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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全国游泳俱乐部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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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1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2017年全国游泳俱乐部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游泳俱乐部游泳爱好者的广泛交流,推动全民游泳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主办,江阴市体育局承办的“2017年全国游泳俱乐部锦标赛”将于4月8日至9日在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江斌波(总局游泳中心)
委员:张梅(总局游泳中心、女)、张晃新(江苏省社体中心)、张健(江阴体育局)、张伟(总局游泳中心)

二、安全检查官员:王燕(总局游泳中心、女)

三、裁判
总裁判:华民(浙江)
副总裁判:尤玉青(上海)、曹巍(北京)、倪小焰(江苏、女)
裁判长:高捷(北体大、女)、孙征(北京)
编排记录长:姚利(江苏)

四、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4月6日12:00前到江阴黄嘉喜来登酒店报到,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中路333号。联系人:江勇,电话:13915235508。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备浅色长裤。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五、其它
(一)各队可参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队指定专人于4月7日12:00前,到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办理报到手续。
(三)请报名参加50米救生全能赛的代表队于4月7日14:00-15:00到比赛池适应场地,由专家进行培训。
(四)请各队指定专人于4月7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开会地点签到时通知)和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未参加者后果自负。
(五) 请各队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或中国冬泳官方网站上,下载住宿宾馆等相关信息。
(六)请各代表队自带队旗和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队旗。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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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 11: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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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7-4-2 21:52 | 只看该作者
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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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 09:33 | 只看该作者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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