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我市青少年溺水死亡现象之我见(一)
我市是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江海河湖伴城,她既是好事又是坏事,坏事是每年的溺水死亡率相对较高,(今年6月9日和6月12日在江河中各死一20岁的一16岁的)那种凄惨是大家十分不愿意看到的。
但是,安全又是一个相当难防范的问题,即使是派一个人保证一个人在水中的安全也是有难度的,何况做不到人人有保证。
据我观察,每年溺水死亡的多是青少年,他们的死是最揪心的,对社会和家庭的损失也是巨大的。
在我们人力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是可以挤出点小钱,首先考虑保证或相对保证他们的安全。
如果真有人想试探解决这个问题,我建议:
1)、18岁以下孩子在天然水域游泳,必须着救生衣。如果有条件可以加大年龄。
2)、救生衣怎么解决?
A、有条件的自己解决。
B、动员我市慈善总会、爱心协会、红十字会、、、、、、等等社会团体、企业,捐几万块钱即可,买几百件游泳衣,放在孩子们经常愿意玩的地方,如6号—8号坝门处,免费向孩子们提供,如果有条件可设专人管理,暂时也可以与6号坝门的单位人员协商解决管理问题。
只要解决了救生衣问题,孩子的安全就有了很大的保障。抢险再及时,不如不遇险。
3)、其后,投放一定的监管力量。说服和监督孩子穿救生衣。或不到偏僻的地方游泳。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在他们身上花一点钱是值得的。可以保障多少家庭的幸福!是多大的社会稳定!
我们强调和谐社会,不死人或少死人是最大的和谐,是最大的政治。政府出面减少或避免了孩子的死亡,就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某一个官员出面抓一下这个问题,就是造七级浮屠,老百姓是会非常感谢他的,孩子家长是会感谢他的。他就是真正的父母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