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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走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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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 1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几天来我与儿子奔波于检察院  律师    司法    法院之间,昨天下午我带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交给了法院。刘法官告诉我下星期二(8月5日)上午九时在区法院刑事庭开庭。

         自三月二十六日出事以来,各大媒体先后报道了这件事,在众人的观注下,我就要走向法庭了,就会有结果了,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最后的结果又是怎样的。我只知道律师和我老公,儿子都劝我,要做最坏的打算。就准备着一分钱的补尝拿不到。面对着丁亮没有良知的父母,(至今我的住院费自己拿,前几天我看了看用过的单据,连120的车费都是我出的)对他们还抱有什么希望吗?法庭又奈他几何?

       我的精神比我的躯体打击还大,处于崩溃的边沿。来采访的记者曾说过“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可我的泪快流干了。不也有这样一句话吗,古今中外“好人没好报”我不知道这两句话里能应验哪一句话。

当看到此帖的朋友懂法律的为我指点1,2。不懂法律的朋友为我说句安慰的话。我将表示感谢!我知道我的行为是正义的,可我没有力量走进法庭,有怎能去伸张正义呢!

 

 

30#
发表于 2008-8-12 16:2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青年教师[/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米奇妙[/B] 发表: 前天看到晚报上的报道说给予赔付不知是否能实现?不管怎样都要坚强,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平的判决。

是实现不了的,我觉的,即便实现不了我也得要,我是无辜,那是我的最基本的费用,给不给是他的事,他就是说没钱,不给。法律也无能为力!

做自己认为该做的就行,享受过程了,就对得起自己了,结果的问题不要太看重,就会保持一个很好的心情,籍此才能保重身体!不管怎说,人生欢乐和身体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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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08-8-9 13:59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米奇妙[/B] 发表: 前天看到晚报上的报道说给予赔付不知是否能实现?不管怎样都要坚强,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平的判决。

是实现不了的,我觉的,即便实现不了我也得要,我是无辜,那是我的最基本的费用,给不给是他的事,他就是说没钱,不给。法律也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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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8-8-8 12:32 | 只看该作者
前天看到晚报上的报道说给予赔付不知是否能实现?不管怎样都要坚强,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平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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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14:29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大度英雄[/B] 发表: 不知结果如何?要坚强,相信法律,会给你公道。

 

未必见得法律能给你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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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14:2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乐水先生[/B] 发表: 刚看到此帖,恰巧明早又要去青岛,不能前往给楼主助威,不好意思!
  依我的经验,你不能受赔的可能性很大,他家若真的穷,法院判了也没法执行;从事情的发展来看,你的善举他家不一定完全认可。
  “惩恶扬善”是每位公民的责任,要求严惩罪犯,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
  楼主,你是好样的!你在特定情况下成全生命的善举是正确的,但你依法要求严惩罪犯也绝没有半点错误!

我曾打过几次电话,向你咨询,都没打通,被告人只有律师在庭,关于赔款只有和他父母商量后再做答复,目前还不知道能赔多少。等着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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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8-8-5 14:03 | 只看该作者

社会是公道的,要相信老辈人传下的话:善有善报。

法律是程序的,结果只是一种规范的效应(有些法律是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健全的)。

不要问结果,认为对的经过努力就是一种乐趣,达到此境界,一切烦恼都会烟消云散!

祝青年教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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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8-8-5 13:34 | 只看该作者
不知结果如何?要坚强,相信法律,会给你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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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8-8-4 21: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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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8-8-4 09:21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青年教师[/B] 发表:
放心吧朋友们。不管法院最后的结果怎样,

等我过去这阵子,还会和以前一样。在外滩游泳,跳水,跳绳,扭秧歌,唱歌。。。。。还会露出昔日的欢笑!
-----------------------------------------------------------

    这才是我们希望见到的青年教师!
     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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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8:0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队长,后勤斑主,土妹对我的支持,时间在一点点临近了,明天的现在是我走向法庭的时候,不管前面发生什么,我都会从容面对,用法律的武器惩罚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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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7:51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踏浪者[/B] 发表:

       青年教师你好:"我是不懂多少法的,我觉得当青蛙大哥说的很好,我不必重复.好人有好报.人在做天在看!"英雄母亲"这名是金钱买不到得!......

