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36|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朴槿惠还“有救”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2-10 16:4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6-12-10 16:48 编辑

                  朴槿惠还“有救”吗?
                                    姚克明 推荐
      博主按:新京报12月10日刊载钱克锦的评论《韩国最高法院可能“救”不了朴槿惠》,对于朴槿惠被韩国国会弹劾后的命运作了分析和预测,可以帮助我们解开心中的一个谜团。特将其摘转如下,以飨诸君。

     钱克锦说,朴槿惠亲信干政事件,到了12月9日下午总算有了个阶段性的“总结”:韩国国会300名议员中,299人参与投票表决,以234票赞成、56票反对的结果,通过对总统朴槿惠的弹劾案。
     从10月24日干政事件发酵开始,经过六个星期滚雪球式的发展,当初看起来似乎不可能的弹劾案,在国会中以如此清晰的结果通过,可见朴槿惠尽失民心,离成为韩国史上第一位被弹劾下台的总统,只有一步之遥了。
      这一步,就是韩国宪法法院。根据韩国法律,国会通过弹劾案后,朴槿惠就暂停总统职务,职权由总理代行。至于弹劾是否有效,要看宪法法院由9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听取双方意见,合议后作出最终判决。这个过程,最长可达180天。
      因为12月6日朴槿惠曾表示,如果国会通过弹劾案,她将静观宪法法院的裁决过程,“从容处之”;而另一方面,朴槿惠的嫡系人马也曾透露,她曾“亲口承诺”,接受“四月辞职,六月大选”的安排。
      鉴于这两个信息有着微妙的差别,现在的焦点就是:朴槿惠究竟如何“从容处之”?是与宪法法院这道最后的防线再做抵抗,一直等到裁决结果出来之后再作打算,还是不管宪法法院裁决过程,接受“四月辞职”的安排?
      如果下定决心,要把宪法法院作为最后一道防线,作最后的抵抗,朴槿惠就可能想一定程度上复制前总统卢武铉的经历。2004年,时任总统卢武铉遭到国会弹劾(朴槿惠当时作为保守派议员,也赞成弹劾自由派的卢武铉),理由是他有违法“政治中立性”的行为。
       当年3月12日韩国国会通过弹劾案后,卢武铉职务被停止,由总理高建代行。到5月12日,宪法法院裁判所驳回弹劾案,卢武铉复出。
       不过朴槿惠今天的处境,要比卢武铉当年差很多,在遭弹劾理由上颇为不同,在民心上更是如此。
      朴槿惠遭弹劾的理由,是违宪和违法,有纵容干政、涉嫌腐败、处理“世越”号沉船事件失当等,每一件事情都非常牵动韩国民心,思之让人难平怨气。对民意的冲击,比卢武铉当年的情况要严重得多。
       朴槿惠要静观宪法法院裁判所裁判过程的另一个希望,可能因为这些法官中大部分和自己一样是保守派。不过,有媒体报道说,一些曾担任过宪法法院裁判所法官的人士说,因为弹劾朴槿惠的理由和证据都很扎实,所以要想驳回弹劾,也非常困难。
      如此看来,失去国会这道防线后,宪法法院这道防线也显得非常脆弱(看来,朴槿惠得救的可能性是玄之又玄的了——博主注)。
                                                 2016-12-10 16:00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向左走 + 2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6-12-10 16:53 | 只看该作者
   这叫作茧自缚,没得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0 16: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6-12-10 16:58 编辑
向左走 发表于 2016-12-10 16:53
这叫作茧自缚,没得救了。


是的,所言极是!
谢谢设置高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6-12-10 1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0 20:48 | 只看该作者
钢铁小妹 发表于 2016-12-10 19:59

谢谢小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24 02:00 , Processed in 0.034379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