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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六届广西宜州市文化旅游节 暨“畅游刘三姐门前那条河”千人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2015年第六届宜州市文化旅游节暨“畅游刘三姐门前那条河”千人活动。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4日上午08:00一11:30 地点:广西宜州市下枧河风景区。 三、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宜州市人民政府、广西游泳协会 承办单位:广西宜州市文体广新局、广西宜州市游泳协会。 四、活动内容: (一)项目 下枧河公开水域畅游,歌仙桥码头下水至壮古佬景区码头起水,全程2000米,不评名次、不计时间、不搞竞赛。水温气温情况:水温约24℃、气温约30℃。(注:组委会将视活动当天气温、水温、水情而定,如条件低于组委会要求的安全系数,将会适当调整游程。)活动规模计划2000人。 (二)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泳龄要求两年以上,要具备能在公开水域中完成1000米以上游程的能力,具有参加过横渡大型江河湖海的经历,并由当地游泳(冬泳)协会审查合格,同意报名。年龄限于18岁-65岁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游泳爱好者。 (三)参加者需当地游泳(冬泳)协会会员,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递交由本人签字的《免责声明》,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在当地泳协报名,然后由当地泳协统一填写报名表册,并附免责声明等资料向宜州市组委会报名。 (四)参加人员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加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加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组委会建议参加者活动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活动: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参加本项运动者; 在活动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加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凡参加人员必须佩戴安全救生浮具下水,救生浮具必须是国家游泳管理中心指定认可的安全救生浮具。 (六)报名费:每人200元。包括3日晚餐,4日早餐、中餐,T恤衫,活动纪念牌一块,人身意外险一份以及活动当天交通接送。 (七)报名办法及报到时间: 1、各单位打印报名表(附件3),加盖公章,并于2015年9月5日前寄至广西宜州市游泳协会或发至电子邮箱1914376753@qq.com,地址:广西宜州市山谷路26-13号,收件人:覃建军。报名完成后组委会将会派人与各领队对接,并负责在整个活动过程中的引导接待工作。 联系人:广西宜州市游泳协会会长: 覃建军 电话:13788287719 秘书长: 韦崇秀 电话:13788081789 2、报名费及预交费用,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泳友在9月10日前将报名费、预订住宿费汇到我协会财务如下账户并与财务联系确认,电话:15078075987 户 名:韦艳秋 开户行:建行广西宜州城中西路分理处 账号:4367423433100070714 3、请参加活动团队领队(只限1人)于2015年10月3日下午5点前到活动报到接待处确认参加人员名单,并召开领队会议,报到时提交报名费汇款凭证、本人签字的承诺书(附件2)。 4、报到地点:宜州市东正国际大酒店。 5、住宿可由组委会安排,但费用需自理。有标准间120元至240元/可供选择。因活动期间是旅游旺季,请各地泳友提前20日向组委会或自行致电酒店预定住宿(住宿按标准间,分三至四个价位,由宜州市提供)。 6、各协会代表队在宜州的活动,如有其它旅游计划可咨询宜州泳协接待人员。 (八),交通 :活动期间,由组委会安排交通工具,负责所有泳友到活动地点的往返接送。 (九)活动期间提供医疗服务,费用自理。 (十)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西宜州市文体广新局 广西宜州市游泳协会 2015年8月12日 附件1:活动日程表 附件2:《免责声明》 附件3:报名表 各游泳代表队如有在晚会演出的文艺节目,请在提交报名表时注明以下事项: 1、节目名称。 2、自备道俱光碟,U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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