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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开玩笑被另一村民打 后拔刀将其刺死领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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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 0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 普兰店区中年村民孙某某开个玩笑却被一村民一顿“胖揍”,被打得急了眼的孙某某乱刀捅死该村民。庭审时被告人律师提出被害人在本案中有过错,法庭未能认定被害人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但是综合本案案情,大连市中级法院于2017年末一审判决,孙某某领刑13年。

去年1月19日中午,孙某某在普兰店皮口镇某村街道自家炒瓜子店铺经营,店铺旁边有村民在挤羊奶,孙某某凑过去看热闹,他对挤奶人开玩笑说你直接吃羊奶得了。本来就是一句玩笑话,一边站着的村民崔某某不愿意听了,对孙说你要吃奶你就吃,两人话不投机争吵起来,随后两人厮打了几下被众人分开。孙某某回到店铺里炒瓜子,不依不饶的崔某某走了过来,继续指责孙,力大的崔某某将孙按倒在地拽着他的头往地上撞了几下,打了孙几个耳光。孙被打得嘴角出血一时火起,他回到店铺里顺手操起一把尖刀,崔某某喊到你捅死我得了,孙某某上前两刀捅在对方的前胸,崔某某倒地。孙某某妻子闻讯而至,叫车将崔送到医院抢救,崔某某死亡。经法医鉴定,崔某某左胸有创伤两处,创伤深达胸腔,因心脏破裂、心包填塞死亡。警方当日将凶手捉拿归案。孙某某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孙得到被害方的书面谅解,请求法庭对其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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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05:40 | 只看该作者

庭审中,被告人孙某某认罪。其律师提出,在本案中被害人有过错,被告人如实供认犯罪事实,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得到谅解,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法庭认为,被告人提出被害人本案中有过错的辩护观点,法庭查明,被害人殴打被告人是引发本案的重要原因,被害人应承担相关责任,但是,被害人殴打对方的行为不能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过错程度。鉴于被告人积极赔偿经济损失,被告人得到了对方谅解,法庭量刑时一并考虑。去年12月末,大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孙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刑13年。

(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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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 09:07 | 只看该作者
玩笑开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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