        你要振作精神.勇敢面对现实情况.祝你开心过好每一天!

         我们的口好"我游泳.我健康.我快乐!!!


放心吧朋友们。不管法院最后的结果怎样,

等我过去这阵子,还会和以前一样。在外滩游泳,跳水,跳绳,扭秧歌,唱歌。。。。。还会露出昔日的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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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7:41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山东迷踪拳[/B] 发表:

青年教师,坚强起来,我们的好心虽然不图回报,但也不能给没有良心的人白白浪费我们的感情,对不懂感恩的人,我们不必给他们留什么情面!

几天来我也想开了,既然走到这份上,正象朋友说的那样,报不报恩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法律面前不能心慈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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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8-8-4 07:38 | 只看该作者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支持你,我们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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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7:19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治痒秘方挠挠[/B] 发表:

   这个案子属于刑事附民事赔偿的案子,我个人认为律师的话有一定的道理,道理出现在当事人没有一点赔偿能力的前提下。不过我们要考虑的是如何“真正”了解对方的真实经历实力才是重要的,总不能最起码的医疗费对方不负责吧?

  相信法律应该是公正的,但不能小视媒体的力量,通过媒体、通过社会的力量共同对他进行声讨,要在媒体上做一下共鸣。

      也很难说,我在住院其间二十多天都没复给(医疗费)

媒体可以用,但不能报太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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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6:40 | 只看该作者

青蛙大哥你的一席话使我心情豁亮了许多,是,我一定坦然面对,做好一切思想准备。可我总觉的这是我应该的补偿。又没有狮子大开口,连精神补偿费都一分没要。看法院怎样裁决。但想从我手里过去,也不象他父母想的(我人好行善)那么容易。



[此帖子已被 青年教师 在 2008-8-4 7:06:10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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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6:1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老蝴蝶[/B] 发表:

      准备好:要求赔偿的项目、证据和总额。

                       相信法律和道义!一次不成,下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大叔,我以前也坚定不移地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通过这次的"官司"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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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6:0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黄海鲨[/B] 发表:

采访的记者曾说过:“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是啊,不该叫英雄流血又流泪

 

记者的话不能全信,还是用事实来说话吧!



[此帖子已被 青年教师 在 2008-8-4 6:09:01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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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6:06 | 只看该作者

海沙朋友,对于善人的恶报,恶人行为的一时得逞,颇有同感.法律不讲什么仁义,善举,只讲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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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5:47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大鲵[/B] 发表: 我不懂法。法律不判当事人给你补偿,那是法院的事;丁亮的父母冷漠无情,是他们的事;前者是法律的问题,后者是道德方面的事。这跟法院判了他们无力赔偿或拒不赔偿又是二码事。我不知道前前后后“青年教师”一共花了多少钱,那怕是一分钱,我觉得都是应该获得的补偿。我是从网上知道“青年教师”的事迹的,可能发展到今天已经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你的律师让你做最坏打算的理由是什么呢?在即将走进法庭的时候,你们一定考虑清楚了可能发生的结果;如果尚未考虑,抓紧时间吧!祝好。

我没有向他要求其它格外的费用,都是最基本的费用刑事挟抿事诉讼的基本费用是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伤残坚定等级,后期治疗费,伤残评判费,交通费,营养费,共计不到七万元钱。

律师的理由;丁亮的父母————我就是没钱,拿不出钱来。法院总不能让我砸锅卖铁,卖房卖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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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8-3 11:14 | 只看该作者
青年教师要坚强,相信法律,会给你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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