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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超速撞死骑车人弃车逃逸 赔偿被害人亲属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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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 04: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络配图)

今年8月16日早上5时许,星海一街附近的中山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迷你小轿车撞倒一辆自行车,致骑车人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事发后,迷你轿车女司机弃车逃离现场。日前,女司机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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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 04:19 | 只看该作者

骑车人快车道被撞身亡

8月16日早上5时许,在星海一街附近的中山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迷你小轿车停在中山路快车道上,在车前两米,一位身穿米色 T 恤的男子躺在地上,头朝东,脚朝西横在路上,小轿车前风挡玻璃炸裂且整个凹陷下去。

在肇事小轿车后面大约三米,有一辆自行车已经倒在地上,车座朝西,车头朝北,后轮胎已经严重变形,自行车有车筐,位置靠近中山路中间隔离护栏;在自行车的附近有钓鱼竿散落在地上。

附近的居民介绍,被撞的骑车人已当场死亡,肇事司机是一名女子,当时显得很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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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 04:20 | 只看该作者

肇事后弃车逃离现场

肇事女司机赵某,1989年出生,住大连市中山区。2017年9月5日,赵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2017年11月13日,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赵某于2017年8月16日5时许,超速驾驶"精灵"牌小轿车沿本市沙河口区中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星海一街前路段,与骑自行车的刘某某相撞,致刘某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赵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赵某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在侦查阶段,赵某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60万元,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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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 04:20 | 只看该作者

犯交通肇事罪判三缓三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造成1人死亡,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交通肇事后逃逸,危害了国家的交通运输安全,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刑罚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赵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赵某是自首,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予以从轻处罚。鉴于其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

日前,法院判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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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 07:44 | 只看该作者
肇事逃逸必须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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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 13:27 | 只看该作者
逃逸者,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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