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男子A组:14岁组至30岁组(1999年至1983年); 男子B组:31岁组至55岁组(1982年至1958年); 女子组:14岁组至55岁组(1999年至1958年)。 (二)提供近两个月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健康合格证明。 (三)选手须签署《自愿参加活动责任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次活动两人为1队参赛,共100队接力选手,其中60队由大陆、香港、澳门选手组成;40队由台湾选手组成。 (五)男子A、B组和女子组报名录取满额比例为4:3:3,男、女混合队,视为男队。 (六)每队可由赞助商冠名,商标标识尺寸、位置需提前向组委会申报。 (七)参赛资格 1、凡参加2012年第四届横渡厦金海峡活动,获得前20名的选手可直接报名参加; 2、参加2012年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获得各年龄组前20名的选手由中国游泳协会选拔10队直接参加,其他选手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选拔赛; 3、如遇各地选拔的选手名额不足时,由主办单位协商确定名单。 (八)选手健康要求 公开水域游泳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九)组委会为参赛选手办理活动当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组委会为参赛选手统一配备游泳帽及救生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