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南昌冬泳 于 2013-4-26 16:04 编辑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运动技能传授、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工作主要包括:指导社会体育活动者学习、掌握体育健身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组织人们进行健身、娱乐、康复等活动;协助开展体质测定、监测、评价等活动;承担经营、管理及服务工作。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分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 (一)从事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三年以上; (二)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某项体育活动较高水平的技能传授和锻炼指导工作并取得比较突出的成效; (三)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指导基层社会体育组织的工作并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四)具有指导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能够进行社会体育的科学研究。 被授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者,由批准授予的体育行政部门发给证书、证章。证书、证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 社会体育指导员主要的工作职责是: 群众体育的组织管理,对已经组织起来的协会、俱乐部进行组织管理,要通过举办讲座、教学活动,将没有参加体育活动和没有组织的体育人口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开展群众体育研究、宣传、对群众性体育组织实施健康管理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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