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修理工 于 2014-4-4 12:01 编辑
很小时便喜欢养花。当时正值文革中期,不知花花草草是否也归为阶级敌人,估计资产阶级小情调的高帽子是戴定了。在华北邯郸这种级别的中小城市,花草少得可怜。不知是哪个哥哥姐姐带回一枝肉质植物,名曰“三七”,说是有止血功能,有了它等我和弟弟再淘气弄破手指时不用去医院了。铲了点土种在了破茶缸里,新鲜了三天不管了!我当时约五、六岁的样子,便主动当起了“护花使者”。由此养成了喜花爱草的情趣。 参加工作后,闲暇时养了许多花草。姐姐们常常打趣说:“你这么喜欢养花,将来肯定要生女儿了!”。我当时还没“对象”,她们倒想得很远!不知背着我是否也议论会不会“贪色”。几年后,娶了年轻漂亮的妻,这下坐实了“贪色”的名声!庆幸的是没学文科,不然喝高了天知道会写出什么颜色的文字来。 人都说“夫唱妇随”,妻子也渐渐喜欢上了养花。十几年前,由于工作变动和城市拆迁改造,搬回市郊老家居住。同时也带回了东邻家的“石榴”、西邻家的“葡萄”,后来又从武安弄来颗“凌霄”。春夏季小院鸟语花香、生机盎然! 偶尔,夫妻间也会因为花草的取舍、管理而发生口角,我权当妻子“撒娇”了! 记得有次因为石榴树的修剪发生了分歧:石榴树属于灌木,萌生蘖多,不修剪会很乱。树还小的时候怕被碰断,故留了两枝生长。几年后长大了,由于院子较小,我建议留独枝生长。妻子很是反对,并美其名曰:“这两个枝干就像你我,必须相依相伴、永不分离”。哈哈!我也做了一回“连理枝”。 又过了七、八年,由于长势旺盛、果枝低垂,加之我有些懒,疏于管理,便有些碍事了。一天,妻子心血来潮,命令我将其中一支主干锯掉。看着上面挂满个个小石榴,留恋不舍。妻子大为光火:“你现在长本事了,敢顶嘴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什么东西都需要修剪,否则不就惯坏了吗?长疯了吗?你需要剪!儿子需要剪!花草也需要剪!必须给你们立规矩!” 看来“连理枝”要变成“东南飞”了。 唉! 美女们就爱给人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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