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老马驹 于 2015-6-12 20:26 编辑
让志愿精神与文明素质相辉映
自长江救援志愿队被“出彩”后的半年多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杯和社会的拥簇下,志愿队伍逐步加强的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组织。各救生基地建设也在分期落实到位。并广泛开展了走进机关,走进军营,走进校园,走进社区共话志愿精神,宣讲救援理念和传授相关水上救援知识的活动,广大志愿者“守望生命”的精神和行动也更加自觉,更加明确和到位,可谓个个精神饱满,劲头十足!6月7.8.9高考三天的全天候值守就可见一斑!新的一年,在荣誉光环的照耀下,绝大多数志愿者的实际表现无疑都值得大大地点赞和称道,他们在守望生命的“岗位”上表现出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正是他们文明综合素质基础的真实写照!长江救援志愿队的最终出彩,得益于他们!将来的健康发展也离不开他们! 但是由于文明素质的参差不齐,在志愿者队伍中也确实暴露出一些不谐音,不谐行为。有的说些不利团结的话;有的或对重大事件信口开河;或叽讽某些积极因素;有的穿着志愿队服装干违规的事,开展与水上救援无关的活动;特别遗憾的是岀现了对现场解决问题的政府工作人员暴粗口的行为,不知底气从何而来?志愿者的文明素质在哪里?等等这些负能量给长江救援志愿队内外都造成很大影响!须知它有损于长江救援志愿队的声誉,无疑也有愧于作为一个志愿者的崇高称谓!因此,我们必须纯洁队伍,而首要的应该是志愿者心灵的纯洁和文明素质的提升。只有有较高的文明素质,才会萌生出甘当志愿者的冲动,两者断然不能脱节!一个文明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无论在哪里,无论做什么事,处什么人,其言和行都会给人一种真诚、谦逊、亲和、守规和一丝不苟的感觉。当然,做一个完美的人,每个人都须不断努力去修炼,去提高。但我们必须要具备起码的文明素质,起码要让志愿者精神与基本的文明素质相匹配、相辉映!20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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