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0 农历十月初十一 星期二 早,晴 北风4-5级,4-10度 报告,今日娃娃鱼又旷课一天,现在面壁中~ ~ ~ ~ 昨晚大约12点前后入睡。闹钟总是很准时的,今早和往日一样,5:20准时响过。迅速将它按死,努力想象着不要超过半点一定要起来,然后,在昏迷状态中睡到邱那实在等不下去了的来电,我才昏昏醒来,看一下表,6:34。这个点是再不能去的,按以前,这个点是大家在水中快游完的时间,所以,即使自己穿一双新鞋也是追不上了,所以告诉邱自己去吧,电话中他犹豫片刻答应一个人前往。 话说有犬一小只,名曰吉娃娃,看到两只庞然猛犬在嬉戏,甚是嫉妒,遂从其背后猛然跃出,并伴两声大吼,以示对二犬表抗议,亦显示自身的不同凡响。猛犬被其攻其不备,大骇,转身对其怒吼两声,另一猛犬亦相续狂喊半声。问,为何只有半声,纠起原因,原来是小犬已然被第一只猛犬吼晕倒地,故不好意思再雪上加霜,便强忍另半声将其咽下。何其难。 少顷,众人皆以为此吉娃娃会主动翻身而起,然,片刻工夫已过,还不见其动静,遂走过去,呼它。另众人所不曾想到的是,此犬已然被吓死。 结论:本欲恐吓他人,没成想反被他人吓死。看来,量力而行和有自知之明还是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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