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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泽雨投资集团黑幕,盯紧了孔令奇他要跑路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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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1: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土地资源网
青岛泽雨投资集团黑幕,盯紧了孔令奇他要跑路了(转载)
我是青岛一家银行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家人聚会中得知有亲戚在泽雨投资了不少钱,就帮着做了一番调查工作,结果发现泽雨就是个天大的骗局。在几经周折帮亲戚收回投资后,整理了相关资料写下此贴,希望不要再有更多的老百姓上当受骗,被这个东北来的老骗子孔令奇把自己辛辛苦苦积攒下的血汗钱骗走。
我先来介绍一下泽雨投资的孔大老板:孔令奇,男,1963年2月9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通建街17号付6栋3号。1988年在东北老家因为诈骗被拘留,刑满释放后流窜至青岛,曾任青岛诚奇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04年7月3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羁押于青岛市第二看守所,最后法院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判处有期徒刑8年。当年报纸报道的老实人不老实说的就是他孔令奇(文章后附当年新闻和法院判决书),后用同样手段成立青岛泽雨集团,现任泽雨集团董事长,其姘头张清兰任副董事长。孔大老板为什么刚放出来就又马上进入了投资行业呢?据知情人士透露,孔令奇欠青岛放高利贷的一个大哥不少钱,实在还不上了被逼的没办法,就开了个泽雨投资慢慢融资还人家钱!人家的钱是还清了,但是又欠上了投资客户的钱,所以只能继续所谓的融资继续骗下去。再说一下泽雨集团副董事长张清兰,原名张霞,以前是在夜总会坐台的小姐,没有文化,整天靠肉体和一点点姿色赚取生活费。勾搭上孔令奇之后生一私生子,自此之后飞黄腾达跳槽到泽雨集团,在孔令奇的帮助下成为副董事长。一个以前在夜总会做台出身的小姐,没有任何的文化,没有任何的管理经验,没有任何的资金运作经验,如何能够管理好公司?如能够管理用投资户的资金?如何保证投资户的利益?这样一对狼狈为奸的夫妻搭档能够干出什么好事?能够管理出什么样的集团?张清兰除了能够取悦孔令奇还有什么本事?孔令奇除了会诈骗还会什么?
很多人都认为泽雨的资产很多,所以投资给泽雨,下面我再给大家分析一下等泽雨投资崩盘时清算完的资产情况:
一、泽雨超市现在泽雨的超市确实有一百来家,一个超市需要投资二三十万到四五十万左右,但是因为开的多所以可以压供货商的账期。一个店能压个二三十万的货,所以基本上开超市的投入都与压得货款相抵。泽雨超市卖菜?其大肆鼓吹的农超对接模式更是可笑!用开超市的房租和成本来卖菜能赚钱??超市其他的产品也卖的很便宜利润很低。加上泽雨超市的地脚普遍都不太好,再加上房租、人工和损耗,可以说泽雨超市不赔钱就不错了何来赚钱?!不赚钱怎么付给客户高额利息?孔令奇就是给老百姓制造一个美丽的假象来忽悠大家继续投资,继续拿新客户的钱给老客户付息以及支撑公司所谓的各产业的其他费用。等泽雨倒闭的那一天,超市的房租也交不上了,超市里的货也被供货商们拉走了,什么都剩不下。
二、泽雨豆制品前期就是送卖豆腐的豆子,打泽雨的牌子。后期租了地改了厂房开了豆腐厂,有了自己的产品,但是销量怎么样?很简单,大家去买点他们的产品尝尝口味,就可想而知销量怎么样了!再就是在郊区弄个厂吹牛说花了五千万,你当所有人都是傻子吗?能不能花上五百万还不一定呢,就吹出个五千万!
三、泽雨房产就是开了几个房屋中介,一共投入不了多少钱。而且这两年的中介特别不好干,基本能保本不赔就不错,更别说能值多少钱。
四、泽雨粮油货都是从外面进的,进回来包装一下打上自己的牌子就往外卖,等泽雨倒闭的时候能有多少存货???
