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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弃前嫌 共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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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12: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窃以为:对于谁是谁非问题的争辩,在网上交锋大可不必,可以休战!大家多一点冷静,少一点冲动;多一点包容,少一点鄙视;多一点理解,少一点猜疑;多一点平常态,少一点功利心。与人、与己、与冬泳发展都有好处。& y! e/ {: r* s5 z
  我非但不反对、且提倡在冬泳协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和言论自由,只不过应另辟蹊径、另觅形式,而不是本小帖所言及的内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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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5: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S若水 于 2009-1-28 12:56 发表 ! X$ j3 p: z$ r2 s$ Q
" u& N/ V$ C. c6 e8 U8 n! g
提倡在冬泳协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1 w7 G6 A2 z2 q) V; Q% j和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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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9-7-4 12: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S若水 于 2009-1-28 12:56 发表 - R, W* Z& v/ A* e* Z

" W+ A2 d' @0 P/ c提倡在冬泳协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 V; T: g% o; \: j5 V和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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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8 14: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S若水 于 2009-1-28 12:5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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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9 K/ ^9 [* U3 T* Z窃以为:对于谁是谁非问题的争辩,在网上交锋大可不必,可以休战!大家多一点冷静,少一点冲动;多一点包容,少一点鄙视;多一点理解,少一点猜疑;多一点平常态,少一点功利心。与人、与己、与冬泳发展都有好处。
1 B' e$ a1 q( ^+ _我非但不反对、且提倡在冬泳协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和言论自由,只不过应另辟蹊径、另觅形式,而不是本小帖所言及的内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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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4-8 13:53 | 只看该作者
毛大侠:
( H/ L) B4 p' t4 z" `1 u3 ^
9 T6 h  Y1 x0 _2 P9 d
    电视台小崔的《实话实说》办不下去了,因为说实话得罪人,虽然我从不用“马甲”说话,但是对于“马甲”还是认为是可以理解的,大家即使用“马甲”说实话,也要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不要漫骂,更不要诽谤!即使封杀,也是版主为了创建和谐社会、和谐网站的结果,证明你没有掌握正确的“度”。“公说公有理,母说母有理”,大家把“理”摆在网上晒晒,看问题的结果,看大家杂说,事实胜于雄辩,冬泳网上的朋友们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可以蒙混一时,但是你必然蒙混不了一世!坦坦荡荡做人,问心无愧做事!毛主席曾说过:“与天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是我们论坛的宗旨!快乐的上网,正确的其乐无穷是我们最大的欢乐,祝福大家不仅身体健康,而且永远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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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4-8 13:51 | 只看该作者
冬网也应提倡双百方针,坚持言者无罪以人为本的中心含义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过去几十年,我国都不肯公开承认的事情,曾一直认为所谓人权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谁讲人权,那就是反革命、反政府。; p. y# {: l- e, R; s& X(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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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被写进《宪法》,“思想犯”也已经在《刑法》里取消,“阶级斗争”也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经济建设为中心也逐步溶入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科学发展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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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想想,人和人斗,那是人类的悲哀;单纯的追求经济指标增长,那也不是以人为本,所以才出现了“三鹿”一类的悲剧。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千方百计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把这个最大的“政治”工作做好,更需要保证人民有言论自由,因为这是更大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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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公民有言论自由也是不允许有攻击政府或侮辱他人的言论自由的,只要不超出《宪法》关于公民自由的范围,只要不触犯《刑法》所规定的条款,只要不违背《公民道德规范》的内容,那么人们的言论权就应当受到尊重和保证,更不该取消任何人的发言权。4 a0 x3 @2 U$ k* m1 w+ G/ u1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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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冬泳网里,出现某些不和谐的声音,那是正常现象,广开言路,畅所欲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都是我们冬泳人应当大力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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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4 J9 z/ t3 ^3 h+ x, m8 w6 Z/ w“有比较才有鉴别”,真善美与假恶丑是同时存在的,这是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有了假恶丑,我们才会更清楚什么是真善美,所以在中国冬泳网里出现假恶丑的帖子,也不必大惊小怪,相信善良正直的冬泳人会有这个辨别能力的,更相信那些假恶丑的东西在中国冬泳网里是没有任何市场的。所以不必取缔网友的发言权,因为这是对网友的尊重,也是对其人权的保护。8 t0 ], |3 u6 Z2 Q0 G

