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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一名一岁男童掉进未盖盖子的化粪池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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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2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昌讯(特约记者汪清林) 5月27日上午9时许,南昌县泾口乡一个只有一岁半大的男童,在村里玩耍时,不慎掉进村民家未盖盖子的化粪池内。家人发现小宝宝不见了,到处寻找,最后在化粪池污水上面看到宝宝的凉鞋漂浮着……  悲剧发生:
  一岁半男童掉进化粪池溺亡
  27日下午,记者来到南昌县泾口乡大浦村大周自然村,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事发现场看到,“吞噬”小孩的化粪池位于村庄最后一排居民房后。记者目测发现,化粪池长约2米、宽约1米,上面有水泥现浇,但水平现浇处开了一个边长约40厘米的正方形缺口。据村民说,开缺口是方便清污。记者看到,缺口一旁有一块破损的盖子,虽然悲剧发生了,但化粪池开口处仍没有盖上盖。
  村民说,小男孩是玩耍时不慎掉进化粪池溺亡,年纪只有一岁半。“化粪池深度有一米七八,就算大人掉进去也够呛。”村民说,事发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已来到现场展开调查。
  记者随后来到小男孩的家中,见到小男孩爸爸樊先生和妈妈李女士。樊先生坐在弄堂的一角,双眼通红,一言不发;李女士则坐在弄堂门口,悲痛流泪。赶来安慰两口子的亲戚告诉记者,事发后,李女士已经连续两餐没吃饭了,老是翻看着手机里儿子的照片,念叨着有关儿子的点点滴滴,眼泪都哭干了。
  李女士说,她有两个孩子,大女儿今年3岁,小儿子博博(化名)今年1岁半。爱人樊某在南昌市里打工,她则和公婆在家务农、带小孩。儿子从出生开始身体就不好,总生病,这两个月才算好起来了,她也终于轻松了一些,谁知却发生了这种不幸的事。
  事故探因:
  化粪池没有盖上盖子
  李女士告诉记者,27日一早,她和往常一样带着孩子。因为要准备午饭,她便开始洗菜,就在这时,女儿和儿子离开了她的视线,出门去玩了。不一会儿,女儿回来了,李女士突然意识到儿子不见了,于是赶忙叫上公婆去找。
  博博的爷爷樊根方告诉记者,由于村口就有一个池塘,他第一时间去了池塘周围找,但没见到孙子,然后又到村里四周寻找。可大家到处都找遍了,也不见博博的踪影。就在家人开始担心博博是不是被人拐走时,有人发现一个没盖上盖子的化粪池污水里漂浮着一只小孩的红凉鞋。
  “我一眼就认出那是我孙子穿的鞋子。”樊根方告诉记者,看到鞋子后,他头就懵了,意识到情况不妙,于是立即俯身把手伸进污水里一掏,果然摸到了小孩的身体,捞出来一看,就是自己的孙子。这时大约是上午9时,距离博博离开家不过十分钟。
  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化粪池距离博博家不过三四十米距离。
  村民解释:
  化粪池盖可能是其他小孩掀开的
  记者随后来到化粪池所属的村民家。在该村民家客厅,南昌县泾口派出所民警正在调查情况。该村民告诉记者,事发化粪池是他家的,化粪池缺口处是有盖子的,但有时会被一些调皮的小孩打开,后来他们也没有及时盖上。
  该村民还称,这个化粪池并没有被使用,里面的污水都是自然降雨形成的。
  记者走访时看到,该村庄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一个化粪池,不少化粪池的盖子没有盖上。据村民介绍,由于小孩安全意识淡薄,没有自主能力,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律师说法:
  化粪池所有者及男童家人均有责
  化粪池没有盖上,导致小孩掉进去溺亡,相关责任如何划分?记者咨询了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化粪池的所有者、使用者或管理者没给化粪池盖上盖子,导致存在明显安全隐患。这是由于自身的不作为,疏于管理,未尽到管理义务,肯定要承担责任。本事故中小男孩博博只有一岁半,刚学会走路不久,没有自主能力,突然离开父母的视线走到化粪池旁边不慎溺亡,作为小孩父母或监护人,显然也未尽到监护义务,同样存在过错。
  李律师表示,双方承担的责任比例如何划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争议很大,可通过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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