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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医生提出的七条幸福法则!"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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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3: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心理医生提出的七条幸福法则!"荐"

1. 要全心地爱你所爱的人。尽量多地与他们在一起共度光阴,你就会有幸福感。
2. 要树立敬业精神。如你喜欢自己的一份工作,那就应倾其全力多做贡献,若不合心意,则应设法做出调整,这对社会和个人都有好处。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与工作打交道,绝不可使它成为一件苦差事。
3. 要确立牢固的利他主义人生观,不带私心地为他人排忧解难。这样既能提高自己的存在价值,又可获得精神心理上的慰藉和满足。
4. 要善于调适自己的生活,凡是有利于心情舒畅的活动都应积极参加。当然,不得与刑律发生冲突,更不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5. 要积极投身体育锻炼。任何一个体育项目都会给锻炼者带来轻松感觉。
6. 要使生活充满新意。人们普遍受传统观念支配,往往认为只有按部就班的生活节奏才是最佳方案,其实不然。刻意求新,随机应变,有时沿新路线上班、选择不同季节休假、重新布置居家环境等等,都有助于增添幸福感。
7. 在苦闷时不要陷入悲观状态,因为心理钟摆的动作规律始终有互换性。同时也要富于同情心,处境良好的人应多迁就一时失意者,不能忘乎所以。

2#
发表于 2008-1-24 14:17 | 只看该作者
都是实话,但一般人意识不到它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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