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原规程因制定时间仓促,内容略有不妥,故经审定推出修订版规程,两规程有抵触之处,均以本文为准!不便之处,请多包涵!特此申明!
2009迎校庆25周年“上政杯”冬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承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团委
上海政法学院工会
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宣传部
上海政法学院体育部
协办单位:上海市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
二、比赛地点: 上海政法学院游泳池(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比赛时间:2009年11月14日 14:00 —— 16:00
四、参赛分组:
1、男子青年组:3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男子成年组:31周岁至50周岁(1959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男子老年组:51周岁及以上(195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4、女子青年组: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女子成年组:31周岁至50周岁(1959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6、女子老年组:51周岁及以上(195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7、马拉松比赛不设年龄组,只区别性别。
五、比赛项目安排(除接力赛之外,其他比赛男女分组)
1、男子青年组50米自由泳
2、女子青年组50米自由泳
3、男子成年组50米自由泳
4、女子成年组50米自由泳
5、男子老年组50米自由泳
6、女子老年组50米自由泳
7、男子青年组50米蛙泳
8、女子青年组50米蛙泳
9、男子成年组50米蛙泳
10、女子成年组50米蛙泳
11、男子老年组50米蛙泳
12、女子老年组50米蛙泳
13、老中青女4×50米自由泳接力
14、老中青女4×50米混合泳接力
15、男子400米自由泳马拉松
16、女子400米自由泳马拉松
备注:在接力项目中,每支队伍共需派出四名选手。选手年龄段来自男女老年组、成年组、青年组,其中必须至少有一名女性选手。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游泳比赛竞赛规则
2、同一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每单项每队限报四人。
3、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除外。
4、项目比赛少于6人时,按实际参加人数减一录取。
七、记分办法及名次录取
1、各项目取前六名,按7、5、4、3、2、1记分。
3、以各单位单项分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得分相同,名次并列。
八、奖项设定
1、团体名次前三颁发奖杯,其余颁发奖牌。
2、各项目前六名颁发证书及奖品。
2、奖品内容如下:
第一名:30元左右等值奖品
第二名:20元左右等值奖品
第三名:15元左右等值奖品
四至六名奖励10元左右等值奖品。
九、报名与报到
1、2009年11月5日之前各队将报名表发送至:szlhyys@sina.com。
2、各参赛队选手以当地游泳组织为单位进行组队报名,每支队伍限报20名选手参加。
3、各参赛队伍请于比赛当日(2009年11月14日)下午1:00至上海政法学院游泳池报到。(联系电话:021-39225021)
4、联系人:费杰 13818113335 ;吴佳东 13636631798
本邀请赛最终解释权归上海政法学院所有。
上海政法学院
2009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