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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河南淅川一家族7人联手作案拐卖儿童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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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2 1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南淅川一家族7人联手作案拐卖儿童受审(图)
http://news.QQ.com  2008年03月12日03:20   大河网-河南商报   
 

河南淅川儿童被拐案开庭7人受审(组图)

被告卢振新在做最后陈述时,忍不住放声痛哭。

河南淅川儿童被拐案开庭7人受审(组图)

主犯叶晓林接受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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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报道:河南南阳破获9名男童遭拐案 曾流传偷肾谣言

不到一年时间,一个家族的兄弟、叔侄联手,拐走了9个小孩,且几乎尽数出售。2007年12月20日,2008年1月3日、4日,商报对淅川男童失踪案进行了追踪报道。

昨日,这起案子由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淅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本案的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布。

 

人群间划出清晰的界线

昨天早上8点不到,淅川县法院门前已经站了不少人。

尽管离得都不远,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出人群之间清晰的界线。

苍老的是犯罪嫌疑人叶晓林、叶增喜的父母。叶母脸绯红,时不时抹一抹眼角,叹着气与旁边的年轻人低语着。叶父拄着一根发亮的木棍,听,却一直不语,面无表情。

他们前一天就从距离县城几十公里的老家赶来,等待这场即将决定他们儿孙命运的审判。

不远处,站着被找回孩子的父母们。因为这次事件,这些原本素不相识的人已经亲如家人。这个早上,他们脸上始终带着微笑。5岁的陈淅阳跟在父母身边。回家3个月,他已经没有最初回家时的拘谨。

主犯供述只是缺钱,急眼了

在公诉方起诉的7名被告中,有4名都是淅川县老城镇叶沟村叶家的,其中叶家老大叶增喜和老六叶晓林是本案主犯。另外还有一名未成年同案犯、叶家老三的儿子叶小鑫(化名),未在本次庭审中出现。

在庭审现场,公诉方首次将案情详细披露。这是一起典型的家族作案,叶家老六和老大分处犯罪的两头,一个负责诱拐儿童,另一个则负责“销赃”。在这个链条里,还有叶老大的儿子、儿媳以及叶家老三的儿子。他们分别担任了中转、接送儿童,传递信息,出面诱拐等角色。

按照供述,2007年1月,叶老六到新乡的大哥家接母亲回家,告诉大哥自己欠了一屁股债,本意是让大哥借点钱给他。没想到,叶老大却向他提供了一个“发家致富之路”。

按照老六的说法,老大对他说,新乡那边不少人家没儿子,家庭条件不错想要孩儿。而他,常在外面跑,接触的人多有门道,弄个孩子过去,人家愿意出笔钱。

而老大却坚持,自己对老六说的是有个朋友家想要女儿,不知道为什么老六给弄过来的全是儿子。

不管最开始要的是女儿还是儿子,他们解释不清的是,接二连三下手,且在短时间内将孩子几乎全部出手。

唯一的理由是:钱。

叶老六说:“我本身不是穷凶极恶的人,我只是缺钱,急眼了。”

10岁孩子充当犯罪工具

如果不是东窗事发,叶老六很有可能成为律师。

在此之前,他长期以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自居,事实上,他在那里只是一个帮工。但他从未放弃当律师的愿望,2007年,他还参加了司法考试,期望能取得律师从业资格证,他的成绩是348分。据他的代理律师称,这个成绩,如果是在淅川报名考试,应该已经通过了。

对于这个和律师曾经一步之遥的叶老六来说,诱拐儿童的手段并不算高明,屡屡得手的关键在于,他找了一个“好帮手”,叶小鑫,他三哥的儿子。

第一次替叶晓林下手时,叶小鑫只有10岁。

叶小鑫能清楚地记起,失踪的9个孩子,每一个都是他出面领走的。

他能记起第一次是在2007年夏天的一个中午,他在淅川县老城镇的街上转,看见一个四五岁的孩子自己在玩,就把他领到电话亭给六爹叶晓林打了个电话。

不到一个小时,叶晓林就坐着一辆面包车赶到,当时两个孩子正在老城镇初中门前戏耍。

这辆面包车是叶晓林以1300元的价格租下来的,拉着两个孩子连夜赶往新乡,并住了两夜。叶晓林带着叶小鑫返回淅川,留下的那个孩子,叶小鑫还清楚记得,他叫毕晓欣。

后面的每一起诱拐,都和第一次大同点击查看大同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小异。一颗用线缠在手指上甩来甩去的悠悠球是他的重要道具。

