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国•泰州首届凤城河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泰州市体育局、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环保局、泰州市旅游局、泰州市凤城河管委会、泰州电视台、泰州晚报
二、承办单位:泰州市冬泳协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13年8月10日上午8时整;江苏省泰州市凤城河
四、参赛办法:
1、邀请华东六省一市及以其所在地的冬泳、游泳协会或团体为单位组队参加;其他城市有意向参加的团体成员,及与泰州市冬泳协会有活动往来的相关团体单位。
2、各代表队人数;每队设领队1名,教练1名;原则上不少于10人,上限以与承办者协商为准(男女不限)。
3、比赛分组:青年组(1995年至1973年出生);中老年组(1972年至1953年出生);比赛距离均为2000米。同时出发比赛,按组别分别录取。
五、参赛规定:
1、参赛选手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交纳报名费和保险费均可报名。
2、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公开水域游泳是一项有风险的运动项目,对参赛者身体健康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确保身体健康,有常年游泳锻炼或游泳训练的基础,如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率不齐;(5)、血糖过高和过低的糖尿病;(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3、参赛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公开水域游泳比赛有关竞赛规定;
2、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3、各年龄组比赛均采取一次性出发,凡出现抢跳、拉拽其他运动员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4、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5、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
6、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安全浮球和泳帽,否则不计比赛成绩。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别录取名次分别录取前十名,第一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第二名、第三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第四、五六名奖励人民币800元,第七、八、九、十名各奖励人民币600元,及获奖证书。
2、其他参赛人员均颁发纪念证书。
八、报名与报到:
1、请各协会或团体报名时将代表团报名表(见附件)以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传真报送活动接待组;
电话:0523-86851699
传真:0523-80956900
联系人:戴建华 13952698062
王洪宝 13357791898
朱 静 13327796599
2、报名后报名接待组确认后,7月29日前将报名费、保险费汇至以下帐号
户 名:泰州市冬泳协会
开户行:泰州市中国银行鼓楼路支行
帐 号:474159453498
汇款名称:泰州市凤城河公开水域公开赛报名费、保险费。
3、参加中国泰州市凤城河公开水域公开赛活动的协会或团体于8月9日17:00前到泰州市泰州宾馆(原春兰宾馆)大厅报到,地址:泰州市迎宾路88号;
4、报到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定自愿参加责任书,交验个人报名表等材料。
九、费用:
1、报名费、保险费110元/人含保险费10元(参加活动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住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2、详见第十、活动安排中的一日游,费用为130元,(含门票、车费)。
十、活动安排:
1、2013年8月9号报到后17:30召开各队领队会议。
2、2013年8月10号上午8点在凤城河举行开幕式并进行比赛事宜,比赛结束后颁发奖金,下午自由活动。
3、2013年8月11号去国家AAAAA溱湖湿地公园湿地风景区一日游,享受6折优惠。
十一、其他事项:
1、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均可获得组委会赠送的纪念品1份(漂包、泳帽);
2、所有外地城市参加活动人员均可获得组委会赠送泰州特产1份。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2013中国•泰州凤城河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活动组委会
二0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