五、泽雨装饰几万块钱注册个公司,空壳公司没有业务,无任何资产。
六、泽雨牧业所谓的万头猪养殖基地,大家去看看就知道了。现在估计也就100头左右,一头猪几千块钱,100头大家自己也能算出来有多少钱。
七、泽雨生物泽雨生物是深深继承了孔大老板忽悠的本质,还研发高科技来,纯忽悠的一个皮包公司,无任何资产。
泽雨投资公司,按照其介绍的所谓强大资产作为担保,以公司实业发展需要资金支持为由向老百姓借款并支付高额利息。实际上泽雨投资现在的亏空已经达到好几个亿了。这几个亿的利息靠实业赚钱来维持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泽雨现在每月融进来的钱基本都是在付利息和付其他各公司的各项费用。但是依然是入不敷出,崩盘跑路是早晚的事。上面我按照实事给大家分析了泽雨的所谓的资产,等泽雨倒闭的时候,超市交不上房租了关门了,货都是供货商铺的货被人家拉回去什么都没有了。房产中介交不上房租了倒闭了,也不值钱。粮油公司可能还能有点大米什么的存货?装饰公司没有资产,生物公司没有资产,牧业公司有百十头的猪,能值几十万。豆制品公司的厂房转租或卖掉也许能值点钱,这就是泽雨倒闭清盘时的所有资产!现在就是老百姓被蒙蔽相信这个孔大骗子给大家制造出来的这个假象,把钱都放在泽雨,还勉强让泽雨从表面上看起来还是正常的,实际上早就烂到根了。大家也别光听我说的,可以想办法落实一下我以上所写的,看看是不是事实!
附孔令奇当年相关新闻
谁来监管无良老板诚奇商贸一夜间神秘蒸发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25日讯银川西路瑞鑫园火锅城的经理吴志华拿着总额达314万元的欠条,将在他楼下办公的青岛诚奇商贸有限公司告到崂山法院。但是这场诉讼为时已晚,诚奇商贸的老板孔令奇一夜之间蒸发,公司早已关门歇业。
人去店空款难追
从本月初起,记者就接到不少读者打来的电话,说他们买了“诚奇”的金卡修家电,但找不到该公司的人。记者咨询青岛市各法院,发现“诚奇”负债累累,目前起诉到法院追索债务的案件就有近10起,涉案金额七八百万,此外还有数名债主欲起诉该公司。据当事人介绍,这些资金多数是孔某许以高额回报,做为投资借给“诚奇”的。
工商登记显示,诚奇商贸注册资本100万,法定代表人孔令奇。孔令奇在青从事维修家电的行当有10年了,去年7月26日,他与亲戚共同出资成立了“诚奇”,主营家电维修。今年年初,孔令奇在各种媒体上打出广告,甚至将新闻发布会开到了府新大厦,推出快修家电业务,同时对外兜售金卡、银卡。
但是从今年4月24日起,孔令奇突然消失。据其账面显示,至孔令奇失踪前,仅价值300元的金卡就买出300余张,其他更大额的卡更是无账可查,店内还有不少顾客送来的待维修的家用电器。至于其以投资名义骗取的资金总金额仍是一个谜。
公安部门已就此事立案侦查!
(2006-2509:16:02新华网山东频道)
附孔令奇的刑事判决书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5)鲁刑二终字第150号
原公诉机关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孔令奇,男,1963年2月9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汉族,高中文化,青岛诚奇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通建街17号付6栋3号,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04年7月3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青岛市第二看守所。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孔令奇犯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一案,于二00五年六月作出(2005)青刑二初字第33号刑事判决书。宣判后,孔令奇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孔令奇于1998年至2003年4月初,采取虚构自己与哈飞集团有音响业务、哈飞集团欠其高额利润等事实以及使用假房产证、产权重复抵押或租赁汽车抵押等手段赢得被害人信任,并以允诺支付高额利息为条件,以自己需借款用于经营活动为名,非法吸收刘成一人民币26.75万元、吴志华人民币25万元、陈立明人民币42.18万元、韩琳人民币10万元、王健人民币26万元、辛悦顺人民币60万元、李光辉人民币1万元、张峰人民币1万元、刘华梅人民币35万元和房屋典当款人民币13.4万元、侯东峰人民币20万元、辛若江人民币16万元、杨冬人民币40万元、姜忠林人民币18万元、袁惠娣人民币1万元、张龙贵人民币14万元、刘海军人民币18.6万元、杨慧玉人民币43万元、沈继德人民币30万元、卢红炜人民币27万元和2500美元(折合人民币20537元)、辛克先人民币2.77万元、陆平人民币6万元、孔祥旗人民币5.5万元、青岛恒大集团公司人民币10万元,共计人民币494.2537万元。
