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24|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自建暖房慰亲人,只因为:“冬泳真情憾我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1-17 2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南极仙翁 于 2011-11-18 17:21 编辑

自建暖房慰亲人,只因为:“冬泳真情憾我心”
    冬泳出水后,穿衣过程实为攻坚战。
      20111117日下午,陆续出水的平顶山市冬泳人首次进入室温近30度的暖房一边穿衣,一边赞扬着暖房的建造者,金牌会员镇水塔【刘xx】。
     这位个头·长相有点像王成的镇水塔,是在水边看水泵的郊区人,两口子集住在近水小房内。今年七月开游并时常服务大家被破格当上金牌会员,自深秋至今,经济拮据的他,却执著地自费建成这间暖房供大家无偿使用。究其何苦,他言简意核,就象大机关的呈阅件一样,观点加例子,他说:
    其一,冬泳队伍,平等和谐。我活了50多岁,数现在被人看得起,群中的机关首长,在社会上很光棍的人物都够不上说话,反与我称兄道第,有啥忙能帮的都帮,像一家人一样。
    其二,欢乐无限,其乐无穷。在社会上,腰粗的,官大的,都要捏个架子,在这里,玩起来发疯——我活在这种气氛里,值。
    群中从镇水塔身上认识到,品质高尚的人往往是在下层【重附镇水塔救人贴如下】

         
     本会成员多次搭救落水者,昨惊幕重现

昨天下午四点多,路过平西湖的平顶山市冬泳协会金牌会员刘国正【网名镇水塔】忽听湖边方向两个幼童稚嫩的呼救声,迅疾朝呼声方向跑去,只见两个八·九岁的孩子战战惊惊的趴在一只颠簸不定的小气筏上,一只划桨在气筏附近飘动,一男青年在深水中只露出头顶,两只手拼命的挣扎。刘国正只有一个念头——救人。他不由分说地跳上岸边一只游船上,一边安抚气筏上两个小孩的情绪,一边急速驾船划向落水者,当把落水青年及两个小孩扶上岸时方知水里还有一位青年已沉入水下【两青年是为打捞脱手的划浆才不顾两个小孩而下水的】。

正值紧急关头,在水库管理局工作的本会金牌会员沈平【网名红鹰】驾气艇赶到,与随后赶到的110·消防队·派出所等部门实施打捞,因水深数米,次日上午尚无结果。

本市很多人都知道,平顶山市冬泳人水中救人是别无伦比的,近两年中光是班子成员中就有多起救人事迹。如:常务副会长牛秀斌【网名泳之牛】,·张海强各救一起,秘书长赵志海【网名香山居士】曾经先后三次救出三条人命。协会成立后几年中,救人达十多起,且无一人收受谢礼。香山居士拒礼使得对方万般无奈,硬是跑到内蒙特意定制了高档真皮镜匾送到门上。

说起来一起起救人是个数子,起实,每一次的救人过程都是一首壮歌~~~~~~



                  上图右数第三名为镇水塔·
      【中间穿睡衣者为吉林省委常务副书记·
            省政协常务副主席林炎志】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浪里白沙0207 + 1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1-11-17 22:22 | 只看该作者
欢乐无限,其乐无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1-11-17 22: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五彩池 于 2011-11-17 22:46 编辑

英雄无名,小事入手!一首壮歌!:victory: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1-11-18 09:11 | 只看该作者
虽做小事,值得尊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1-11-18 0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2:05 | 只看该作者
爱好冬泳 发表于 2011-11-17 22:22
欢乐无限,其乐无穷!!!

真心感谢朋友的回帖鼓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2:05 | 只看该作者
五彩池 发表于 2011-11-17 22:44
英雄无名,小事入手!一首壮歌!

真心感谢朋友的回帖鼓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2:05 | 只看该作者
山苗 发表于 2011-11-18 09:11
虽做小事,值得尊敬!

真心感谢朋友的回帖鼓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2:05 | 只看该作者
ltzk 发表于 2011-11-18 09:16

真心感谢朋友的回帖鼓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1-11-18 16:39 | 只看该作者
南极仙翁 发表于 2011-11-18 12:05
真心感谢朋友的回帖鼓励。

相互帮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13 07:28 , Processed in 0.049577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