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龙王 于 2010-6-18 15:40 编辑
一、烟台市冬泳俱乐部是企业吗? 山海情怀:他目前拥有的冬泳俱乐部即是企业又是协会。赚钱时是企业,他是冲水房的大股东,每年可从出租冲水等收费中获取红利,可以做俱乐部理事长一生为王。需要扩充实力范围时,他又以协会名义,统领四方,占据资源。 烟台市冬泳俱乐部是在烟台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跟企业挂不上边。记得开发区泳友对我说,荣主席讲过,俱乐部与协会是不同性质的,冬泳俱乐部是企业的话。我听了付之一笑,一个协会专业户怎么连这么点常识都不懂。现在看来,人家还真是早有预谋的。退一步说,如果真像荣主席讲的烟台市冬泳俱乐部是个企业,我又是大股东,一生为王也没有错呀!需要扩充实力范围时,他又以协会名义,统领四方,占据资源。是指烟台市冬泳俱乐部建立分部的事吧?首先,在烟台各地发展冬泳队伍是件好事,只有你才把他当做扩充势力范围;其次,几个分部都是当地的泳友自己找来要求加入烟台冬泳大家庭的,并不是我去扩充的,即使是主动扩充也无可厚非呀;第三,只有你才狭隘的把烟台冬泳队伍的扩大当成是“占据资源”,“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的心态暴露无遗。 二、龙王是冲水房的大股东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山海情怀《解读烟台冬泳的“龙王”现象》跟帖中已经说得清楚了,现转帖如下:1998年,烟台市改造海水浴场,把各产权单位原有的包括烟台市冬泳俱乐部借用的冲水房全部拆除。大家艰难地在冬天刺骨的海风中活动更衣,条件极为艰苦,队伍也散落在各处,参加冬泳的人急剧减少。1999年,得知市里要在第一海水浴场仅有的两个冲水房基础上再增加一处的信息,当时,被拆掉冲水房的海军航院、山东省水上运动学校、海水浴场管理处等产权单位都在争这个唯一的机会。作为俱乐部的法人代表,我使出浑身解数到处奔跑上蹿下跳,打报告、做工作(没花俱乐部一分钱)、找市长、求局长、利用一切关系,据理力争终于感动了上帝,市政府破例把寸土寸金的烟台第一海水浴场唯一的一块建设用地批给了烟台市冬泳俱乐部,给了一个没有任何官方背景的民间的社会团体!个中艰辛有谁人知道?
地批下来了,图纸也有了,可盖冲水房的资金怎样筹集?我知道,这是一块许多人眼里不可多得的黄金宝地。当时俱乐部内外不少有眼光的朋友都想并劝我占大股按市场经济的思路投资这不可多得的赚钱机会。虽然当时我已经从市政府机关下海有七八年,家中也少有积蓄,完全可以控股甚至全资兴建冲水房,但我没有丝毫的想法去这么做!我和俱乐部理事会的同仁们认真协商讨论,最后拿出来发动大家共同集资兴建冲水房的决议。
当时不少会员对集资的前景多有疑虑,我们就召开会员大会,我在大会上用我的诚意用我经济学专业的知识耐心细致地给大家进行分析;并且决定理事长带头拿出4000元(8个集资份额),副理事长3000元(带点强制性)为大家做表率。我们有理有据的分析和表率作用带动了广大会员,几天时间就集资了10几万元,当时全国最牛逼的200多平米的冬泳人自己的新冲水房在当年9月份就盖了起来!烟台冬泳人非常高兴有了自己产权的家!我想,当时大家的心情即使没有经历过的人也可以想象得到。
冲水房建起的当年就有了收入,还给每个集资的份额分了50元的红利(唯一的一次)。在前景一片美好(如今冲水房每年净收入近10万元)资金已不是问题的情况下,第二年,在利益面前我们提出了退出多余集资,每人保留一个集资份额的决定,从我以下每人仅保留1个集资份额(500元)。直到现在我和其他219名集资人员一样,仅仅享受俱乐部给集资者每年减免部分冲水费的待遇。
直到今天,大家仍有没忘了我对俱乐部所做的贡献,每每谈起还褒奖有加。这只是其中的一件事,我今年56岁了,担任俱乐部负责人也28年,这期间我舍弃了多少升官发财的机会,数不清欠家庭子女甚至父母多少债,受过多少辱骂和委屈,可以说我把有生最宝贵的一半时间的最大精力都付出给了烟台冬泳,那是多少红利能换回了的呀!