原审判决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害人刘成一、吴志华、陈立明、韩琳、王健、辛悦顺、李光辉、刘华梅、侯东峰、辛若江、杨冬、姜忠林、袁惠娣、张龙贵、刘海军、杨慧玉、沈继德、卢红炜、辛克先、陆平、孔祥旗的陈述、证人张宗鑫的证言及被告人孔令奇给被害人、被害单位出具的借条或借款协议复印件证实,被告人孔令奇于1998年至2003年4月初,采取虚构自己与哈飞集团有音响业务、哈飞集团欠其高额利润等事实或使用假房产证、产权重复抵押或租赁汽车抵押等手段的同时,主要以允诺支付高额利息的手段,向上述被害人吸收存款的事实,且证实上述借款均系本金,至今未归还;2、证人李军、李崇明、李宝玲、李树群、刘玉萍的证言分别证实,被告人孔令奇向很多人借款,并购买了银川西路3号网点房,开办过瑞鑫园火锅城、汽车修理厂、超市、家电维修等业务,因无力归还到期欠款,有很多债主上门追债的事实;3、鉴定结论证实,被告人孔令奇给吴志华的房屋产权证系伪造的事实;4、抓获经过证实,在吴志华报案后,青岛警方上网通缉,被告人孔令奇被北京警方抓获的事实;5、美元外汇牌价证明证实,2003年1月24日100美元对人民币的现钞买入价为821.49元;6、被告人孔令奇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材料及被害人陈述材料证实,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报案的孔令奇非法吸收资金数额为203.18万元人民币,其余非法吸收的291.0737万元人民币为被告人孔令奇坦白交代;7、被告人孔令奇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8、户籍证明证实了被告人孔令奇的身份情况。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孔令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允诺支付高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数额巨大,且未偿还,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孔令奇到案后坦白交代了同种较重罪行,对其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五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孔令奇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孔令奇不服,以“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是诈骗、票据诈骗,如果指控的证据不足,就应该作出无罪判决;所实施的行为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提出上诉理由,其辩护律师以同样理由为其提出辩护意见。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
本院认为,上诉人孔令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允诺支付高息等手段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上诉人孔令奇及其辩护人提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是诈骗、票据诈骗,如果指控的证据不足,就应该作出无罪判决;所实施的行为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没有法律依据。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孙冠进
审判员谭荣春
代理审判员张汝林
二00五年九月五日
书记员杨子宁
孔令奇最大的债主是吴志华,不但到现在为止款项没有偿还,还变本加厉的对其进行黑社会行为,下面附吴志华的相关内容
被人栽赃毒品,案件至今未破,究竟为什么
我叫吴志华,在青岛华硕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4月13日晚,我无辜被童欣栽赃陷害(后经公安查实,童欣将17克”毒品”放在我的后车座脚垫下)。被青岛市四方分局兴隆路派出所带回调查。
