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1年第十四届世界游泳锦标赛 公开水域游泳测试赛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6月17日至20日在上海市金山区城市沙滩海滨水域 举行。 二、竞赛项目:男、女2500米。 三、参加资格 (一)凡在全国公开水域游泳、成人游泳、冬泳比赛中名次排列前30名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由我中心根据报名情况(见附件),则优选定120名运动员参加。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25-39岁组(1972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出生者)。 2、40-49岁组(1962年1月1日至1971年12月31日出生者)。 3、50-59岁组(1952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2011年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三)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运动员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游联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比赛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三)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年龄组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组委会统一制作的获奖证书。 七、报名和报到 (一)请运动员于5月10日,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和传真发送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活部,联系人:张梅、李晓寰;shb67170581@163.com。电话:010-67170581,传真:010-67170595。 (二)请参赛运动员于6月17日到上海赛区报到(另见补充通知)。 八、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