叶晓林骑摩托车带叶小鑫在淅川县周围的大街小巷里转悠,碰到没有大人陪同的孩子,叶小鑫便过去,以玩悠悠球或给买好吃的引诱,将孩子领走,交给不远处的六爹叶晓林。

除了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外,叶小鑫的行动,还可以为自己换来些许微薄的报酬。最多的一次,叶小鑫拿到了六爹给的90元,还有两次50元左右。其余的时候或者没有,或者10元20元不等。

而叶晓林的7次“行动”,用他的话说,不说租车、买哄孩子的吃喝玩具等费用,他总共拿到了4万多不到5万元。

儿子儿媳成父亲帮凶

叶晓林将孩子送到定居在新乡的老大叶增喜手里后,拿到该分给自己的钱就什么也不管了,后面的由叶增喜来全程“操作”。

以2007年7月26日被拐走的贾少攀、贾阳鑫兄弟为例。叶晓林将两兄弟带到新乡后,便返回淅川。叶增喜找到一个名叫卢振新的帮他联系买主。这一次,叶增喜把自己的儿子叶欣帆拉进来帮忙。

按照叶增喜的供述,贾阳鑫被卖了2万元。由于自己不识字,他让叶欣帆给老六叶晓林打去了1.2万元。随后,叶欣帆给六爹发短信称:“钱已汇出,注意查收。”除了这次,叶晓林还数次给叶欣帆及叶欣帆的妻子李亚琳发送短信:“尽快把货处理”。叶欣帆两口承认,面对这样的短信时,心知肚明是六爹在催促父亲尽快把拐来的小孩卖掉。他们没勇气制止,更没勇气举报。然而,叶增喜却坚持咬定,儿子叶欣帆只是帮忙,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在这个事件中,叶欣帆帮忙给六爹打了2次,近3万元的汇款。

叶增喜说,这几个孩子,他总共得手十几万块钱,给老六了近9万,给牵线搭桥的卢振新了7500元,自己只有几万块。但按照买孩子人的供述,他们付出的款项合计在18.5万元左右。

唯一没卖出去的孩子很聪明

7次诱拐9个孩子,叶增喜成功地卖出去了8个。还有一个孩子叫李征,西峡县丁河乡人,被诱拐的时候未满6岁。叶增喜被抓获时,刚刚把李征交给老六叶晓林,以孩子岁数太大、长得也不漂亮为由,要求“退货”。

叶晓林一直以为,这就是大哥没有卖出去李征的真实理由。大哥将李征交给他时,他还欣然接受了,并准备将孩子带回西峡,让他自己回家。

叶晓林没想到的是,那个理由,是假的。和他联手倒卖孩子的大哥,骗了他。

在叶增喜对警方的供述里,叶增喜说李征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他能清楚地说出自己父母的名字,还时不时地要求要回家找爸爸妈妈,要上学等。这在以前从未发生过,其他孩子,只要有好吃的好玩的,就能忘掉要父母的事。

让叶增喜最紧张的是,李征似乎认准他了,总是紧紧跟在他身边,寸步不离。

2007年12月30日,叶增喜在新乡街头看到悬赏通告,淅川8个失踪儿童,几乎个个他都能确认经过他手。到此时,他才下定决心,把李征这个烫手山芋还给老六,让他想办法处理掉。

2008年1月1日,他将李征从新乡送到郑州点击查看郑州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

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布

庭审异常顺利,所有犯罪嫌疑人都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只在公诉人提到要求对叶晓林、叶增喜两个主犯处以死刑时,叶晓林的眼神中才透出一刹那的茫然。

叶晓林用了很多的专用术语给自己辩护,他想说的是他欠的是高利贷;他想说的是他对那些孩子其实百般疼爱;他甚至说,如果真的要死,他愿意捐出自己的尸体。

在贾阳鑫、李征、毕晓欣等孩子的父母看来,这不足以让他们宽慰。法庭给了他们发言的机会,而他们每一个人的要求都一样,“从严处理”。

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叶父叶母仿佛透了口气,搀扶着,慢慢走出法庭。

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并不能延长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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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3-12 15:37 | 只看该作者
没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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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3-13 00:00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冰川美人[/B] 发表:  湮灭了人性! 可恶!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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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3-12 22:58 | 只看该作者
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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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3-13 00:09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做的比说的好[/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冰川美人[/B] 发表:  湮灭了人性! 可恶!严惩!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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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3-13 09:48 | 只看该作者
像这样的人和事就应该狠狠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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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3-12 21:20 | 只看该作者
 湮灭了人性! 可恶!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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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3-13 18:45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冰川美人[/B] 发表:  湮灭了人性! 可恶!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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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3-13 18:38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冰川美人[/B] 发表:  湮灭了人性! 可恶!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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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3-13 18:46 | 只看该作者

惨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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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3-13 08:37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做的比说的好[/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冰川美人[/B] 发表:  湮灭了人性! 可恶!严惩!
[/quote]

极度败坏河南人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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