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金海豚·浙江行” 全民健身游泳达标系列活动 暨浪花城市游泳排位赛(湖州站)规程
2017年10月29日 星期日
湖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 (地址:湖州市苕溪西路138号 ) 主办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
浙江省水上救生协会 承办单位:湖州市游泳救生协会 协办单位:杭州娱水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永乐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媒体合作:浙江在线、浙江电视台、杭州电视台、钱江晚报、体坛报、杭州动动帮、浙江24小时、新蓝网 参加单位:全省各游泳协会、冬泳协会、游泳俱乐部、金海豚推广单位和个人
竞赛项目与分组 A、小学组:6-12周岁组男女 (2005年至2011年出生) 50米蝶泳、50米仰泳、 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B、中学组:13-18周岁组男女 (1999年至2004年出生) 50米蝶泳、50米仰泳、 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C、成人组:18岁周岁组以上男女 (1999年前出生) 50米蝶泳、50米仰泳、 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参加办法 凡身体状况符合参赛项目的规定,具有一定游泳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浪花城市游泳排位赛”。
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游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项目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在比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患者。 在比赛中,因为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参赛运动员必须递交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方可参加比赛。 由大会统一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比赛成绩录入浪花城市游泳排位赛总排名; 所有运动员可跳台出发或水下蹬边出发,参赛运动员必须身着比赛泳装和泳帽; 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参赛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无证或少一证者均不得参加比赛。
录取名次与奖励 参加运动员比赛成绩达到《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者,可获得相应的等级证。 各项比赛录取前八名。如果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八名则递减一名录取,依次类推。如果某项目报名只有一人则取消该项目,允许该运动员改项。 各项比赛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金奖励: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报 名 报 到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25日 报名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号“浪花运动” 点击菜单“报名”/“排位赛-湖州站” 点击进入“湖州站报名入口” 填写参赛信息,点击“提交” 报名成功!
咨询电话:0571-85191619 咨询电话:13615822880 参赛运动员请于2017年10月29日上午9点到湖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大厅报到,第一场比赛9点30分开始检录,9点45分开始比赛,检录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和参赛卡,无有效身份证明者一律不得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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