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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游泳倡议书
; e; m$ h! c' A4 h, b 洪湖实验中学:李洪山
- J( E/ }, [0 d* w/ B. s% J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 T4 G6 B+ y, n+ H/ c, o/ `+ h
你们好!
* @, U# I% ?% p4 O r5 f. k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在长江里游泳的方式来消暑解热,江滩公园江边变成了一个天然浴场。游泳不仅能增强人的体质、锻炼人的毅力、培养人的意志,还具有休闲性、娱乐性、消夏性。因此,游泳成为广大市民夏季最为热门的运动项目和纳凉方式之一,并成为广大市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由于长江水域环境特殊,加之不少游泳爱好者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长江每年都有溺水事件发生,其中大部分是青少年。一起起溺水悲剧,不但给家庭、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痛,而且给人们留下了久久不能磨灭的阴影。为了切保市民安全,洪湖市冬泳协会在冬泳基地设立了义务救护点,从7月1日至8月31日,每天下午5点至晚上7点半是救护队员上岗集中救护的时间,请广大市民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游泳,并配带安全救生装备,如在水中发现险情,应及时向定点值守的义务救护队员求救,防止发生意外。1 r) x* M- N9 `
在夏季游泳的高峰时段,本着尊重生命和对生命负责的精神,我们特向广大市民就游泳安全提出如下倡议:, Q% m8 j- k/ V2 b$ N6 C0 A
一、一定要增强游泳安全的意识。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个人的安全健康,不仅关系到自己未来美好生活和家庭幸福安宁,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失去了生命,不仅仅是自己失去了一切,还给所有的亲人们留下无尽的悲痛。在盛夏充满希望和激情的季节里,每当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无情的江水吞噬,看到一个个美满的家庭惨遭不幸,无不令人扼腕痛惜。因此,广大市民一定要珍爱生命,善待自己,切实增强游泳安全意识,谨防悲剧发生。
! J8 W* O) J9 `# \ 二、家长应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防止孩子发生意外。当孩子要求游泳时,首先要做好工作,孩子坚持要去时,一定要按照《游泳安全五必须》做好准备。即:必须掌握游泳安全常识;必须携带救生器材;必须到设立义务救护点水域游泳;未成年人必须有大人陪护;发生溺水危险,必须及时呼救。5 s! x a6 _+ G: P
三、一定要掌握有关游泳常识,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具体要坚持做到“八不要”,即:不要到水深、陡坡和长有青苔的水域游泳、玩耍;不要到不明水域、溪流和水草丛生的地方游泳;不要到桥墩、船舶和暗流漩涡要在水中相互嬉闹,以免因呛水而窒息;不要在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佳及酗酒后游泳;不要在雷雨天或水温太低时游泳;不要随兴下水,特别是不要在野外无人的地方游泳;不要在水浅、人多的地方特别是不明水域跳水。同时,下水前要先做热身运动;下水时要带上救生设备;水中切忌慌、乱,感有寒意或有抽筋现象,应及时上岸休息;不慎呛水时应保持冷静,设法调整呼吸。$ L+ o i$ i7 F& I/ R8 Q$ T
为了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文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珍惜生命,保障安康,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2 p$ C/ Q6 m8 O
2013.7.6% ~$ d$ o- n$ f9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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