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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届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报名通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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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17届全国赛将于2014年11月1日至2日在深圳举行











附件:第十七届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参赛规则



一、 时间和地点

2014年11月1日至2日在深圳市游泳跳水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50、100、200米自由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参加单位

2014年中国游泳协会成人、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香港、澳门、台湾游泳代表队。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个人项目

18-24岁组(1990年至1996年);

25-29岁组(1985年至1989年);

30-34岁组(1980年至1984年);

35-39岁组(1975年至1979年);

40-44岁组(1970年至1974年);

45-49岁组(1965年至1969年);

50-54岁组(1960年至1964年);

55-59岁组(1955年至1959年);

60-64岁组(1950年至1954年);

65-69岁组(1945年至1949年);

70-75岁表演组(1939年至1944年)。

2、接力项目

(1)以4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100-119岁组、120-159岁组、160-199岁组、200-239岁组别。

(2)24(含24岁)岁以下、60岁(含60岁)以上年龄组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接力比赛。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三)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运动员2男、2女。

(四)70岁至75岁组为表演项目,只设50米项目,每队限报4人。

    (五)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六)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七)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四)国内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会员证》,无证者不得参赛。

(五)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或有效证件,无证者不得参赛。

(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

(二)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由组委会颁发奖品。

(三)达到《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的参赛运动员,均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

(四)计分办法

1、单项1至8名按13、11、10、9、8、7、6、5记分,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13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2、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计分。

3、70岁至75岁参加表演者每人计取1分。

4、名次并列,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

5、团体总分计分方法

(1)各年龄组单项名次得分、表演组得分累计相加分别记取男子团体总分和女子团体总分。

(2)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接力名次得分累计相加记取团体总分。

(3)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全国冬泳、成人会员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邮寄至承办单位。(邮编:518029,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深圳游泳跳水馆 ,联系人:朱琦,电话:0755--83792626,手机:18675571226,传真: 0755--83792523,电子邮箱:278165244@qq.com)。

(二)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三)请各队指派专人于10月31日12:00时前到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深圳游泳跳水馆报到,联系人:朱琦,电话:0755--83792626,手机:18675571226。

八、经费

(一)报名费

参赛者每人交纳报名费(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100元。60岁(1954年)以前出生者免收报名费,自交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1元。请于10月20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汇款单需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收款单位: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开户行:中行深圳黄木岗支行,汇款账号:753657953926 ,用途:写XX队报名费)。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QD八大关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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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4-9-16 17:5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邹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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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4-9-16 18:16 | 只看该作者
预祝第十七届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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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18:26 | 只看该作者
凯歌 发表于 2014-9-16 17:59
谢谢邹队

遗憾,看孩子,去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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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18:26 | 只看该作者
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4-9-16 18:16
预祝第十七届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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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9-16 19: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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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20:07 | 只看该作者
青岛海牛 发表于 2014-9-16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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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9-17 10:59 | 只看该作者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4-9-16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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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9-17 17:41 | 只看该作者
预祝第十七届成人游泳锦标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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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9-17 18:07 | 只看该作者
预祝第十七届成人游泳锦标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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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9 收起 理由
汇泉湾泳客 + 9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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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4-9-17 19:36 | 只看该作者
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4-9-1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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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4-9-17 19:36 | 只看该作者
青岛彩云飞 发表于 2014-9-17 17:41
预祝第十七届成人游泳锦标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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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4-9-17 19:37 | 只看该作者
小鱼儿外婆 发表于 2014-9-17 18:07
预祝第十七届成人游泳锦标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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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7 20:01 | 只看该作者
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4-9-1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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