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上午,庄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张某报案称:其于2017年12月31日19时许在庄河南城区某超市附近与一辆白色现代吉普车险些发生剐蹭事故,白色吉普车中一名男子自称是公安局领导,在车内时不时地摆弄手枪和手铐,并威胁张某要拘留他。惊恐万分的张某一再向对方道歉,并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留下后才被允许离开。 第二天一大早,张某多次接到这位“公安局领导”的电话并对其反复进行恐吓,电话中该“领导”一直强调他可以因为张某开车差点造成剐蹭这事处理他。张某实在是太害怕了,没办法打电话报了警。了解情况后,刑侦大队孙秀权大队长立刻意识到该事件情节的严重性和社会影响的恶劣性。为及时消除负面影响,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刑侦大队立即抽调合成作战室和打黑中队全部警力全力侦办该案。 侦查员针对报案人提供的车牌号码对嫌疑车辆开展调查,经过一天紧锣密鼓的工作,侦查员发现该嫌疑车辆经常出入于庄河市某公寓地下停车场。同时,另一组侦查员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庄河人刘某经常驾驶该车。民警立即组织被害人对刘某的照片进行辨认,被害人一眼就认出刘某就是当晚自称是公安局领导的人。确定人和车两条线索后,办案民警对该公寓楼地下停车场进行缜密搜索并对嫌疑车辆周边进行严密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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