三、为冬泳人提供质优价廉的游泳用品有何不对? 冬泳人消耗最大的是游泳用品,2002年以前,市场上的泳镜动辄70-80元甚至上百,一个普通的硅胶泳帽至少也得20-30元,而且还时不时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泳友们花了不少冤枉钱。2001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深圳一家生产游泳用品的老总,当即与其谈妥了按经销商价向冬泳人供货的意向。回家后我动员待业在家的老婆帮忙,她不情愿地同意了。自此后,烟台的游泳用品的价格下降了一倍多,给冬泳人的价格又仅仅是市场价的二分之一甚至更低。现在,一副泳镜仅十几、二十几元,硅胶泳帽一个才5、6块钱,不仅仅是烟台冬泳人得到了实惠,难道这有错吗?荣主席说烟台搞比赛发游泳用品,这是恰恰是大家最需要的,而且,烟台市冬泳俱乐部搞活动发什么奖品纪念品都是在征求泳友们的意见经理事长办公会决定的。就连荣主席你的协会搞比赛不是也进过或吗?我又管不着你,不合算不合适你能干吗?拿了人家的东西应该付钱,怎么能说是说成是“截留”赞助款呢?再说,烟台市冬泳俱乐部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账目报销有严格的手续,秘书长管钱,多人把关,每年都要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财务报告,财政大权并不在我手里,我怎么能说把赞助款截留就截留了呢?不会你的协会就是怎么干的吧?劝你一句,千万别,那样早晚要出问题。 至于泳包,是我联系的厂家,原厂发票,一分钱都没加还搭上运费通信费,难道也错了吗? 四、本次“论战”的根源在哪里? 山海情怀:此次论战
当发现龙王在全国网上发帖搞人身攻击时,我责令他撤贴,他也撤了,我还发短信表扬了他的听劝。 荣主席把我和泳友网友们通过冬泳网揭露事实的真相说成是“论战”,权且照此称呼吧。先容我把他“责令”我撤掉并遭到他“表扬”的原始帖再贴出来,让大家看看我是如何对他搞人身攻击的: 烟台市冬泳俱乐部成立28年来,始终有人想另立山头,过一把说了算的瘾,现在看来只不过一个个心术不正谋求私利的人在烟台冬泳舞台上如过眼烟云匆匆地退出。如今,烟台市冬泳俱乐部的队伍日益壮大,影响也越来越广。我部已有开发区、莱山和龙口3个分部,交费会员近800人。对某些人来说,烟台冬泳队伍可真是一块大肥肉啊!
最近听说烟台开发区游泳爱好者协会下面成立了一个冬泳队,一些冬泳或不冬泳的人为满足其私利或权力欲或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算尽机关甚至不惜冒身败名裂千人唾骂的风险,分裂开发区冬泳队伍,继承已经退出冬泳的历史舞台的前辈们的遗愿顽强地与烟台冬泳进行第101次对抗,以争取不齿于天下冬泳人的地位。在此,奉劝哥几位,28年的实践告诉世人,在烟台冬泳队伍中搞分裂搞阴谋是没有好下场的!不信你们好好打听一下,有的人心机和魄力比你们几个加起来还高还大,现在都在哪?在干嘛?所以,奉劝那些至今还执迷不悟的泳友,好好冬泳,老实做人,不要为眼前的小利和谎言所迷惑,不要再跟着善搞阴谋的人瞎哄哄了。上天有眼、邪不压正,历史屡屡证明,在烟台冬泳搞分裂搞阴谋诡计是搞不成什么名堂也没有什么好下场的!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我们欢迎你们重新回到烟台市冬泳俱乐部这个曾经给你带来快乐、健康和友谊的大家庭里来!
