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气温迅速回升,学生户外活动增多,海南等地发生溺水事故,造成多名学生溺亡,令人痛心。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19年第1号预警,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汲取教训,时刻绷紧安全弦,坚决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具体要求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下↓↓↓
1
要深入分析各类溺水事故发生的时段、地域、溺水原因等情况,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要通过事故警示,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让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
2
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学生群体年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避险意识和自护能力。
3
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是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要强化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呼吁家长多陪伴孩子,看管好孩子。
4
要会同公安、水利、安监、气象等部门组织力量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坑塘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5
要调动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基层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加强日常巡查,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