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市冬泳俱乐部第六届领导的建议(书面发言) 昆明湖冬泳队 尹宏 2013年11月北京市冬泳俱乐部将举行代表大会改选理事会和监事会,对冬泳俱乐部第五届理事会、监事会几年来的辛勤工作和奉献表示感谢!昆明湖冬泳队尹 宏就冬泳俱乐部工作向代表大会及冬泳俱乐部第六届领导人提一些建议。 一、团结冬泳人中的非会员 扭转会员人数的下降 北京有多少冬泳人?没有详细的调查。1996年2月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俱乐部副主席文辉江介绍,北京市现有冬泳爱好者4千余人,加入冬泳俱乐部的会员有3千余人”。这里文辉江所说的3千余人是1985年到1996年先后入会总人数。每年交会费人数没有这样多。2003年海淀冬泳协会报告:“建议对‘两法’做适当修改,请给六千名冬泳人留下活动空间”,2009年赵瑞英在“海淀区冬泳运动50年历程回顾”中提出:“海淀区冬泳协会…队员最多时达到8、9千人”。如果这些数字可信度大,表明北京市冬泳人数在增加。 表一、北京市冬泳俱乐部历年人数、会费和财务情况(历年《北京冬泳》公布数字) 表一是尹 宏按所存《北京冬泳》整理得出,有些年没有公布财务收支。会员(交会费)人数最多的一年是2003年的1248人,7680元。(北京冬泳第22期)。会费收入最多的一年是1997年的10394元(北京冬泳17期),但没有公布1997年交会费人数,若与1996年按比例推测,1997年交会费人数估计为:(1138X 10394)/5690=2077人;若与2003年按比例推测,1997年交会费人数估计为:(1248X 10394)/7680=1689人,把2077和1689平均就是1997年交会费人数的较佳估计值1883人。参加冬泳表演人数最多是1988年1月,有1500人在玉渊潭(北京冬泳第6期)。结存中按港币100元=人民币79.208元;日元100元=人民币6.2409元把结存的港币或日元折合成人民币。 ---- 1 ---- 若按六千名冬泳人计算,近四年俱乐部会员人数约占北京市冬泳人的11.7—14.9%,非会员 人数为会员的5.7--7.5倍。尹 宏认为:北京市冬泳人数“六千”或“海淀区冬泳人数最多时达到8、9千人”的估计过高,若以北京市冬泳人数4000计算,近三年俱乐部会员人数约占北京市冬泳人数的17.5--22.3%,非会员人数为会员的3.5—4.7倍。 北京市冬泳总人数不准确,清华大学冬泳协会的会员每年要交费,会员人数准确,清华大学交费冬泳人数,2011年234人,2012年309人,2013年超过350人,十年来总趋势是增加。 三点结论:一、北京市非会员的冬泳人数是俱乐部会员人数的几倍。二、北京市冬泳人数随时间增加,三、俱乐部第5届会员人数比1至3届少,俱乐部会员人数大趋势随时间减少。 冬泳俱乐部对非会员的冬泳人应采取团结的方针。因为会员在入会前都是非会员,当俱乐部工作出色,非会员会转化为会员,若俱乐部工作令会员不满,会员将转化为非会员。清华大学是重要的冬泳场地,北京市及海淀区多次在清华大学举行冬泳表演。按《北京冬泳》交会费名单,1996至2003年有清华冬泳队交会费,2007年1月3日在扩大理事会上,俱乐部第四届主席提出把会费从5元提高到20元,当一些与会泳友提出“这将减少会员”时,俱乐部领导人说“退出俱乐部的人,会后悔的”。清华大学参加此会的泳友后来表示,今后不愿参加冬泳俱乐部的会议。后来2009至2011年交会费名单上,清华冬泳队消失了,清华冬泳队的会员转化为非会员。换届后2013年清华冬泳队有些泳友又恢复交会费,由非会员转化为会员。会员人数变化原因,一是冬泳条件的变化,如冬泳场地的开辟或关闭。二是冬泳俱乐部的工作质量。 冬泳俱乐部对非会员的收费和待遇公平合理才能团结非会员冬泳人 2012年1月3日的冬泳表演,会员和非会员的差别是:会员:交会费5元、报名费5元,领到纪念品(泳帽)及当年“北京冬泳”;非会员:交报名费5元,不发纪念品(泳帽)及当年“北京冬泳”。 2013年1月1日的冬泳表演,会员和非会员的差别是:会员:交会费5元、报名费10元,领到纪念品;非会员:交报名费20元,领到纪念品。 比较会员与非会员所交及所得,这两年非会员较亏。 如果非会员不交会费,而所得与交会费的会员相同,使俱乐部和会员吃亏,做法不妥。 建议非会员报名费应比所发纪念品和当年《北京冬泳》的成本略高(如纪念品泳帽和当年“北京冬泳”成本共11.6元,非会员收报名费12元)。