1 x6 S( X' f5 p9 V$ C$ R# t0 ~笑看人生始终坚持“世间无一敌,网上有数友”,因为消灭敌人的最彻底的办法就是化敌为友,事实上我们已经和过去不共戴天的国内的“地富反坏右叛特走”和国际的“帝修反”,以及恨之入骨的“台湾当局”都成了好朋友,更让我们坚信我们没有永远的敌人,还是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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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提倡双百方针,坚持言者无罪,并不是放任违规和违法行为,必要的删除是可以的,但是应当以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相信来中国冬泳网的网友还是有一定素质的,不会执迷不悟,一意孤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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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笑看人生 于 2009-2-12 09: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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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4-8 13:49 | 只看该作者
恐龙谈冬网     
% O& C! I, _& _9 Q   
3 |( i3 z8 b2 m; [3 G恐龙只是冬泳网的一名新兵,许多事情也不太明白。但首先希望大家能爱护它。许多人把版主看做一种权利的象征,其实版主更多的是一种责任,版主应对网站和网友负责,分工值班及时删除不健康的帖子。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l, N3 k( N8 z, J5 }
       极少数人肆意辱骂别人、发布反动及色情帖子当然应该删掉。
& U5 Q! j5 ~) Z! Z/ R& v
       有的网友喜欢把自己俱乐部内部矛盾在冬网上宣扬。要知道我们冬网只是冬泳人交流信息、技术,增进友谊的平台,它和各地俱乐部没有上下级的行政关系,所以也解决不了你们当地的问题。此类帖子最好不要发在网上,尤其不要发在其它专区。
9 @# L& ~* N$ W9 E0 N0 `2 D4 S       对网站的意见可以通过短消息沟通,我曾给网站提过一些建议,均被采纳。自己内部的意见还是通过直接沟通为好。让我们真正爱护我们的冬网,把它建成沟通全国冬泳人的和谐网站。
9 e2 ?* }6 f4 h
1 l3 {0 O3 p% }' ^2 ?) }[ 本帖最后由 恐龙 于 2009-1-19 13: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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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3-31 14: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娃娃 于 2009-1-28 13:13 发表
9 p( ]1 _; p+ r0 g支持!
RS若水说的好,支持.网品如人品,网上的表现就是个人世界观和方法的展示,这里自由没有约束,是真实表现品格的平台.
1 J4 d/ V( p. K* ~         为创造和谐环境为自己和他人的心身健康,也为遵循网规,冬泳朋友们要努力把我们冬泳网建设的比其他网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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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2-10 09:12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刘娃娃 于 2009-1-28 13:13 发表
! _( {6 v) [/ W* X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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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2-8 12:57 | 只看该作者
热烈欢迎长春市冬泳协会秘书长若水登陆注册冬泳网!" `1 q/ A7 s$ ]: H' _# Z3 x! k

2 e9 f+ S2 a+ P( a- T. H3 L$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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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2-6 22:24 | 只看该作者
愿长春朋友捐弃前嫌 共谋发展!  W) a' n( h! |! C6 s3 N
" c, Z; z- ^' f4 j)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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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2-6 10:25 | 只看该作者
捐弃前嫌 共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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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31 19:29 | 只看该作者
冬泳人、肚里能撑船、额前能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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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30 22:06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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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30 18:53 | 只看该作者
长春是冬泳的一面大旗,我们大家都应该爱护她,特别是冬泳协会的领导,应该以大局为重,不要在一些小事上纠缠不休,你们肩上的责任很重大,不要辜负了大家和和市领导的期望!8 c* o: w  X: S
非常严重同意楼主意见!  d( B/ }; L2 O

6 p# F! L$ O6 I! V, [" M2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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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28 23:55 | 只看该作者
严重同意楼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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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1-28 13:1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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