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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整治护城河游泳等不文明行为 游泳、洗浴屡禁不止
2015-05-25 21:29: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山东频道济南5月23日电(黄品璇)泉城济南护城河的清澈河水吸引了不少市民在此游泳,甚至在护城河、泉池里洗澡、刷牙。天下第一泉风景区23日上午联合公安等部门在护城河黑虎泉段对游泳、钓鱼、遛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记者跟随工作人员看到了20多人在护城河里游泳。
23日早上6时,天下第一泉景区联合护城河周边派出所、文明引导员,针对护城河游泳、钓鱼、遛狗等行为,开展不文明行为劝阻活动。记者跟随工作人员行动时发现,有不少市民在护城河里游泳,甚至有市民上岸后,仅作简单的遮掩,便在护城河边换衣服。在活动中,工作员看到游泳者便上前散发印有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济南天下第一泉风景区管理的通告》的传单,劝导市民不要在护城河里游泳。
“我们从小就在护城河里游泳,我们考虑,游客一般是8点以后到护城河等地游览,我们在早上5点半、6点左右游半个小时左右,也不妨碍游客游览。”一位从护城河游泳后上岸的市民说,环城公园是各地游客都会过来的游览的景点,在护城河里面游泳确实也不好,所以我们就比较早过来,“如今不让游泳,那我们就不在里面游泳了。”
尽管一部分市民仅仅只是在护城河游泳,但是记者通过景区监控系统看到,仍有市民在护城河,甚至泉池里洗浴、刷牙、洗衣服,记者在护城河东河船闸处便发现了市民用过的肥皂。
为保护泉水资源,2014年8月,济南市政府下发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济南天下第一泉风景区管理的通告》,其中第4条规定,禁止在景区湖泊、泉池、护城河等水域内游泳、洗涮衣物、垂钓、撒网、捕捉伤害鸟禽等行为。而早在2005年9月29日批准公布的《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中,也对在护城河内游泳也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其中第34条第3款规定:在公共场所的泉池内游泳、洗涮衣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50元以上100以下罚款。
“河水水质确实很不错,资源也很好,我也蛮理解在护城河游泳的人,长期在河里游泳,而且游泳可以健身。但是既然有规定不能再护城河里游泳,那就要遵守。”家住东河船闸附近的丁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市民有不同的意见,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与政府沟通,但首先应执行。“而且有些行为确实不文明,有些人游泳后,脱衣服洗头、洗澡、洗衣服,说起来是节约用水,但实际上是破坏水资源。”丁女士说。
天下第一泉风景区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聂晶告诉记者,此次活动主要是对游泳、钓鱼、遛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综合整治,“随着天气转暖,在护城河里游泳的现象也是日益严重,今后我们也会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倡导市民、游客文明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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