略有差别使非会员报名参加冬泳表演对俱乐部在财务方面做一些贡献(最好0-1元),俱乐部不会因非会员参加冬泳表演而亏损。差别不大有利于俱乐部团结非会员。 若当年“北京冬泳”印数不够发给报名参加冬泳表演的非会员,可刻录光盘,每张光盘自己刻录,成本比印刷版低。 从第五届(2009年)开始,新会员入会第一年除交当年会费外,另交15元注册费。陈 浩泳友在《北京冬泳》26期提出:“俱乐部出版的冬泳杂志,举办的活动,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个人或企业赞助,不足部分从俱乐部历年经费积累中补贴,而经费的积累主要是会费收入,新会员入会当年即享受补贴,这样做有悖情理,对为俱乐部贡献多年的老会员也是不公平的。……俱乐部是群众社团,不是政府福利机构。”陈 浩泳友的意见有些地方值得商洽。 一、按表一数字,大多数年代,俱乐部年收入超过年支出,经费有结余,只有2000年,收 ---- 2 ---- 入40613元,支出40694元,超支82元,略有亏损。2000年俱乐部收入和支出都是历年来最大的一年,少支出82元(如另选价格较低的纪念品、《北京冬泳》的稿件移几篇转下期刊登),免去亏损并不困难。2012年总收入23150元,总支出37108元(其中出版《北京冬泳集锦》支出25760元),超支13958元,如果《北京冬泳集锦》按成本出售(过去《北京冬泳》上登载过售书收入),2012年就扭亏为盈。所以陈 浩泳友所述“不足部分从俱乐部历年经费积累中补贴”,只出现两年,这两年的亏损是可以避免的。多数年代是盈余,除2000年、2012年外,结存逐年增加,结存从1993年的19701元增加到2012年的72863元。老会员交会费、报名费,个人或企业赞助,都作出贡献,非会员、新会员交报名费也对俱乐部结存增加作出贡献。 二、从1985年俱乐部成立,到2009年共24年,这24年入会的老会员入会未交注册费,当年和以后享受俱乐部福利,是否有悖情理?会员交会费多少不等,享受福利相同,是否有悖情理?2013年70岁以上会员免交报名费,是否有悖情理? “俱乐部是群众社团,不是政府福利机构”,但也不应是以赢利为目标的企业。俱乐部第四届主席是企业经理,他采取:1、多收会费,2、少出版《北京冬泳》,任期近4年,只出一期,3、财务黑箱作业,不公布俱乐部财务账目,不公布交会费总数和会员人数。到了2009年第五届就任后,公布交会费人数才发现:2009年交会费人数701人,与第四届以前的2004年交会费人数1120人相比,第四届任期内,许多会员用脚投票,交会费人数下降37.4%,超过三分之一。 前24年不收注册费,俱乐部结存除2000年亏82元外,逐年增加。2009年后收注册费,每年收了多少?用在何处?《北京冬泳》上没有公布,对俱乐部财务有多大影响?难以分析。4年来新会员入会除当年会费5元外,还交15元注册费、10元办证费、共30元。有些冬泳人想入会,对交30元不理解,就不申请入会了。尹 宏建议以后新会员入会经队长介绍,交当年会费,填一张表就行。有利于扩大会员,团结更多冬泳人。 陈 浩泳友提出“会员证始终按照自愿的原则,从没有硬性要求”。2013年冬泳表演报名时,尹 宏在清华大学听说没有办新会员证就按非会员报名,樊铁栓泳友2003、2004年在昆明湖队交过会费(“北京冬泳”刊登),2011年向冬泳队交了照片,资料及办证费用,到2013年元旦尚未领到会员证。2013年元旦以非会员身份报名参加冬泳表演。 新会员证上印有:“有效期:2014年底”。看来2014年底以前,可能要换新证,再折腾一次。希望俱乐部第六届领导在任期内实行“会员证始终按照自愿的原则,从没有硬性要求”。 二 经费问题 俱乐部2010年工作总结中提出:“每年收会费四千元左右,这是唯一的收入,而每年出版一期“北京冬泳”杂志要花费近四千元。…每年举办各项活动,除收取少量报名费外,就只靠四处化缘。有时因化缘不成,只能缩小规模,降低成本,从而导致活动质量下降,甚至取消活动。而每年三次全国(国际)性的冬泳赛事,冬泳俱乐部应该参加,但往往因没有经费而陷于组队困难的尴尬境地。…恳请上级能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从表一可看出,历年会费只占总收入的一部分(多数不到一半),收入中除会费外,还有赞助费、冬泳表演报名费、利息、售书,及2009年开始征收的新会员注册费。 