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有一定风险的体育活动需要更加谨慎 “《民法典》出台后,我一开始并没有特别关注,后来看到许多新闻评论,也看到了一些内容,感觉都是针对日常生活中我们百姓会遇到的一些问题纠纷所做出的法律规定集锦,很实用。”北京市民赵民伟说,“因为我喜欢体育,平时有空会约朋友一起打篮球,所以对其中参加体育活动方面的法律规定特别看了一下,还在微信群里讨论了一下。” 赵民伟喜欢的篮球运动有一定对抗性,上了球场认真比赛的时候,有点摩擦、受点伤很常见。“如果怕受伤,那就别玩了,一般摔一下,碰破点皮,大老爷们儿谁也不太在意。比赛后道个歉吃个饭就完事了。碰上不依不饶的,以后就远离了,估计打球都找不着人一起。但这都是个人层面的,如果没有法律层面的依据规范,别人要求赔偿甚至起诉也没办法。” 而《民法典》中“自甘风险”条款的确立,为这类可能发生的体育活动纠纷做了规定。《民法典》中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它损害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它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它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赵民伟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活动组织者的责任,解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赵民伟说:“活动组织者只要赛事细节做得到位,不因他们的失误而造成活动参与者受到损害,就不会因此承担责任。但是相对而言,参加活动的人,尤其是参加较高风险体育赛事的人需要承担更多风险,我觉得这也是一种提醒,提醒人们以后在参加体育活动,尤其是有一定风险的体育活动时需要更谨慎。要更谨慎地对待体育运动,科学锻炼,科学参赛,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别人负责。” “像我们日常喜欢打打业余球赛,常常几个人约一起就到附近的球场去了,甚至有时候上场人数不够,会直接跟陌生人凑一起打球,会不会受伤并不在我们考虑的范围之内,当然我们的对抗性也不强,就只是玩球而已。但是《民法典》‘自甘风险’条款出了以后,我们这群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男人,可能会更小心一些,更关注健身环境安全,自己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不受伤还好,万一受了伤,影响到生活,再追究谁的责任也只是出于补偿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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