事情的经过时这样的:2012年4月13日下午4:30分左右,童欣主动第一次给我发短信约我。问我最近忙什么,当时我就很奇怪她怎么会主动联系我,去年我约她几次要问我和孔令奇官司的事,她连理都不理我,怎么这次。。。可当时也没细想。我为了解案情我俩就说好5点去我朋友处喝茶。我五点到樱花小镇一号公馆朋友处一直等到她六点半她也没过来(期间我和童欣一直短信电话联系几次,问她过不过来了。她一会说有事,一会说接孩子放学。我说没时间我们就改天,她说没事让我等她)。朋友处要下班了,我又打电话问她来不来,她说我住崂山区这,我们晚上一起在崂山吃晚饭吧。我说好,她说在市南大尧二路十五号吃饭我便掉头往十五号去(我第一次去哪),路上我发短信给童欣(没告诉她和谁),她说你先去,一会她过去,并让我在那等她。我到十五号后(晚六点五十左右)我二叔正和几个朋友吃饭,我和他们都认识是老朋友了,我还问他们(他们都了解我和孔的官司经过),童欣什么意思(童欣为什么要约我)?晚上7点40左右(期间我又打电话问她来不,她说肯定来)童欣过来,我就出去接她。童欣一见面就问我开车没,我说车放下了。走到15号门口,她看见我的车又问我,你的车不是停在这嘛,我说来喝酒(她一听还有别人愣了一下)不把车停下?停下和放下难道不一样吗?当时也没有理解她问我有没有开车的意图。之后坐下吃饭,我介绍她是我同学,当时不知道为什么童欣没有谈官司的事。晚上10点多童欣离开(吃饭她中间接打了几次电话,收发了几次短信)不久后又打电话给我说她到家了。我当时也很奇怪她怎么如此热情,之前因为执行孔令奇的案子,我们之间闹得很不愉快,彼此关系很差。通完电话后过一会我就要离开,刚出门口就被三个公安控制住,我问怎么了,他们说要我接受调查,然后带我到了四方兴隆路派出所(跟公安车去的)。到派出所后,公安便把我双手反铐住。14日上午公安把我带到派出所门口他们要检查我车,随后从我车后座脚垫下搜出了两包可疑晶体,说是冰毒。共计17克。之后,以吸食毒品的名义将我拘留10天。那两包冰毒不是我的,我从未见过,也不知其从何而来。公安机关也已经查证了那两包冰毒上没有我的指纹。我的车在当晚即13日就由公安从市南开到了四方,为什么警方搜查车辆的时间是第二天即14日上午10点左右?而在当天中午12点左右时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强行给我戴上脚镣强行进入我家进行搜查,而后又去公司搜查,使我公司的员工人心惶惶。给我及家人造成很恶劣的不良影响当晚抓我的是四方兴隆路派出所的公安,为什么四方区的公安可以跨区到市南抓人?报案人童欣为什么不直接打110报警抓人?为什么不找大尧二路辖区派出所抓人?为什么偏偏是四方区兴隆路派出所出警抓人?当时只是传唤程序,为什么要直接把我反手铐住?孔令奇的代理人童欣和我关系很差,从来不直接联系我,为什么在事发当天有这样的反常举动,联系我见面,并那么长时间的执着。但是见面后又不说任何实质性问题,就迅速离开,而且童欣刚走公安就来抓我,这些举动是为什么?
本案最大嫌疑人:童欣(女,70年8月8日生,青岛中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是欠我钱的欠款人孔令奇(青岛泽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身份证:230108196302090010,2003年欠我300多万至今没还,其中25万在孔令奇04年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八年这个案子里定性为孔令奇非法吸收我的钱,其他款项定义为民事借款。另外孔令奇在我受害前多次在有外人在场我和他要钱时,就恐吓我再要钱他就找黑社会办我。)的代理人,我和她并不熟悉,也从来无其他私下交往,我们是通过我和孔令奇打官司才认识的。我的这个案子如此奇怪!我明显是被童欣栽赃陷害的,公安机关至今没将童欣捉拿法办,并且追查那两包17克毒品的来源及去向。所以,我强烈要求使我蒙受不白之冤的相关人员必须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我强烈要求抓出幕后的黑手,还百姓一片青天!
申诉人:吴志华
电话:15315003378
身份证号:370205197003281513:
2012年7月6日
青岛律师代理案件遭报复,嫌犯为泽雨集团孔令奇指使
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我遭遇到律师执业以来最最黑暗的一天。由于最近经常出差,二十多天没有见到我的父母,这天中午,我放下繁杂的工作去探望我的父母,但见到父母身体健康,他们脸上也写满了笑容,我心里就充满踏实。我不是一名孝顺的儿子,经常因工作不能陪伴他们……
下午14:50—15:00,我离开父母家,当走到我的车前打开车门的瞬间,一名男青年冲过来用手抓住我的衣领,用铁棍朝我的头部狠命的砸,另一名体格健壮的青年也冲过来对我拳打脚踢。瞬间我被这种阵势打懵了,心里想,肯定是找错了人!就大声喊“打错人了!打错人了!”但是这两个凶徒并没有停手,他们把我打倒在地,不断用铁棍打,当我找机会爬起来时,我问他们为什么打我,他们问“你姓什么?”,“单”,“叫什么?”,“单正国”,其中一名凶徒对我又是一拳一脚,我的眼镜被打掉,另一名凶徒又冲上来用铁棍打。这时我有点清醒了,意识到他们确实是要打我,我向后闪开。这时我发现身上有许多的血迹,用手一摸,我的头、脸,胳膊都在流血,衣服、裤子上全部都是血迹,这两名凶徒看到逐渐围拢上来的群众逃跑了。我拨打了110,一名好心大姐给我一打卫生纸堵在伤口上,我就赶快跑到青岛第五人民医院救治。我除头部缝针外,肋部,两臂,两腿,眼部多处受伤。
救治过程中,我想,我没做什么违法违纪的事,为什么会有人这样对我!我百思不解。
这个事到这并没有完。2012年7月13日23:00有一个电话打过来讲,让我不要再帮吴志华,不要再代理吴志华的案件。然后不断恐吓威胁,我的家人全部都威胁到了,甚至我年幼不到二岁的侄女,这群禽兽竟然说要轮奸她!!!你们是日寇吗!?我愤怒了,想让我不代理吴志华的案件,你们把我的头拿去才行,否则别想!
