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新版图” 与过去主要由国有粮食流通企业收购不同,今年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主体为“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以及上述六省主产区和北京等七个主销区的“省级地方储备粮公司”。由于中储粮公司等收购粮食有农发行贷款支持,而且当时“最低收购价”高出市场粮价,农民售粮踊跃,甚至可能把往年的陈粮也卖了。 据接近决策者的人士透露,当时农民售粮积极性高涨,加之地方政府对“托市收购”赞赏有加,于是高层决定,不再限制最低价收购的小麦总量,而是由中储粮公司“敞开收购”。结果中储粮收购的小麦竟占到小麦总产量的40%以上。 正是由于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高于市场价,最初大多数民营面粉厂商按兵不动,意在等中储粮公司停止收购后再到市场购粮。但谁也想不到,由于中储粮公司掌握了大部分粮源,在春节前最需要购进原料的时候,却买不到粮食。 临近春节,正值粮食购销旺季,市场上各民营粮商和加工商却缺乏粮源,小麦和面粉价格自然上涨,同时引发副食品价格上涨。 迫于各地粮价上涨,政府有关部门决定自11月初“开仓放粮”,并分别于11月3日、25日、30日、12月7日在郑州和合肥等地公开拍卖2006年中储粮公司新收购的“临时存储”小麦,总量超过400万吨,但平抑粮价的效果并不明显。 12月7日,《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办法》全文公开。该文件由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公司等联合发布,并承诺国家将“安排临时存储粮在粮食批发市场上常年常时公开竞价销售,保证市场供应,确保粮油市场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 所谓“临时存储粮”是指“国家指定中储粮公司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收购和国家组织进口、并委托中储粮公司临时存储的粮食”。通俗地说,就是中储粮公司按照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国内粮食和国家进口的储备粮。 值得注意的是,11月初以来,政府投放市场的400多万吨最低价小麦,拍卖底价都高于当初的最低收购价,从而作为惟一的卖主——中储粮公司实现了“顺价销售”。对于中储粮公司来说,可谓“好事成双”:“托市收购抬高了粮价,高价卖粮又增加了利润。”这还被认为是今年粮食调控政策的成功之举。 但在专家看来,这却是对中国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的讽刺: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远未成功,民营流通企业正在发育,现实中却出现了一个新的垄断市场粮源的“巨无霸”——中储粮公司。崔晓黎就指出,中储粮公司本应主责粮食战略性储备和管理,但现实中却以执行最低收购价为名,全面掌握粮源,抑制了民营市场主体的发育,不能不说是一种“倒退”。 1998年,中国政府曾推出史无前例的“粮改政策”,所谓“按照保护价敞开收购,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收购粮食顺价销售”,其结果是给财政留下数千亿元的粮食“坏账”。 在今年国际粮价大幅上涨、国内供给偏紧的背景下,新的“敞开收购”政策似乎取得1998年政策所不能取得的效果。但是,这是国内外多种因素作用的偶然结果,并不意味着这个政策的成功。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政策使“最低收购价”变成了“定购价”,取代了市场价格,民营粮食企业无法收购,扭曲了市场信号。 “粮改”前行歧路 采访中,几乎所有的民营粮食流通和加工企业都担心,未来自己不得不面对一个注定不可战胜的对手——中储粮公司。这个竞争对手的收购资金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提供,收购费用和临时存储费用由财政承担,收购贷款的利息由中央财政补贴。 “敞开收购”的背后也有利益之手。据《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此次收购的中储粮公司及其分公司,每收购一斤小麦,可以有2.5分钱的费用补贴,同时,中央财政再拨付4分钱的临时存储保管费。 据记者了解,中储粮公司之所以能“敞开收购”,一个深层的原因是今年最低价收购的操作模式与往年有明显的不同。 过去,国家最低收购价的执行主体是国有粮食企业,具体程序是由调控部门下达最低价收购指令,由各地农发行贷款给国有粮食流通企业,相关收购和存储费用由财政部门与粮食部门协调,支付给国有粮食收购企业。粮食收购结束后,交中储粮公司管理。 据知情者透露,2006年最低收购价执行主体已变为中储粮公司及其分公司。农发行贷款也不再对准粮食流通部门,而是对中储粮系统发放,由中储粮公司委托各地国有粮食流通企业代收代储。中央财政负担的收购、存储补贴也由中储粮公司掌握并统一支配。 “今年的最低收购价操作程序与往年不同,中储粮现在是‘大东家’,中储粮收购粮食由财政补贴,亏损由财政承担,买进来不卖,财政还要支付保管费。地方粮食流通企业为了挣保管费,争着给中储粮‘打工’。”资深粮食经济专家李思恒告诉《财经》记者。 操作的结果是中储粮公司掌握了资金和收购的主动权,自然就有多收购的动力,各地具有收购资格的粮食流通企业由往年的“收购主体”沦为给中储粮“打工”。据业内人士估计,今年的815亿斤最低价小麦,绝大多数还是由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并存进这些粮食企业的仓库。 事实上,由于中储粮有中央财政和农发行“撑腰”,原本有最低价收购资格的各省地方储备粮公司也无法与之对抗,绝大部分的小麦和稻谷都纳入中储粮公司囊中,更使得粮食市场“风声鹤唳”,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企业只能甘拜下风。 更有甚者,当前有些部门已提出,政府“托市”政策要扩大化,棉花也要“托市收购”,而且不要限制时间,由政府储备机构常年收购。对此问题,大多数专家深为担忧。中储粮总公司前总经理高铁生警告说:“粮食流通出现了逆市场化倾向,有些地区正在走回头路。” 专家认为,“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最有效办法。根据国际经验,实行最低收购价制度,政府投入的资金中,真正被农民获得的只有25%,其余部分全被流通环节拿走了。 “粮食储备本是为了应对粮食短缺,但是却与最低收购价结合起来,成为相关机构经营牟利的工具,甚至人为造成粮价上涨,这证明了决策者基本上没有汲取上世纪90年代以来粮改的深刻教训。”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卢锋告诉《财经》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