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861|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欢迎到天津(天穆)冬泳专区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8-15 0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先对登登登的直言不讳的批评表示欢迎!冬泳人就应当这样,有什么说什么。还要对壶城博浪、登登登等泳友表示诚挚的歉意!
    当然也要说明一个情况,就是天津市下面有一个子版块“天津(天穆)冬泳专区”,天津泳友一般都是在这个版块发帖、跟帖,每天平均发帖量在300多,也是指这个版块。
    当然我们也不应当以此推卸我们的责任,我们觉得登登登版主的这个帖子,帮我们找到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们以后一定要经常注意一下这个版块。因为兄弟专区的泳友们不大清楚这个情况,有时就发帖到这里,以前总编还过一段时间把这个版块的帖子给挪到“天津(天穆)冬泳专区,有时我们就有所忽略。
   我们与登登登版主、桂平老山版主相识于第五届版主会,与壶城博浪版主、企业家,爱柳江、缘在鸳鸯江、平平鸳鸯戏水等(恕不一一列举)广西泳友们神交已久,相见于第六届版主会。会后壶城博浪还率队来天津,相聚甚欢,我们的友谊是经得起考验的。
   我们希望这小小的误会得以冰释,我们以后一定要密切注意这个版块,以防类似情况再发生。

  欢迎到“天津(天穆)冬泳专区”来!
   


评分

参与人数 8威望 +46 收起 理由
海葫芦 + 10
我喜欢冬泳 + 2
苗姐 + 2 大度
缘在鸳鸯江 + 2
寒江搏浪 + 1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2#
 楼主| 发表于 2013-8-15 05:0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组织结构,其它专区也都类似,也请其它专区以此为鉴,引起注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3-8-15 11: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感激的人 于 2013-8-15 11:49 编辑

哈哈,真的注意呀!我现在每天都看一看!

点评

谢谢!  发表于 2013-8-17 04: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3-8-15 14:31 | 只看该作者
勇于承担责任的好版主,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8-15 21:13 | 只看该作者
欢迎全国冬泳朋友到——天津(天穆)冬泳专区来!

记住喽——天津(天穆)专区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8-28 16:26 | 只看该作者
虽然我不知道登登登批评什么,但我觉得蓝色海湾这种勇于承认工作中的不足的态度,令人敬佩。

点评

谢谢!欢迎到天津专区来!可点“天津(天穆)冬泳专区”看更多的帖子。  发表于 2013-8-29 05:2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9-2 18:28 | 只看该作者
天津(天穆)冬泳专区欢迎您!

来吧!冬泳朋友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19:21 | 只看该作者

再次提醒各地,各专区的朋友们:请发帖到子板块"天津(天穆)冬泳专区",
我们的主要阵地在那里.这里很少有人来. 以免回复不及时,回帖较少,引起误会.

谢谢!切记!切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10-18 00: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缘在鸳鸯江 于 2013-10-18 00:44 编辑

   俺也不知道登登登批评什么,来到天津专区湃读了蓝色海湾版主的贴, 为他勇于诚意承担责任的精神而敬佩。特别感动的是蓝色海湾版主,对我们广西泳友与天津泳友建立深厚的友谊怀念之深....天津会友相聚虽然短暂,我们泳情缔结永远。

点评

一点小小的误会,早已冰释。我们专区主要在子版块“天津(天穆)冬泳专区”发帖。欢迎再来天津!  发表于 2013-10-18 05:1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4-6-26 15:37 | 只看该作者
记住喽——天津(天穆)专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4-7-1 10:12 |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人知道每年夏天从漠河还是还是黑河游到俄罗斯的活动今年是什么时候啊

点评

最好与大连的“中国冰人”联系一下。  发表于 2014-7-2 05:0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4-7-5 16:03 | 只看该作者
搞不清楚什么事,
蓝色海湾的态度是非常诚恳的,这样的版主一流的,赞一个

点评

小误会,没什么事,谢谢大姐鼓励支持!  发表于 2014-7-6 04:5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4-7-10 08: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海葫芦 于 2014-7-10 08:11 编辑

沟通得好,理解万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30 05:24 , Processed in 0.078527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