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张兴 于 2017-9-9 17:21 编辑
9月8日,受广州市委政法委领导委托,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刘继生,专门到花都区表彰慰问见义勇为人员池庚兰和李伟平等人,向他们颁发“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慰问证书”,分别发给奖金10000元、2000元。 8月21日16时许,池庚兰在花都区狮岭镇西头村大颈河潜水抱起两名不慎溺水的11岁与13岁小学生。在李伟平的协助下,由于救助及时、现场抢救措施得当,挽救了两条幼小生命。 此次同时受到表彰的还有花都区于鹤鸣等其他18位见义勇为人员。 新闻回顾 救人勇士此前已获奖10万元 8月21日16时许,花都区狮岭镇华丰小学的 3 名学生结伴到狮岭镇西头村大颈河下水游泳。过程中,两名小学生郑某(男,9 岁,湖南省人)、贺某(男,11 岁,湖南省人)在游泳时突发溺水状况,失去意识,身体逐渐沉入水中,现场十分危急。另一名小学生见状立即上岸,大声呼喊求救。 这时,正在附近进行清理河道施工作业的勾机驾驶员池庚兰(男,34 岁,广东省化州市人,湖南和庆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听到有人呼喊 " 救命 ",急忙停止作业赶往发生溺水的河岸边。当池庚兰到达求救位置时,在河面并没发现溺水学生,当即判断溺水者已沉到水中。 池庚兰来不及多想,便果断跳入河中,潜到水中搜救,直至触摸到两名小学生的身体。此时,他双手紧紧拽着两名溺水学生,同时奋力地游向岸边。在岸边的工友李伟平见状也过来帮忙,合力将他们送到岸上,并马上拨打 "110" 电话进行报警。 上岸后,池庚兰发现两个小学生已没有气息,生命危在旦夕。池庚兰没有迟疑,立即同李伟平一道对他们进行紧急施救措施。由于施救及时,现场措施得当,两名溺水的小学生逐渐恢复了意识。狮岭派出所民警及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医护人员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将两名溺水的小学生送往医院医治。经过救治,两名溺水学生已康复。 事件发生后,广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时间对事件发生经过进行了调查。经调查确认,池庚兰面对小学生溺水这一危急情形,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实施救人的行为符合《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是一种见义勇为行为。同时,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鉴于池庚兰见义勇为事迹突出,按照《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为池庚兰颁发见义勇为慰问金 10万元人民币。 池庚兰指认溺水事故发生地点 8月25日, 广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向池庚兰颁发见义勇为慰问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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