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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改革 逐渐地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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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5 1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4-9-15 15:27 编辑

  公务员工资改革  逐渐地浮出水面
                                                          姚克明
    据人民网报道,公务员工资改革已明确目标,重点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人民网说,公务员工资,一直是舆论热点话题。目前,我国约有700多万公务员。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工资制度,影响的显然不只是公务员的个人福祉,更关系到国家的治理体系与成效。这也是我们网友,尤其是公务员网友,非常关心的问题!
    人民网说,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施行于2006年,缺陷日益凸显,改革亟待破局。一边是基层公务员为收入低对媒体大吐苦水,一边是公众对公务员福利待遇的各种“吐槽”,到底是哪些因素掣肘公务员工资改革?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怎么改?在收入分配改革全局中应处于怎样的方位?对此,人民网特别推出系列报道,与网友一起探讨。
     人民网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员工资制度共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分别是在1956年、1985年、1993年和2006年。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对于历次改革,都各有值得肯定之处和些许遗憾:
    1956年改革实现了从供给制到货币制的跨越。然而该制度中不区分具体项目,直到1985年“结构工资制”的改革调整才解决上述问题。
    1985年改革剥离了企业工作人员的工资部分。但这次改革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奖金原则上是给绩效较好的员工,实际执行中则是人人有份;过度强调职务对工资的决定作用,造成了高职位不当扩张的弊端。
    1993年改革让机关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钩,同时明确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但是,虽然这次改革制定了用于补偿机关工作人员在不同地区生活成本的地区津贴制度,却恰逢我国地方政府预算外资金急剧扩张,导致地区间和部门间的巨大工资差成为1993年工资改革的硬伤,也成为2006年改革启动的主因。
     2006年改革在大幅提薪的同时,统一了公务员工资级别。但是在政策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工资统发和激励机制等问题。胡颖廉举例,如工资统发中有相互依赖关系的部门太多,没有一个主体有最高的权威。还有,对一线执行人员设立相应的激励措施是很有必要的,但这又违反了2006年改革的要求。
    胡颖廉对公务员工资改革总结脉络称:“理论和经验均表明,有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必须兼顾效率与公平两大要素。”
    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已明确目标和方向。根据2013年2月国务院转发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工作任务,胡颖廉就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方向表示,此次改革的重点应是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具体做法有两点,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
    其次,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就需要在“升官”的狭窄路径之外,拓宽“职级”这条路。开始正式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类,并为后两类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工资待遇不再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公务员待遇应以专业技术人员为基准。目前国内统计出来的劳动薪酬水平相比现实是偏低的,公务员的薪酬应该要高于统计线。
     平均工资的计算对象包括了社会全体劳动者,与这条线相比,一般大城市白领的工资都在“精英”之列。唐钧认为,公务员的定位与这个精英群体相近,待遇也应以专业技术人员为基准。
    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公务员的工资只是略高于平均工资线,但福利一般比较优厚。常见的做法是,公务员工资相对低,但享有高福利,而企业白领则有较高的工资和较低的福利。
     唐钧说:“就现阶段来看,我觉得公务员的月薪平均应该在5000元左右,其中最好的能达到8000元至1万元。”
    诚然,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具体方案,还有待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不过,这个日期不会太远,而且是越来越临近了。但愿这是一个为大多数人都能够接受的好方案!
                                                       2014-9-15 15:15


2#
 楼主| 发表于 2014-9-15 16:08 | 只看该作者
淡涟犹自开
“理论和经验均表明,有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必须兼顾效率与公平两大要素。”
——赞成这一点。
无论怎么改,一定要得民心!
2014-9-15 15:41

博主回复
应该说,这是全民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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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4-9-15 16:12 | 只看该作者
好消息,但愿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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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5 16:19 | 只看该作者
冬天的飞鱼 发表于 2014-9-15 16:12
好消息,但愿早日出台!

是的,共同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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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9-15 20:49 | 只看该作者
共同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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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4-9-15 21:31 | 只看该作者
武当侠 发表于 2014-9-15 20:49
共同心愿!

是的!

点评

大快人心!  发表于 2014-9-16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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