山东省游泳运动协会冬泳委员会关组团 参加全国第十三届冬泳锦标赛(淄博)的意见 省直、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泰安、威海、德州、滨州、淄博、济宁、莱钢、聊城、枣庄、济铁、青铁、齐鲁石化、日照等地冬泳协会、冬泳委员会、俱乐部、大企业工会或冬泳群众组织: 2007全国第十三届冬泳锦标赛通知已经下达了。为积极应对全国第十三届冬泳锦标赛在淄博的举办,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委员会多次通知各地积极应对、为此次比赛做足了各方面的准备。作为东道主参赛的山东团,此次比赛我委员会决定以‘×××冬泳代表团(东道主)’和‘山东冬泳代表团’两个代表团参赛的方式组团比赛。届时根据各地报名情况和东道主赞助情况,将我们山东各地的代表队逐一划分成两个团。具体方法如下: 要求各地、市参加山东代表团的原则上不再单独组队参加全国第十三届冬泳锦标赛。各队所有报名参赛队员一律为‘山东冬泳代表团’成员。要求各协会有参赛选手的地、市,各队必须安排领队负责。 由山东代表团统一制作‘第十三届×××山东冬泳代表团’参赛团旗。 各地市不再分别记分,统一计算由‘山东冬泳代表团’。 全国锦标赛在山东办,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为了给山东冬泳爱好者提供一次学习、交流、展现自我机会,除需要山东省统一报名外,对各地报名队员不作任何限制。特别欢迎潍坊、滨州、泰安、济南省直、聊城、德州等地域交通方便、较近的城市,积极组织大家报名参加。经济允许多情况下,也欢迎组织冬泳亲友团去淄博现场观摩助威。 各地市接到全国比赛的通知后,务必在2007年3月2日前将本队参赛的男女人数发至邮箱E-mail—shandongdongyong@163.com。由委员会统一报出。并将食宿标准一起报来。 第二次报名请各队务必在2007年3月17日前将全队参赛的男女姓名、年龄组、项目发至E-mail—shandongdongyong@126com。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请务必在3月17日前用快递方式寄自:枣庄游泳管理中心转冬泳协会李颖收。由我会统一汇总整理编团上报大会组委会。 七、接力项目由各队积极推荐合适人选,由委员会统一报出。 八、项目调整意见:①一个项目中山东团二人以上报名者调整;②全国报名完毕缺项调整;届时我会会通过各种联系方式与各地协商解决。请各地组织报名者注意。 参赛费用及参赛补贴原则: ⑴运动员奖励根据‘山东冬泳代表团’赞助商情况安排具体数额,一律等大赛结束由山东省冬泳委员会统一安排。 ⑵.所有参赛队员均按比赛积分进行奖励,没有积分不再奖励。(按照规程的记分办法)接力项目记分按照实际得分均分的办法奖励。 ⑶泳帽及其它装备发放办法,视赞助商资金情况和第二次报名情况最后确定。 十、此次各地市参赛人员所有交通、食宿费用由各地市自行解决。因淄博组织此次比赛做了非常细致的安排,食宿问题请各地组织者早做决定,第一次报名时最好确定食宿标准。各地在安排食宿方面请考虑运动员的身体情况而定。 十一、希望各地市看到文件立即将此次活动组织人联系方式和对组织比赛的意见反馈:E-mail—shandongdongyong@163.COM. 附:全国报名时间(我们山东的报名提前2-3天) 1.第一次报名:2007年3月5日前,报参赛人数(注明男女),一式两份,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 2.第二次报名:2007年3月20日截止(以邮戳为准)。各报名队将正式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传真或特快专递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同时,请将各队前往比赛地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各一份寄至承办单位,办理参赛证,未按大会要求办理参赛证者,不得参赛。 报送: 山东省游泳管理中心 山东省游泳运动协会 抄送: 各地、市冬泳协会、俱乐部 山东省游泳运动协会冬泳委员会 2007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