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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第九届中国大连国际冬泳邀请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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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13: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群体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文体局,各行业体协、体育院校办公室,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纲要》,推动我国冬泳事业发展,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辽宁省体育局、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连市体育局、大连市旅游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连金石滩发展管理局、大连金石滩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工人文化宫和大连市冬泳协会承办的第九届中国大连国际冬泳邀请赛,将于2010年10月16日至17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江斌波、张梅、林森林、李晓寰(游泳中心)、于晓光
  (辽宁)
  二、裁判
  总裁判:王炎(北京)
  副总裁判:张佩伦(辽宁)、李文静(北京)、刘中(新
  疆)、李洪亮(辽宁)、大连1人
  三、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10月14日到大连报到(请提前电告接站)。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半价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带成人游泳竞赛规则、裁判法。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培训。
  四、其它
  (一)请预订返程车票的参赛队,在邮寄报名表时,将填写好的订票单(见附件八)一并寄到赛区。
  (二)请各参赛队于10月5日前将抵达车次、时间、人数电告赛区,以便安排住宿和接待。
  (三)请各参赛队到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四)请各参赛队报到时,指定专人确认参赛项目。
  (五)请各参赛队指定专人,于10月15日17:00时参加组委会,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未参加会议责任自负。
  (六)请各参赛队自带2米×3米的队旗。
  五、联系方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社会活动部,联系人:张梅、李晓寰。电话:010-67170581、6717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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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4 13:31 | 只看该作者
分组为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不老松组和夫妻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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