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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男童下河游泳溺亡 河边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2014/5/8 12:05:11 [稿源:红网] [作者:曾海燕 赛钢
红网临武5月8日讯(通讯员 赛钢 曾海燕)5月3日,湖南省临武县公安局汾市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等有关部门快速处理一起小学生溺水身亡事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稳定。
当日下午,临武县土地乡乡小湾村3名孩子来到环村公路农田边一水渠游泳,一名10岁男孩在玩水时不慎溺水身亡。据当时玩水的另外一名男孩小董(化名)介绍,死者叫唐某毅,和他同是土地中心小学3年级的学生,当日12:50,唐某毅带着其3岁的妹妹来到小董家,3人相约来到此处游泳,唐某毅先脱光了衣服,慢慢向深水处走,嘴里还说着:“你们也下来玩”。说话间,人就突然沉入了水中,之后又挣扎了两下,水面就没了动静。小董也跳下水渠想去救人,却呛了水,只好上岸。由于现场没有大人,小董赶忙回到村里喊上大人前来救人。半个小时过后,唐某毅才被村民打捞上岸,但为时已晚,唐某毅已经停止了呼吸。
接到群众报警后不久,汾市派出所、120医务人员及刑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经调查取证,民警联合村干部迅速召开通气会,公布了唐某毅属于意外溺水身亡的死因,安抚了死者家属的情绪。
溺水身亡的男孩是本村人,家里只有奶奶和妹妹,父母均在云南打工,该水渠水最深处达1.8米,水面宽约5米,对于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也有一定的危险性,而且边上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民警提醒学生家长,要看管好孩子,以免发生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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