尹 宏建议“公平,兼顾”作为冬泳俱乐部财务方针。 1、“公平”。会员向冬泳俱乐部交纳的会费、报名费等要使会员感到所得服务与支付的钱大 ---- 3 ---- 体相当。冬泳俱乐部支出款项分以下几项。 一、《北京冬泳》的成本与页数、彩图数量、印刷份数有关,页数、彩图减少,印刷份数增加都使单价下降。若刻录光盘单价比印刷成本低。 有些成本较高的书如《北京冬泳集锦》,金城出版社所出《冬泳》可按成本价或优惠价向会员出售。不宜从俱乐部结存中补贴。 会费的另外用途是办公费、向全国冬泳委员会交集体会费、交通费(出租汽车涨价,公交车刷卡降价)、电话费,发短讯等。这些支出,涨价都有限(有的下降)。 2007年1月3日在扩大理事会上,李 林提出:“因物价上涨,所以会费由5元上涨到20元”,上涨4倍。用物价上涨作为俱乐部会费上涨4倍的理由,难以使会员信服。 二、冬泳表演的支出,由会员交报名费及政府(北京市、海淀区、丰台区、延庆县体委)企业、社团(九龙游乐园、世界华人运动会)赞助。这些经费用于购买纪念品及其他费用。在玉渊潭表演的几年,要支出场地费、破冰劳务费、公安局维持秩序费等,支出较多,须政府或企业补贴。在九龙游乐园表演的几年,免去场地费,破冰劳务费,公安局维持秩序费,纪念品全部由九龙游乐园赞助,报名费全部成为冬泳俱乐部的纯收入。这几年冬泳俱乐部积攒了一些结存。 三、冬泳运动员参加全国冬泳比赛、俱乐部竞赛部向有关部门(如长话局,农机研究院)募集赞助,运动员旅费自费或半自费。有些会员多次提出,反对运动员用俱乐部会费参加全国性比赛。俱乐部多次向不了解情况的会员解释,运动员从未用俱乐部会费参加比赛。 2、“兼顾”,冬泳俱乐部一部分有条件的会员希望参加更多、更丰富的活动,例如聚餐、旅游、漂流,横渡,出国(香港,朝鲜,俄罗斯,加拿大)等。这些活动都是部分会员参加,冬泳俱乐部可适当介绍、组织。但费用应该由参加者自己筹集支付,和会费划清界限。 建议一,每年在《北京冬泳》上公布分项收支的财务账目。财务公开是会员对领导信任的基础。罗道庄冬泳队的经验说明,财务公开透明,使队员涌跃捐款。“北京冬泳”25期介绍罗道庄冬泳队2011年新春团拜会,原队长董福庆谈到:“财务公开透明,公开账目,队费的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大家身上,报销必须有两个以上队长签字”。结果是:队员们自发向冬泳队捐款,秦宝臻泳友捐助1000元。(24期) 建议二,在“北京冬泳”公布理事会想举办、又缺经费的项目,对该项目所需经费作出估算。请有关企业、领导、广大会员赞助。 罗道庄冬泳队队员们自发向冬泳队捐款,十三陵冬泳队为癌症泳友捐款三千七百多元(25期),2001年程建勇交会费300元。从这些事迹看来,广大会员多交会费尚有潜力。会员将愿意为他们认可的项目多交会费。至于广大会员不认可的项目,只能量力而行,缩小或取消。 建议三,增加利息收入。“北京冬泳”有三次公布利息收入,94年1883元、97年1699元、99年7013元(这是几年利息的积累)。 北京市许多银行办理“理财金”投资,这些理财金性能为:保守、稳健、平衡、成长、进取。收益率随市场资金流通情况而变化。与定期存款相比,理财金收益率较高,期限较短(36至365天),但风险略大。尹 宏投资几次,尚未遇到风险。以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的部分理财金为例,一些理财金性能见表二。 2011-12年俱乐部结存为7至8万多元,每年支出较大的项目是冬季冬泳表演及出版“北京冬泳”。若能早日制订支出计划,不支出时多投资,支出时少投资,以收益率5%计算,年平均投资5万元,每年可收入利息2500元,年平均投资6万元,每年可收入利息3000元。俱乐部 ----- 4 ----- 可考虑是否有其他稳妥可靠的投资渠道,增加利息收入。 表二、一些理财金的性能 建议四、公布赞助来源。会员交5元会费都在北京冬泳上公布姓名,2000年收赞助费2.5万,2012收赞助费1万,超过当年会费总数,应公布赞助来源,让会员饮水思源。 历届理事会和俱乐部领导人都努力向各方争取赞助,市体委、海淀区体委对冬泳表演曽拨款,赞助较多的年代俱乐部经费较宽裕,没有赞助的年代俱乐部经费较紧,只能多收报名费, 或购买低价纪念品。 三 努力办好“北京冬泳” 《北京冬泳》交流科学、安全、文明、环保冬泳的经验,受到广大冬泳人的欢迎。