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77|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南昌游泳场馆复工开放!--江西日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0-5-2 0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想锻炼身体的小伙伴们

好消息来啦!

     南昌市的室内外体育场馆、健身房等各类体育场所,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含游泳场馆),都可以复工!只要体育场所做好防疫要求的相关准备,就可以到所在县区的体育行政部门备案申请复工!

    南昌市游泳场馆复工复产指导方案

    为切实落实《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推进南昌市体育场所复工指导意见的通知》(洪新冠指市发〔2020〕9号)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动各类体育场所复工,现就南昌市游泳场馆复工复产提出以下指导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坚持体育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开放的管理原则,对能实现空气流通、避免人群集聚等复工开放条件的体育场所(含游泳场馆),做到应复尽复、能开尽开,推进全市体育场所加快复工。

二、各县区体育部门应加强对体育场所复工工作指导,对填报《体育场所疫情期间开放运营备案表》、符合复工开放条件的游泳场馆,鼓励探索实施“备案告知承诺和重点场所检查双线并重”机制,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确认,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在符合《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推进南昌市体育场所复工指导意见的通知》(洪新冠指市发〔2020〕9号)要求的基础上,游泳场馆开放应遵循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1.游泳池应当安装循环净水和消毒设备,并能满足水质处理要求。游泳场所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应保持齐全完好,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做好经常性检查、保养和维修,并做好记录。

2.控制单个场次人员数量,早晚各进行预防性消毒一次。

3.更衣室、浴室等公共区域要进行定时消毒,并进行通风,不得使用共用的拖鞋、毛巾、游泳圈等物品,避免交叉感染。

四、各类游泳场馆应切实承担起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主体责任,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经营性游泳场馆的经营主体不按规定备案,或不落实复工承诺、疫情防控不力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8 收起 理由
山苗 + 8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20-5-2 07:34 | 只看该作者
     场馆开放,好事一桩,遵纪守法,锻炼身体。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张兴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20-5-2 07:49 | 只看该作者
遵纪守法,锻炼身体。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张兴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20-5-2 08:27 | 只看该作者
泽雅 发表于 2020-5-2 07:34
场馆开放,好事一桩,遵纪守法,锻炼身体。

点赞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张兴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0-5-2 08:52 | 只看该作者
游泳馆开放了.大好事!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张兴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0-5-2 09:29 | 只看该作者
俺这小山城水上游泳场还没开呢!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张兴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0-5-2 13:31 | 只看该作者
对于泳者的好消息!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张兴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9-24 03:26 , Processed in 0.042266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