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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公权力赢者通吃逻辑违背社会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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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6 1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警方出台十条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明确提出通过“保护知名企业家联络办公室”,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为128位知名企业家提供专门保护。(《京华时报》9月25日)
  企业领导人尤其是知名和民营企业家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特别和专门保护吗?重庆警方为我们作出了回答,他们专门成立了“保护知名企业家联络办公室”。但有关数据表明,普通人受到犯罪侵害的可能性比知名企业家大得多。目前,刑事案件中约80%都是“两抢一盗”,这些犯罪随机性强,没有特定的侵害对象,受害的也多是普通人。那么,是重庆警方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还是128位知名企业家确实比普通公民的生命财产特殊呢?毫无疑问,在重庆警方的眼中,不是没有看到,而是认为“特殊性”确实存在,但作为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平等是不证自明的。

  重庆警方何以选择了这一遭人诟病的做法呢?这是奉行赢者通吃逻辑的必然。不过这种公权力制造的赢者通吃逻辑远比其他任何状态下赢者通吃逻辑都更为可怕,不仅违背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共生关系,而且暗示了权力和资本结合的可能。赢者通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自然法则,把权力、金钱、知识、声望和地位等各种有限的社会资源送给了强者,而忽视了弱者。这种赢者通吃的法则是一种不正义的游戏规则,容易让弱者产生被边缘化的不安全感,是对社会底线正义的釜底抽薪。我们知道,在走向现代的历程,公众不断向政府提出新的要求,最为主要的就是要求政府不再仅仅表现国家的意志,而且也需要更多地表现公意。那么,公权力制造的赢者通吃逻辑能代表公意吗?

  公权力制造赢者通吃逻辑,在现实中并不是没有。我们看到,有的政府能够更多地体现社会大众的共同意愿,而有的政府却可能更多地服务于某一阶级或阶层的利益需求。比如让企业家子女拥有优先选择优等教育资源的权利等。但是对于那些不能体现社会大众共同意愿的政府,其存在的合法性往往会受到社会与公众的质疑,以至于出现政府合法性危机。重庆警方的做法,正让我们看到了这样的一种危机。

  重庆警方的做法,奉行的公权力赢者通吃逻辑,是对社会共生逻辑的践踏,在人为地制造了各阶层之间裂痕的同时,也破坏了阶层之间的和谐。众所周知,社会是一个旨在推进所有参加者的利益的合作体系,社会具有利益一致的典型特征,也具有利益冲突的典型特征。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就需要进行制度选择,达成一种有关实现恰当分配份额的契约,确定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的恰当分配,使各种对社会生活利益的冲突要求之间有一个恰当的平衡。但是,这种把企业家作为特殊公民对待的做法,只能加剧利益冲突和阶层间的紧张关系,更无法从制度上缓解利益冲突,因此,这是对社会各阶层之间和谐共生的破坏。

  美国著名公共管理专家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一书中写道:“民主政府是为他们的公民服务而存在的。”这里的公民,不仅仅是指以知名企业家为代表的精英群体,更是指生活于国土之上的所有公民包括那些更需要帮助的弱者,如更容易遭到犯罪侵害的普通人。希望奉行公权力赢者通吃逻辑的重庆警方能认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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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6 14:54 | 只看该作者
公安机关也嫌贫爱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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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6 15:02 | 只看该作者
人民警察岂能沦为私人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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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5 14:45 | 只看该作者
        问题复杂,积重难返.多重错综复杂的社会意识流向造就了社会精英们嘴上大喊和谐实际上却根本没有把大众切身利益当事极力用手中公权维护着极富者环境.我觉得有一位学者说得好:和谐社会的中心应当是公平公正.那么为了建好领导人极力推介的和谐社会,精英们就应当别再去做可耻的应声虫,而要努力按照国家领导提出的模式运用手中的公权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这才是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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