“北京冬泳”25期刊登《怀念泳友祖庭顺先生》,叙述会员祖庭顺给非会员段瑛4本“北京冬泳”,使段瑛参加冬泳,恢复健康,成为会员,这4本“北京冬泳”成为段瑛的宝贝。《北京冬泳》又是冬泳俱乐部领导和广大冬泳人联络交流的重要渠道,传阅及出售“北京冬泳”,有利于俱乐部内部团结,有利于会员人数的扩大,有利于团结广大非会员冬泳人。 表三、俱乐部历届理事会出版“北京冬泳”情况表 可以看出,从第一届到第四届,每年出版“北京冬泳”期数,越来越少。 建议一,每年至少出版1期,《北京冬泳》。 每期页数不必太多,“北京冬泳”第6期12页,第8期14页,是少而精的样板,比较灵活。为节省成本,彩照不宜太多。2009年10月出版的24期48页;2011年8月出版的25期64页,都可以分成两期“北京冬泳”出版,做到每年一期以上。 建议二,向非会员传播〈北京冬泳〉。1、非会员报名参加冬泳表演,纪念品中包括当年《北京冬泳》。2、按各冬泳队交会费10元以上人数,发同样本数当年《北京冬泳》给该冬泳队, 供赠送非会员冬泳人用。3、以优惠价(略高于成本)在冬泳表演会场出售《北京冬泳》。 ---- 5 ---- 四、修改章程的建议 第三条、宗旨,第五届章程中把“全心全意为广大会员谋福利”作为俱乐部宗旨的一部分,这是以前几届章程没有的。“全心全意为广大会员谋福利”,对会外冬泳人的福利就可能半心半意,或一心一意多收费。后果是:1、活动中多收非会员的报名费、不发或少发纪念品(包括《北京冬泳》),2、多收新会员的注册费。尹 宏认为过于重视团体内的福利不妥,立俱乐部不能为私,这不利于章程中“团结广大冬泳爱好者”的宗旨,建议删去或改为:“全心全意为广大冬泳人谋福利”。因为冬泳人中,会员占少数,好比共产党员在人民中占少数。设想共产党章程中宗旨规定:“全心全意为广大党员谋福利”,将产生“立党为私”的不良后果。 俱乐部经费收支,有些年在“北京冬泳”公布,1994、97、99、2000年公布账目较细,1996年只有上年结存,当年收入、当年支出、当年结存四项,4个数字。2005年8月到2009年4月第4届理事会时期,经费收支全部黑箱操作,不向会员公布。第五届理事会建立后,在2011年8月“北京冬泳”25期公布2009-2010两年的财务信息,内容是:上届留存,至2010年底,收入、支出、余额、两年财政收支共四个数字。 鉴于1993、1998、2003至2008、2011等年俱乐部未公布财务账目,2009、2010两年合并公布的财务账目只有上年结存、收入、支出、余额(=收入-支出)4个数字,1999年以后没有公布过利息收入的信息。第四届理事会工作近四年(44个月),从不公布财务账目,在财务方面黑箱操作,对会员保密。会员应对每年俱乐部各项财务收支知情。 财务和竞赛是冬泳俱乐部的重要工作,会员应对俱乐部各项工作,特别是负责财务(包括会计、出纳)及竞赛的负责人知情。 第12条、会员权力:“三、……对俱乐部的工作有质询和建议权”,建议改为:“三、……对俱乐部的工作有知情、质询和建议权”。 鉴于第四届任期内,有三分之一以上老会员因各种原因(如对俱乐部某些措施不满、出国,疾病、迁居等…)两年未交会费。老会员过去对俱乐部有贡献、有感情。俱乐部应欢迎老会员重新入会。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五……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即按自动退会处理”补充为:“五……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即按自动退会处理,若向冬泳队长申请复会,并交纳会费可恢复会籍。” 第22条建议增加:“每年在《北京冬泳》上公布分项收支的财务账目”。 过去《北京冬泳》上公布的收入项目有:会费、报名费、赞助费、上级拨入、利息、售书,支出项目有:北京冬泳印刷费、团体会费、审计费、制会员证、三八活动费、冬泳表演活动费、财务办公用品、邮费、业务活动费。可以更详细一点,如99年“活动费”15466.80元,冬泳表演的支出可分解为:购买纪念品、竞赛奖品、劳务费(砸冰整理泳场,公安人员维持秩序等)、租借音响器材、宴请有关人员等。 以上意见供冬泳俱乐部代表大会及第六届领导参考。 昆明湖冬泳队 尹 宏 2013年11月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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