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02|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事不过三,李娜还会错过澳网冠军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24 1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汇泉湾泳客 于 2014-1-24 15:21 编辑

四年战澳网,三次进决赛,李娜越来越接近象征女单冠军的达芙妮杯。昨天,在澳网女单半决赛中,李娜直落两盘击败加拿大的19岁小将布沙尔,连续第二年在墨尔本公园跻身女单决赛,职业生涯第四次获得大满贯单打决赛权。
    李娜今年在澳网很有希望收获个人第二座大满贯冠军奖杯,因为她在决赛中的对手是已经四次败在自己拍下的斯洛伐克黑马齐布尔科娃,这次李娜还会错过达芙妮杯吗?决赛将在北京时间明天下午4∶30开始。
    轻取小将 李娜渴望夺冠
    与加拿大的19岁小将布沙尔的半决赛对于李娜来说并不困难,赛前舆论一边倒看好李娜晋级,她也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以6∶2和6∶4直落两盘取胜。这也是李娜四年来第三次进入澳网女单决赛,与前两次不同,李娜决赛的对手并非昔日劲敌,而是同样以黑马出现的齐布尔科娃,后者昨天轻松击败了A·拉德万斯卡,职业生涯首次进军大满贯决赛。
    对于自己又一次接近大满贯奖杯,李娜说:“我能做的就是拿起球拍继续比赛,只要比赛没有结束,我就要战斗。”李娜承认现在自己的心态更加强大,对于逆境球的处理也有了提高。去年决赛李娜在与阿扎伦卡的战斗中突然摔倒,导致轻微脑震荡,谈到明日进行的决赛,李娜说:“这一次我想更进一步。”
    对手不弱 有实力状态好
    在今年澳网开赛之前,也许没有人会想到李娜能够如此轻松地进入决赛,而对手还是赛会20号种子、斯洛伐克黑马齐布尔科娃。在下半区莎拉波娃、阿扎伦卡被淘汰后,A·拉德万斯卡被认为是李娜最有可能在决赛中遭遇的对手,没想到在昨天的半决赛中,齐布尔科娃仅用70分钟就以6∶1和6∶2横扫对手晋级。虽然齐布尔科娃此前的名气并不大,但能够闯进决赛,就足以证明自己的实力。
    齐布尔科娃曾四次与李娜遭遇,但悉数败北,这次在澳网决赛再度相遇,两人都状态不错,胜负很难预料。齐布尔科娃说:“我想决赛的时候,现场观众还会像今天一样支持我,他们会让我表现得更好。”齐布尔科娃还表示,李娜是自己从打青少组时就非常尊重的球员。
    小心翻船 晋级之路太顺
    在新赛季第一项大满贯赛事中,李娜顺风顺水,并且已经成为冠军的最大热门。回顾李娜闯入决赛的进程,突然发现她所面对的对手中居然没有一位排名是在15名以内的,最高的排名就是将在决赛中与其隔网而战的齐布尔科娃,后者现在的世界排名为20名。李娜前两轮先后遭遇通过资格赛杀入到正赛阶段的两位“95后”新星,取胜轻松。第三轮遭遇26号种子萨法洛娃,李娜逆转晋级。之后遭遇的马卡洛娃、佩内塔和布沙尔也均非一流对手,李娜晋级之路太顺了。
    在澳网女单历史上,“冠军”还从未有过没有经受高排位种子选手考验的。对于李娜来说,如今面对一次再夺大满贯的最佳机会,同时也是最容易遭遇冷门的时候。决赛对于李娜来说,也许并不轻松。
2#
发表于 2014-1-24 19:16 | 只看该作者
        但愿稳操胜券,机会很好,就看运气了!

点评

放平心态,享受比赛。  发表于 2014-1-24 19: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4-1-24 15:35 | 只看该作者
对手不是善茬,鹿死谁手,还要看现场谁发挥得更好。

点评

放平心态,享受比赛。  发表于 2014-1-24 16:3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4-1-24 19:50 | 只看该作者
预祝李娜蝉联澳网冠军!

点评

放平心态,享受比赛。  发表于 2014-1-24 20:0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4-1-24 23: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4-1-25 05:03 | 只看该作者
幸福冬泳人 发表于 2014-1-24 23:2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4-1-25 11:02 | 只看该作者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4-1-25 05:0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20 16:25 , Processed in 0.035700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