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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武汉第37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群众方队横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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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6-2 1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中国·武汉第37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群众方队横渡办法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1 W' C! D  Y中国游泳协会   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武汉市体育局* S' v# R( O( @2 Y武汉市水务局 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6 P- k; v5 t" A(江岸区人民政府 武昌区人民政府" I7 W9 X% Y% e$汉阳区人民政府
         三、横渡时间、路线、游程:
      (一)2010年7月16日上午9:30在武汉长江水域进行。. _0 W9 e1 b' D7 o+ ]
      (二)从武昌汉阳门1号明口下水至汉口江滩山峡石广场起水,游程约5000米。

        四、活动形式、规模:
      (一)以队列的方式从武昌汉阳门1号明口逐队下水至汉口江滩山峡石广场起水。
      (二)横渡活动总人数控制在3000人以内,组成25—27个方队,每个方队100—120人。
      五、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和人员3 z7 M5 N# n2 o: r武汉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大专院校及在汉工作学习的国内外游泳爱好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包括港、澳、台地区)游泳协会、冬泳协会、1+8”城市圈、省内其他城市的游泳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资格1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65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16岁以上)的游泳爱好者。2报名时须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1张(制作群众方队选手测试证)。3报名人员须身体健康并经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并适合参加该项运动。
   (三)报名时间: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6月16日截止。
   (四)报名地点:
       1、团体报名:武汉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大专院校,1+8城市圈,省内其它城市组织的团体方队报名到汉口新华路体育场4号门二楼组委会活动部报名。
       2、个人报名:
    (1)境外参加方队横渡的个人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邀请,在组委会活动部报名。
    (2)市外参加方队横渡的个人在武汉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www.whsport.gov.cn),认真填写报名表格中的每项,字迹填写工整,经选手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游泳协会或冬泳协会出具的400米成绩证明,并加盖公章,传真到湖北省游泳协会报名。
   (3)武汉市内参加方队横渡的个人到7个中心城区(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文体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宣传部报名;远城区到就近的中心城区报名。
      4个人交纳选拔测试、保险费20元。
        六、资格测试
    (一)报名参加方队横渡的人员必须参加400米资格测试。
    (二)测试时间:
    1、市内选手于2010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在游泳池内进行`(地点待定)。
    2、境外、市外选手于7月14日在游泳池进行(地点待定),合格者参与横渡长江活动。
    (三)测试标准:1在游泳池中静水400米(泳姿不限),男选手12分钟内、女选手13分钟内为入围。   
    (四)25个方队录取名额不足时,测试没有入围的人员,由市游泳协会组织的培训,参加下一次的测试(没有经过市游泳协会培训的人员可以参加测试),按测试成绩顺序录取。
       七、组织测试
     (一)方队横渡个人测试,以7个中心城区(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文体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东湖风景旅游区宣传部为单位测试;组委会活动部统一选派专业人员、安排时间轮流测试。
    (二)武汉市内团体报名单位系统内的资格测试时间、地点由单位确定后,报请横渡长江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活动部派专业人员现场测试。
    (三)经过测试录取的选手必须与组委会签订参加横渡长江活动责任书,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领取《群众方队选手证》,方视为获得参加横渡长江活动资格。
       八、横渡办法
     (一)编队安排:
     1、经过市内各区400米实测入围录取的选手,按各区一个方队人数安排,超出或不足的城区由组委会活动部进行协调安排。
    2、境外、市外经过测试通过的选手以城市为单位,不足一个方队人数的编入到其它方队。
    3、市内各单位团体测试合格的选手,以单位方队编队,人数不足由组委会活动部统一协调安排。
     (二)市内经过测试录取编入每个方队的选手(包括单位方队),必须保证参加列队训练达10个小时、5次以上的集中训练,训练时间、次数不足者,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
     (三)选手横渡的服装、泳镜自备,泳帽、救生浮球、拖鞋由组委会统一配备。
     (四)参加横渡活动选手的检录方式,以各方队为单位集体检录。
     (五)横渡长江活动中,选手必须服从组委会指挥员和救助人员的指挥,选手必须携带大会指定的救生浮球,如发现选手出现身体状况异常、救生员有权将其打捞上船。对不服从指挥的选手,取消其今后参加类似活动的资格,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选手自己的承担。
    (六)凡获得横渡长江活动资格的境内、外选手须缴纳个人意外伤害险20元,由大会组委会统一购买公共责任险和个人意外伤害险。
    (七)对成功横渡长江的选手颁发纪念奖牌和市长签名的证书。
       九、报到:外地运动员报到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二级以上医疗单位健康证明,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游泳协会或冬泳协会的成绩证明办理资格测试手续。
      十、其他:
        (一)近三年武汉市7月16日水文、气象情况: 水温平均26-28度  水流1.28-2.42 米/秒 气温34-36度
      (二)日程安排 3 m+ T3 O0 c4 @. D/ \& s* e+ t2 l
           7月13日 报到  r; W0 s$ v  b2 D6 b2 y, o9 S2 j
           7月14日 境外、市外选手资格测试6 Q/ A$ H; s3 t9 {) A: i
           7月15日 选手熟悉线路、签订责任书,技术官员检查横渡准备情况。! {( b  V" e( ~, r$ T4 u
           7月16日 参加横渡长江活动颁 奖
        7月17日 离会* {& w) c( B& k3 q1 |% T3 j
      十一、地址及联系办法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新华路体育场4号门二楼
             电话:027-85720031   85805235-612 15717156716  18971351473  15337134721
             传真:027-85793308
          邮编:430022

