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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冬泳俱乐部户外活动免责声明,风险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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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1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渤海辽河 于 2015-4-29 12:32 编辑

营口冬泳俱乐部户外活动免责声明,风险告知书! 营口冬泳俱乐部是一个自发的运动群体,我们遵循环保、AA、节俭、自助、友爱的出行方式,由于我们结伴出行费用AA均摊(领队也不例外),因此无论活动大小、无论长线短线,都应签订户外活动责任书。这是对领队的保护,也是对参与者负责。 我自愿参加 年 月 日 由营口冬泳俱乐部组织的 AA制活动。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官和队员。 声明: 1.我了解本次活动是一次纯AA制自助结伴户外活动,并非商业活动; 2.我了解本次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整个活动期间,我将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3.我保证在本次活动中遵守团队纪律,服从领队,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约定,不做破坏生态环境的事。 4. 整个活动期间,我保证携带合适的活动装备、足够的食品、饮水,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签 名: _______年__月__日 声 明 本人自愿结伴参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 活动,并郑重声明如下: 1、本人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 2、本人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充分了解户外自助活动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3、本人同意本次活动系结伴而行,全体活动参加者将平摊所有费用,所有活动参加者之间均不成立任何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活动召集人、领队和财务官均系全体活动参加者共同推举的无偿服务者,不对其他活动参加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任何注意和保障义务。 4、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独立判断行动风险以保障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任何活动参加者包括活动召集人、领队和财务官的影响,并有权随时中途退出活动。如因本人自身原因退出活动的,本人愿意继续承担平摊的活动费用以免给其他活动参加者造成没有预计到的经济损失。 5、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本人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活动召集人、领队和财务官对于活动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本人也不得要求上述人员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本人同意,在活动过程中如需与其他活动参加人共同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包车)、雇请任何人员或牲口(包括但不限于向导、背夫、马夫及马匹),均构成本人与受雇方独立的合同关系。如因受雇方原因造成本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本人将独立追究受雇方的违约或侵权责任,而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动参加者。 7、本人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活动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不负有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8、本声明为不可撤销声明,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声明人: 年 月 日 一、风险的承担   我自愿参加此次活动。我理解、我必须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我知道活动的策划者只是活动的联系人,并不是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我知道他和同行的队友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道他们并不对我安全负责。 二、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 1.参加此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游泳、徒步、露营、登山、山路乘车、滑雪等,在此我同意,如果因为参加此活动(包括途中)和在活动中使用装备而收到伤害的话,我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免除同队其他成员的法律责任。 2.我理解户外活动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严酷的要求,可能包括在崎岖地带和恶劣天气中进行活动,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我理解可能要24小时后才能获得救援,所有救援和医疗的费用将由我自己承担。我理解当参加户外活动时,我有可能面对真实的风险而受到伤害,甚至死亡。这些风险包括溺水、跌坠,落石,冰崩,雪崩,闪电,过河,失温,霜冻,冻伤,咬伤,刺伤,犬咬,野兽袭击和各种意外。我理解装备可能会缺陷,而这些缺陷可能会导致我受伤甚至死亡。我清楚获知活动计划的联系人无法全面预见该活动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我理解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含括了此次活动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并且同意免责和放弃权利的协议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3.我理解并清楚知道身体活动和装备的使用是有潜在危害的。我也理解健身和休闲的活动也包含有导致受伤,心脏病和甚至死亡的风险,我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险,我自愿参加这些活动和使用活动的装备。因此,我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联系人和同行伙伴们的法律责任。 4.我同意承担所有的个人收到伤害的风险,包括瘫痪和死亡,这些风险是可能发生在往返参加活动的途中,或者是在参加活动的时候。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往返活动地点的交通方式。我同意承担由于我选择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动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5.我清楚获知此次活动的成员都和本人一样是自愿的参与者,其并不承担法律责任,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等。我了解自行购买保险的意义,以防任何的伤害。 6.我理解我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我的风险:更加注意环境,注意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和只参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活动。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鼓励发展一种好问和怀疑的心态,去询问活动的领队以要求解释任何我觉得不适的决定。我同意我将不会参加任何的活动,除非我已经仔细考虑过,相信它是安全的,和接受所有的相关风险。我清楚获知,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相信条件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一步参加。 7.在此我谨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活动或使用装备的不适,损伤,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下声明的情况。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知会,我需要医生批准才能参加活动或使用装备。我也获知,我应该进行年度或更频繁的身体检查,并咨询我的医生有关我参加体力活动,练习和装备使用的情况,以便我可以获得他/她的有关健身活动和装备使用的建议。我清楚获知,我要么就进行身体检查并获得医生的批准去参加活动;要么就决定在没有获得医生批准的情况下参加活动,并谨在此承担所有的由参加活动引起的责任。 8.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我可能会尽力协助我的同伴,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在我的判断中,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我进一步理解到,我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去协助别人,同时,任何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来协助我。 9.在此次活动中,如果由于我的行为和我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赔偿责任。 10.我理解,对由于我参加活动而导致的我个人的意外事故,病痛和财产损失,活动联系人和其他承员不应承担责任。 我同意,一旦签署,此责任豁免协议将生效。此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 由我以下签署,我保证;我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其条文;我理解参加此次户外活动相关的风险;我承担由于选择了参加此次户外活动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声明,对于由于参加任何和所有户外运动、旅行和户外活动而引发,或与之关连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需求,伤害,活动(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无论任何形式和性质的损害,无论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免除活动联系人和同行其他成员的责任。我已经年满18岁。 成员签名(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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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15: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渤海辽河 于 2015-4-29 12:32 编辑

好,完全同意,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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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6-6 15: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渤海辽河 于 2015-4-29 12: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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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6-6 17: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渤海辽河 于 2015-4-29 12:32 编辑

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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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6-6 20: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渤海辽河 于 2015-4-29 12:32 编辑

嘻嘻,明白,无论组织者和参与者都没有从对方获得任何利益,所以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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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6-6 21: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渤海辽河 于 2015-4-29 12:32 编辑

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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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6-7 15: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渤海辽河 于 2015-4-29 12:32 编辑

太专业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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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6-10 18: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渤海辽河 于 2015-4-29 12:32 编辑

好的很,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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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6-11 18: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渤海辽河 于 2015-4-29 12: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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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6-19 18: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渤海辽河 于 2015-4-29 12:32 编辑

举双手叫好,想得全面周到,对大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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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0-6-19 18: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渤海辽河 于 2015-4-29 12:32 编辑

您是哪一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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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6-23 09:07 | 只看该作者
到底是学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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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6-23 11:10 | 只看该作者
真有水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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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步清风 + 1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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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6-29 19: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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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7-4 11:37 | 只看该作者
写得好,这叫先明后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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