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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少年夜泳,为了一只鞋再也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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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4-6-12 1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4-6-12 17:48 编辑

8日晚上,扬州发生今年首例游泳溺亡事件

16岁少年夜泳,鞋子滑落河里 ,为捡一只鞋,他再也没上来……
2014.06.10  来源:扬州日报



8日晚上11点左右,高邮市屏淮桥东侧200米(高邮开发区头闸河文游村段)发生一起突发事件。一名16岁少年到河里捡鞋,因水流太急,被困河中。事件发生后,同行的两个伙伴随即跳入河中,展开营救。让人遗憾的是,由于落水者不懂自救方法,最终在河面上消失……  


  奇怪    两分钟之内,河里的伙伴不见了   


杨某,17岁,四川人。近期,他随父亲来到高邮,准备过几个月应征当兵。前天晚上,杨某闲着没事,就打电话给孙某,问孙某在哪儿玩。   


“我们在网吧,过来吧。”杨某来到网吧找到了孙某。此时,已是晚上10点,跟孙某同行的还有4个男孩。经过商量,大家决定到高邮屏淮桥附近河里游泳。来到高邮屏淮桥东侧200米处的河边,杨某等六人跳入到河里游泳。几分钟后,杨某因嫌河水太凉,一个人上了岸,观看别人钓鱼。“人都到哪儿去了。”两分钟后,杨某转身再看河里,发现游泳的几个伙伴不见了。随后,杨某起身寻找。“救命!”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杨某看到在北侧河边,几个伙伴拿着树枝在寻找什么。  


  “小赵(16岁,高邮人)掉河里了。”跑到现场,同伴跟杨某讲述了刚刚发生的一幕。    紧急   


同伴不慎落水,两伙伴跳河营救   


据同行的孙某介绍,赵某上岸后,发现身上太脏,就跟其他伙伴到河边去除身上的脏东西。“在清洗身上脏东西时,赵某的一只鞋子掉到了河里。”孙某说,事发太突然,赵某见鞋子掉到河里,准备下河将鞋子捡上来。没想到,水性不好的赵某跳到河中,因为水流太急,被困在河里。同伴张某和顾某见赵某落水知道大事不妙,随即跳入河里营救。赵某见状,不停地在河中挣扎。两名同伴下河后,好不容易将赵某拖到岸边。就在这时,赵某开始乱动。就这样,赵某再次“滑”入河中。后来,张某和顾某在岸上同伴帮助下,被拉上岸。在岸上,他们试图一起用树枝将赵某救上来,但赵某已经消失在河里。  


晚上11点左右,杨某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随即报警求助。接警后,公安、消防人员随即赶往现场。为了寻找到河中的赵某,杨某沿着河边跑了一圈,希望能找到赵某的被困地点。就在杨某感到无助时,公安和消防人员赶到了现场。与此同时,杨某的两个干哥哥和赵某的父亲也赶到现场。为了尽快找到赵某,大家向公安和消防人员索要了救身衣,消防员在每个人身上系了一条安全绳,由岸上的消防员拉着。同时,消防指挥员安排消防员下水,寻找赵某。可是事发河道水流湍急,他们在河中努力找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找到赵某。  


  打捞    降低水位50厘米寻人   


接到报警后,高邮“水上打捞应急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考虑到事发河道水位过高,“打捞应急队”负责人找到有关部门,将北侧的闸口关闭,降低水位。一个小时后,水位下降了50厘米左右。  


水位降下来后,6名应急队员在南北两岸拉起了一条安全绳。另外6名队员深入到河中,在安全绳的保护下,一字排开,用脚在河中摸排。4点30分左右,经大量工作后,打捞应急队队员在现场东侧100米处,发现了赵某的尸体。至此,这起夜泳以赵某付出了年轻的生命宣告结束。  


  提醒    夏季溺亡高发,最好别下河游泳   


“不管是什么河,下去游泳都有可能发生危险。”消防部门表示,夏季为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在下水游泳前应采取安全措施,切忌到深水区游泳。如遇意外,应尽量保持身体平衡并及时呼救。中小学生最好不要到野外水域游泳。  


  通讯员 春如 戴婷 红军 记者 海风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4 收起 理由
缘在鸳鸯江 + 2
合肥冬泳 + 2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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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4-6-13 13:21 | 只看该作者
逝者已矣,愿他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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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4-6-13 10:14 | 只看该作者
不主张夜间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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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4-6-12 19:16 | 只看该作者
不该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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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6-12 19: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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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6-12 19:32 | 只看该作者
捡鞋溺亡,和游泳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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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6-12 19:47 | 只看该作者
舍命不舍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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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6-12 21: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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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6-12 21:42 | 只看该作者
给家庭带来永远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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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6-13 08:26 | 只看该作者
也许这就是他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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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6-13 08:50 | 只看该作者
。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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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6-13 08: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山水星 于 2015-4-29 12:53 编辑

因向山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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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6-13 09:32 | 只看该作者
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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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6-13 10:37 | 只看该作者
因小失大,年幼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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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6-13 14: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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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14:55 | 只看该作者
合肥冬泳 发表于 2014-6-12 19:16
不该发生的事情。

谢谢朋友在第一时间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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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6-13 16:12 | 只看该作者
不值得,欠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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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17:41 | 只看该作者
海上花 发表于 2014-6-13 16:12
不值得,欠思考!

说的就是吗,太不值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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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6-15 18: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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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14-6-15 18:32 | 只看该作者
铁锚 发表于 2014-6-15 18:31

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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