2012年7月14日凌晨1:39又有人发来短信,说要打击报复,并且把我家户籍全部信息都记录上。这条信息里还提到曾经威胁过青岛市崂山法院的张国全法官,我这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法官的名字。
至此我完全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2012年7月12日10:30我曾经作为吴志华的代理人,参与过吴志华与孔令奇的执行复议一案。简单的讲,十年前,吴志华认为与孔令奇是好朋友,吴志华借遍亲朋,把几百万转借孔令奇,孔令奇后来转移财产,始终没有还钱給吴志华。历经十年,吴志华案件终于走到执行阶段,但孔又百般抵赖,甚至采用提供来源不明的证据、恐吓法官等违法手段。就在几个月前,吴志华的车上被人放上17克毒品进行栽赃,后公安检测还吴志华清白,但栽赃案至今未破。
孔令奇现在是青岛泽雨集团的董事长,孔先后两次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其中一次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泽雨集团许以高息向普通的老百姓招揽投资,到处到打广告,又到处开办微型的泽雨超市以造声势,隐瞒事实向银行贷款,再找一两千员工以此“绑架和要挟”政府。事实上,泽雨超市只是一些小卖部,交上房租后基本处于微利状态;再看泽雨食品,就是我们吃的普通豆腐,本身就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附加值低,市场竞争激烈,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泽雨地产只是一个二手房中介组织,现在房地产全国都处于调控状态,二手房中介几乎处于没业务可做的状态。泽雨集团真正的业务方向就是泽雨投资,主要业务范围就是高息揽储,然后拆东墙补西墙。最终,老百姓的钱竹篮打水一场空。
青岛市刚刚进行了打黑除恶的行动,就又出现了肆意殴打律师,事后又疯狂恐吓威胁,严重阻碍律师执业,视社会主义法治为无物的恶劣行为,实在是太过嚣张。但依靠行凶犯罪、打击报复、威胁恐吓等手段来维持住你们那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可能吗?做生意先做人,借钱还钱天经地义,以诚信为本,生意才做的长远。不然,你们尽管把那些下三滥的手段使出来,因为作律师以来我就有心理准备,不怕威胁!不怕殴打!也不怕没命!中国人不都这样吗?打个闷棍,打个恐吓电话,发个骚扰短信还不敢报名,你们是中国男人吗?伸伸头头,报报名名,???如果心存“法治”我们就谈一谈;如果是“无法之徒”,我宁可让我身与血为法治铺路,也绝不会低头!但是你们要轮奸幼儿,向下手老人,天理能容你们吗?千万别当日寇,否则国人必诛之!最后说一句,回头是岸!不然可来取我项上人头,我静静的等着......
悬赏公告
一、抓获持铁棍背后袭击我者,二万元人民币;抓获另一名凶徒,二万元人民币;幕后组织策划者、发短信威胁我母亲者六万元人民币。
二、以上任何一名凶犯主动交代或自首并协助抓获其他全部凶犯者,我将不追究你任何责任,十万元人民币全部奉上。
以公安机关笔录作为领款凭据,绝不食言。
特别说一声,孔令奇主动交代也适用上述条款。
抓获凶犯后,请联系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云南路派出所;领取赏金联系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联系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95号,电话:0532-85728044。
提供线索请拨打电话:18866482119。
邮箱:66sos@sina.com;
据多方了解现在孔令奇已经在筹备逃跑了,最近通过各种渠道疯狂的融资,就是在给自己跑路筹备盘缠呢。大家千万别让这个大骗子逃出青岛市逍遥法外。这个东北老骗子已经骗了一次青岛人了,我们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他耍!也希望相关帮助他的人不要再助纣为虐了,为了青岛的众多老百姓,积积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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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1:57 | 只看该作者
太可恶了!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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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4-11-23 14:08 | 只看该作者
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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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4-11-23 15:42 | 只看该作者
  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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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8:54 | 只看该作者
老百姓太可怜了,钱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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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1-23 20: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青岛海牛 于 2014-11-24 11:07 编辑

  青岛政府有责任,有前科大骗子在青岛肆意行骗,还得到有关方面的支持,电视台和报纸为泽雨打广告合格的廉价青岛人喜欢的超市,结局是悲哀谁来买单政府应出面给老百姓出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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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1-24 09:42 | 只看该作者

  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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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15:32 | 只看该作者
泽雨的新会员老会员赶紧把手头的会员卡里的票子花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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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1-25 15: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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