            联系人:吴伟, ]! p1 m0 K' S* ?7 j  q谢友清
            十二、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武汉第37届横渡长江活动的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P6 g4 j4 z9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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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6-2 13:24 | 只看该作者
我们郑州市将组队参加,具体报名统计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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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6-2 14:42 | 只看该作者
武汉的小吃也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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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 14:55 | 只看该作者
武汉的小吃也很棒!
天地一沙鸥 发表于 2010-6-2 14:42



      吃你个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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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6-2 14:59 | 只看该作者
不吃饱怎么干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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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6-2 14:59 | 只看该作者
吃你个头啊!
龙王 发表于 2010-6-2 14:55



    鸟头你也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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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0-6-2 15:01 | 只看该作者
鸟头你也吃?
愚公 发表于 2010-6-2 14:59



     得看什么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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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6-2 15:04 | 只看该作者
得看什么鸟!
龙王 发表于 2010-6-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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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6-2 18: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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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6-8 05:34 | 只看该作者
感觉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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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6-11 16:41 | 只看该作者
兄弟们,沙鸥是只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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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6-11 23:22 | 只看该作者
预祝2010年中国·武汉第37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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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6-12 09:03 | 只看该作者
转来的:

2010年中国武汉第37届国际抢渡长江挑战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武汉市体育局、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江岸区人民政府、武昌区人民政府、汉阳区人民政府

三、比赛项目:
   男子组、女子组1800米抢渡长江挑战赛


四、时间和地点:
2010年7月16日8:45分在长江武汉水域进行
起点:武昌汉阳门1号明口
终点:汉阳南岸嘴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体育局及所属游泳俱乐部,解放军体育部门,各体育院校,行业体协,全国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和冬泳委会员各会员单位,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游泳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六、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年龄限制及确认办法
1、男、女运动员年龄必须是16岁至45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出生者);
2、国内运动员年龄认定以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国外运动员年龄认定以本人护照为准。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本年度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国外运动员的健康状况由组委会医疗组组织检查认定)。


