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数锐自动计时装置,同时配置半自动计时装置及人工计时作补充。
三、本次比赛,所有项目都采用一次性决赛。比赛采用中文发令,出发信号为电笛声,召回信号为连续、短促哨声和电笛声。7-9岁组的技术比赛项目均为水下出发,按照仰泳出发规定听指令出发。
四、7-9岁组基本技术比赛所需A字板、管棒由组委会提供。
五、运动员可以在比赛池做赛前准备活动,0道和9道为冲刺泳道,运动员在此泳道练习,必须从出发端向另一端游进,禁止逆向游进。中间各泳道可以循环游进,但不得从出发台跳水。做准备活动时,一律不许带划水掌,以免造成伤害事故。违反者按规程有关条例处理。比赛池每场比赛开始前15分钟停止练习,运动员尽快起水。
六、7—9岁及10岁组基本技术项目单独比赛。其余项目按综合组的划分合组比赛,名次按年龄组录取。
七、录取与奖励:超过8人的比赛项目录取前8名并颁发奖状,如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只录取前3名;参赛人数只有3人,减1录取;参赛不足3人的,该项取消;全能项目参赛人数不足3人的不录取名次。
八、所有参赛的运动员须持本人正式参赛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运动员检录和上场比赛时必须随身携带证件。本次组委会配备照相、录像设备,用于运动员检录时留影备查,望各队配合。
九、比赛时间为上午9:00开始,下午16:00开始,每项比赛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点名,第二次点名不到者,以弃权论。每场比赛的第一项按照秩序册排定的时间开始,后面项目的比赛,要求各队根据比赛的进程和检录处检录进度,及时到检录处检录。
十、参加接力比赛的各队运动员棒次表,应于该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送交编排记录处(上午8:00——8:30,下午15:00—15:30),过时以弃权论。接力棒次表请到编排组索取。
十一、本次比赛的所有出发都在深水区(电子显示大屏对面)这端出发。每组比赛运动员入水后介绍运动员姓名(接力比赛先介绍运动队,再组织出发)。每组赛后不宣告成绩,请看成绩显示屏,或赛事通上的成绩公告。
十二、每组比赛需待所有运动员到达终点后,从两侧起水。接力前三棒运动员必须在不影响其它运动员的情况下尽快从池两侧起水,并不得碰停泳道触板,否则以犯规论处,任何情况下,不得从池端起水。
十三、弃权、故意慢游、未游完全程的处罚按比赛规程的有关条文执行。比赛中要求运动员到达终点时积极有力地触壁,凡是由于运动员本人触板技术不当而影响到名次或成绩的,由自行负责。
十四、需要办理成绩证明的,必须提前一场提出申请,在检录处填写成绩证明申请单后交编排记录组统计办理,否则不予开具成绩证明。
十五、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各队领队或教练员先向竞赛问题受理台提出询问,仍有异议,必须于该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填写申诉书交竞赛问题受理台,并交纳申诉费300元。竞赛问题受理台裁判按照申诉程序将申诉书及有关材料上交组委会,由执行裁判长组织相关裁判进行最终判决。
十六、比赛中各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请上观众席按指定的座位就坐。运动员出发(发令)过程中,请保持赛场安静。
十七、场内严禁吸烟,确保场内的卫生。
2018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无锡站)组委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