根据事件的发展和某些人的作为,我将采取进一步实质性的行动并发表本贴之续—《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 |
在他6月9号与我“沟通”以后还在继续做着分裂开发区冬泳,挖我冬泳俱乐部墙角的行为。一年多来,我一忍再忍力求和平解决纠纷,但每每当面说得好,他背后又是一套,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才在冬泳网进行了反击。作为烟台冬泳的负责人,难道我做错了吗? 荣主席以为我把帖子删改了就查无证据,说我对他搞人身攻击,大家看看,虽然语句激烈些,但帖子没有指名道姓,字里行间行间哪些是人身攻击的词语? 为团结计,在他对我进行承诺后我把帖子进行了删改,他却在私下里变本加厉地继续进行他分裂烟台冬泳、用冲水房绑架广大泳友甚至胁迫分部主要负责人退出烟台市冬泳俱乐部的工作。继而导致泳友网友一边倒的“论战”全面爆发。 五、开发区冬泳何去何从? 一面义愤填膺的控诉龙王的一贯霸道行径暴露无遗,另一面又说龙王还应该是烟台冬泳的带头人,为了大局,我会继续维护的。你这个人怎么怎么没原则啊!当然,28年来,说我“霸道”的人你不是第一个,我不在意。但我还是爱听你后一句话,不管是不是真意(“依法改变28年不换人和层层任命的弊端”的祝辞我还记忆犹新)。 荣主席在《解读烟台冬泳的“龙王”现象》中提出来“解决方案”,方案中说:没有房子就办不成分部,只要是开发区人,只要不捣乱,只要会员遵守协会章程与管理,大家都可以来四季游泳(原本打算因人多再要一个)。如果龙王还是不依不饶,操纵捣乱,我们只好关门大吉。 今天,荣主席在网上立起了休战牌:“王队,我们这次人丢大了,尽管你出手再先,我也负有责任。在下还是盼望你能出面沟通,不是在网上这样对攻,不是让弟兄们为难表态参战。冬泳将继续,对你的维护将继续。我先给你认错了,并决意退出,也建议你做一回“普京”,感觉一定不错。还是那句话:这边的事一切都好商量。拖下去损失无可挽回。” “老哥,要说冬泳需要个带头人的角度上,老弟维护你,维护烟台,也维护我自己。都是男人,适可而止,相互留有余地,不要伤害太深。冬泳的事情我会继续支持,你也吃一堑长一智吧,完善好你自己。现在担心的是矛盾一旦公开化,相关领导及部门插手表态,我也失去争取的资格与时机。那时可能会一切无能为力。请你斟酌。” “别难受了,过来吧,安排最好的酒店给你道歉,高总捏了一把钱等着你呢。别把送我的什么“大B小心眼”自己受用了。《龙王其人》很好理解,文体事业走产业化发展道路是个大趋势,你没错。我这里有条件暂时免费福利一下,也没有错。我不接受的是平等协会,你不能干预我。仅此而已。” 看来,我不休战不行了,不然单纯善良的泳友们真以为我是条斗鱼。虽然我不敢再相信荣主席们的承诺了,但我承诺在我对《解读烟台冬泳的“龙王”现象》中的不实之词进行澄清,荣主席不再捣乱的前提下将“论战”告一段落。事情的起因在开发区冬泳,我只对此提出以下要求: 1.尽快重新开放冲水房,以满足广大冬泳爱好者健身需要。 2.不管是谁(包括我分部的会员)参加开发区游泳爱好者协会我们烟台市冬泳俱乐部不干加涉(以前就是这样做的),但荣主席和开发区游泳爱好者协会也不得以各种理由阻碍烟台市冬泳俱乐部开发区分部的会员缴纳会费,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地开展活动,更不得在冲水房等问题上歧视俱乐部会员。 3.因为开发区游泳爱好者协会冬泳队的建立是开发区冬泳队伍分裂的起因,我们要求停止“冬泳队”的停止一切活动,把冬泳爱好者仍然统一在烟台市冬泳俱乐部开发区分部中。待我俱乐部换届大会后,在全体开发区冬泳人参加推举的基础上,组建新的分部领导班子。也欢迎荣学超同志以职工活动中心主任而不是爱好者协会主席的身份作为分部的顾问,指导分部的工作。 4.鉴于开发区冲水房主要是烟台市冬泳俱乐部开发区分部的泳友在使用,建议由旅游服务处或开发区职工活动中心与烟台市冬泳俱乐部开发区分部签订《冲水房使用和管理协议》,把冲水房恢复由冬泳分部管理使用。凡进入冲水房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由服务处或活动中心认可的《文明公约》或《使用守则》,开发区分部必须行使好冲水房的管理权,保证不发生影响公共环境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5.今后,开发区冬泳的一切问题都要通过民主协商不搞一言堂的方式处理,任何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正如荣主席所说的烟台市冬泳俱乐部开发区分部要“依法自主开展活动”,更不能搞成“黑社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