(三)参赛运动员须向承办单位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四)报名参加的运动员必须参加400米资格赛。
1、资格赛于7月14日在承办单位指定的游泳池进行;
2、资格赛按报名成绩进行分组,无报名成绩抽签分组;
3、资格赛泳姿不限,成绩达6分以内,国内运动员进入男、女前30名者获得挑战赛资格,国外运动员根据报名情况和游泳成绩另行确定;
4、资格赛成绩相同,则排名并列,无下一名次;
5、资格赛结束后120分钟之内公布获得挑战赛资格运动员名单。
(五)获得挑战赛资格的运动员须在7月14日的裁判长、运动员联席会后办理挑战赛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参赛证》。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泳联颁布的最新《公开水域竞赛规则》、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和横渡长江活动组委会制定的挑战赛管理办法。
   (二)运动员凭《参赛证》进行赛前检录;
(三)比赛男、女组分别进行,女前男后,每组出发顺序按资格赛的成绩排序,成绩较好者列前。
(四)运动员比赛服装、泳镜自备,但必须符合国际泳联颁布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要求,泳帽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五)比赛中,运动员不得借助任何漂浮物。
(六)比赛中,运动员出现身体状况异常或逾越比赛区域,裁判员有权终止运动员继续比赛,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员指挥,主动配合救生员上救助船,被救助上船的运动员,不得重新下水参加比赛。
(七)运动员必须在规定水域内进行比赛,抵达终点时手必须触及终点标志,成绩方为有效。挑战赛成绩相同,以终点裁判员判定为准。
(八)比赛成绩按分、秒数位记录。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组分别录取前十六名(各组别若低于30人参赛则录取前10名),并授予名次证书和奖金。
(二)奖金标准
       第一名:8000美元
       第二名:5000美元
       第三名:2000美元
       第四至十名:1000美元
   第十一至十六名:500美元
注:参加选手获取奖金时以国家现时公布的美元与人民币兑换价,发给人民币奖金,同时由大会组委会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扣除其个人所得税。   
(三)凡游完全程正确抵达终点并有计时成绩的运动员,颁发参赛纪念证书。


九、报名、报到:
    (一) 报名:
    请各单位于2010年6月16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报送中国游泳协会和中国武汉第37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暨抢渡长江挑战赛组委会竞赛部。
中国游泳协会地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8号;
电话:010-67170581或67170575;
传真:010-67170595;邮编:100763;
联系人:曹庆珠
组委会竞赛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体育场4号门2楼;
电话:027- 85805235--611
传真:027-85793308;邮编:430022;
联系人:胡有运


(二) 报到:
    (1)请各参赛队于2010年7月13日承办单位指定酒店报到处报到;
(2)运动员报到时请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医疗单位健康证明原件、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资格赛参赛手续。每名运动员须交纳参赛费100元,(含报名费、证件制作费、保险费等)。


十、其他:
(一)交通费、大会期间食宿费自理。
(二)各地区、各单位务必将总人数(含领队、运动员、工作人员)和人员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及抵达日期、返程日期、返程飞机、火车票预订等事项书面告知承办单位。
(三) 比赛期间如需承办单位协助安排旅游活动,请提前与承办单位联系,以便安排,费用自理。
(四) 抗议、取消资格及赛事调整
1、有关比赛中出现的抗议情况,按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不服从裁判员判罚和指挥的运动员,取消其今后参加类似比赛的资格,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运动员自已承担;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和已获成绩及名次;
4、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原因,主办单位有权更改比赛日期、比赛线路及取消该次比赛。
(五)未尽事宜,在裁判长、运动员联席会上商定或另行通知。


(六)近四年武汉市7月16日水文、气象情况
平均        时间        水温(度)        水流(米/秒)        水位        温(度)        天气
        06年        29.3        平均1.38        22.47        29.5        小雨
        07年        25.7        1.62-最大2.42        24.42        27        晴天
        08年        29.3        1.28-最大1.90        21.91        33.3        晴天
        09年        25.7        平均1.37        22.95        37.8        晴天
2009年
7月16日
        

        汉阳门下水点1.62
2-3桥墩1.77
5-8号桥墩1.71-1.80
汉江口2.35                        
参考数据
2002年5月1日        23.5        平均1.32        21.8        24.1        小雨




(七)竞赛日程安排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晚  上
7月13日              全    天   报   到
7月14日        市外、境外选手测试赛;裁判长、运动员联席会、签订协议
7月15日        境外运动员熟悉
竟赛线路        国内运动员熟悉
竟赛线路         裁判长检查竞赛各项工作准备情况
7月16日        比  赛
颁  奖               
7月17日        离  会               


十一、裁判员及救生员:
   (一)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二)救生员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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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6-15 12:19 | 只看该作者
欢迎烟台市冬泳专区的冬泳朋友来武汉和我们一起唱游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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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6-15 12:30 | 只看该作者
正在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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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6-16 20:52 | 只看该作者
呵,参赛不够级了,但可以去观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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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6-27 13:03 | 只看该作者
呵,参赛不够级了,但可以去观看呢!
客舍青青 发表于 2010-6-16 20:52



    徐哥您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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