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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昨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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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8-14 11: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很热今天更热."下河凉快人却没了"这是沈阳晚报的醒目几个大字.岸边,吃了一半的黄瓜,五瓶开了盖的啤酒还没喝完,旁边还有一双拖鞋.可它的主人不在了,被深不可测的丁香湖水带走.8月13日下午的事.
      伍力和转贴2009-8-14日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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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8-18 22:51 | 只看该作者
游泳是一項很好的运动,但是必须注意安全,不能拿生命当儿戏,因为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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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8-17 17: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天地人和 于 2009-8-14 15:33 发表
水火无情.不知水情者,切不可被似水柔情所迷惑!!!

生命只有一次好好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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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8-17 15:15 | 只看该作者
游泳一定要结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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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8-17 14:41 | 只看该作者
安全的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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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8-14 17:44 | 只看该作者
下水前,理智一定要清醒,同时还要有明白人在旁边指点这样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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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8-14 17:26 | 只看该作者
吓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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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8-14 15:33 | 只看该作者
水火无情.不知水情者,切不可被似水柔情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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