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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 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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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1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十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游泳协会
青海省体育局
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冠名单位(待定)
四、比赛项目
男、女A、B、C、D组500米抢渡。
五、日程安排
报到:6月13日
试水:6月14日上午
预赛:6月14日下午
决赛:6月15日上午
离会:6月15日下午
六、参加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公开水域、成人委员会会员单位、各游泳协会、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特邀团体和个人。
七、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A组:18岁至26岁(1988年至1996年出生者);
B组:27岁至35岁(1979年至1987年出生者);
C组:36岁至45岁(1969年至1978年出生者);
D组:46岁至55岁(1959年至1968年出生者);
(二)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要求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并持有本年度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必须含有心电图、血压项目)。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三)运动员须向组委会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四)运动员须佩带大会统一提供的救生浮漂。
特别提示:由于竞赛区域水流湍急,在比赛期间禁止任何参赛人员私自下水游泳。凡是未听从统一指挥或在规定时间以外擅自下水者,发生任何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比赛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境内黄河段水域中进行,从起点约四十五度角顺流游向对岸终点,全长500米左右。
(三)比赛采取预、决赛。
(四)报名不足12名运动员的组别直接进入决赛。
(五)各年龄组预赛前12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
(六)进入决赛的运动员如出现弃权,不进行替补。
(七)运动员在比赛中,超过终点门外侧与对岸的平行线标志物,判为犯规。
九、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办法
1、各年龄组个人录取前12名,按13、11、10、9、8、7、6、5、4、3、2、1分计分;1名至8名颁发奖牌、奖金和证书,9名至12名颁发奖金和证书。
2、团体总分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奖金和证书。
3、团体总分按各年龄组名次得分累计相加,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第1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二)奖励
1、抢渡成功奖
(1)预赛抢渡成功的运动员每人奖励200元,并颁发抢渡成功证书(不含获得参加决赛资格的前12名运动员);
(2)决赛未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每人奖励200元,并颁发抢渡成功证书。
(3)不足12人直接进入决赛的组别,抢渡未成功的运动员不予奖励。
2、个人奖励(人民币):第1名奖10000元;第2名奖8000元;第3名奖6000元;第4名奖4000元;第5名奖3000元;第6名奖2000元;第7名奖1600元;第8名奖1400元;第9至12名奖1000元。
3、团体奖励(人民币):第1名奖10000元;第2名奖7000元;第3名奖6000元;第4名奖5000元;第5名奖4000元;第6名奖3000元。
(三)获得各年龄组前8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第五届中国·青海国际(冬季)抢渡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
十、报名与报到
(一)请运动员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于5月2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和邮寄/传真至承办单位。
联系人:高彩红;
联系电话:0971-8244441、13519751822;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青海省体育总会;
邮编:810000。
(二)需要邮寄的材料和费用
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
2、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会员证复印件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
(三)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组委会限报运动员300名,报满为止;请随同人员与运动员一起报名,否则不予接待。
(四)请运动员于6月13日18:00前到青海省循化县循化宾馆报到。报到时,组委会核查各队报名表、责任书、身份证、健康证明原件,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参赛。
十一、裁判员及救生员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及技术代表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
(二)裁判员、救生员由青海省体育局选派,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培训。
十二、经费
(一)请运动员于5月31日前将报名费100元通过中国邮政汇款至组委会(汇款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收款单位:青海省体育总会;收款人:高彩红)。
(二)个人汇款需注明与报名表一致的参赛运动员姓名;团队汇款需注明与报名表一致的参赛队名称,凡报名后不参赛的运动员,不退还报名费。
    (三)组委会统一为确认的运动员安排食宿。运动员报到时,缴纳400元参赛费。其中含赛区至西宁单程交通费、证件制作费、保险费、泳帽、浴巾、拖鞋、纪念品等。
(四)组委会于6月15日下午统一为运动员安排赛区返至西宁段的车辆,其余交通费自理。
(五)随同人员每人每天缴纳300元食宿费。
(六)如需承办单位协助安排旅游活动,请提前联系,经费自理。
(七)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运动员费用自理。
十三、其它
(一)组委会定于6月13日晚上20:00召开领队、教
练联席会议。
(二)交通提示:
火车:西宁火车西站向西100米乘2路公交专线至建国路西宁市长途汽车站,换乘西宁至循化县班车即可。
航班:西宁机场大巴---七一路口下车向北500米---西宁长途汽车站换乘西宁至循化县长途班车即可。
(三)水文条件
水质达到国家 I级,可满足各种用水需要。深度3.6米,最高流速3.3米/秒,平均水速:2.0米/秒,水温:水面13摄氏度、水下11.6摄氏度,水面海拔1800米,气温18—28摄氏度。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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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12:57 | 只看该作者
2、个人奖励(人民币):第1名奖10000元;第2名奖8000元;第3名奖6000元;第4名奖4000元;第5名奖3000元;第6名奖2000元;第7名奖1600元;第8名奖1400元;第9至12名奖1000元。

3、团体奖励(人民币):第1名奖10000元;第2名奖7000元;第3名奖6000元;第4名奖5000元;第5名奖4000元;第6名奖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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