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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制”掩护下的户外探险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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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赴北京灵山探险的驴友失踪后,救援人员展开艰难搜救,但最后两位驴友不幸遇难。

12月23日中午,两名被困在北京门头沟灵山的“驴友”被确认遇难,这不是近年来第一起“驴友”参与探险却不幸遇险的新闻。很多南京人至今还记得这悲伤的一幕:2011年5月17日,两名南京驴友反向穿越四姑娘山,从此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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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7 10:16 | 只看该作者
每一次噩耗传来,公众都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但不幸一再发生。
自愿参加、费用AA、存在风险等户外探险的特点,早已成为业界共识,其中,风险甚至成为一部分驴友寻求刺激的源泉。但《北京晚报》报道称,在“费用AA制”所连带产生的“非营利不担责”的行规下,掩护着国内户外运动的种种乱象。
随着元旦、春节假期的到来,各种召集户外探险的帖子又多了起来。昨天,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多位户外旅游的组织者和爱好者,为大家揭开户外探险活动的面纱
揭秘
南京一个组织户外游的帖子 “免责声明”一再说:组织者不担责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在西祠上看到了一个组织“2013年春节游”的帖子,在费用上明确写出:AA制,多退少补,收取组织费300元/人,平摊领队费等。
在该帖后面,明确附有“免责声明”,全文如下:
A: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报名时或活动中需向组织者如实告知自己情况,服从领队安排。户外活动是非常规性旅游,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见性,属特种行程,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户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活动组织者有义务积极求援、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参与者需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保险等方式化解风险,参与者对此明白并充分理解。
B:在旅途过程中若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将按有关保险条例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活动组织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C:请您仔细阅读活动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一般在出发前,组织者会告知大家所需要的装备,还会有一个行前会,以便让参与者对线路做好了解和安排准备。
驴友之间有“三不问”:不问年龄,不问收入,不问家庭住址
对于驴友而言,为何户外探险有着如此大的魔力呢?昨天,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一位特别喜欢户外旅游的网友森伯。森伯对记者说,一般玩户外的人都知道一个规矩:责任自负。
森伯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一般在网上的征集户外探险帖会有免责声明,但在出发前,并不去真正签订“免责声明”,“或许不同的户外探险组织方做法不同吧。”
“一般玩户外的人都知道(免责)这个规矩。”森伯说,领队不是旅行社的导游,不是保姆,只是召集大家一起完成一项探险活动。森伯进一步介绍道,不止领队不担责,就是一般驴友之间也并不了解,只报网名,“我们有三不问:不问年龄,不问收入,不问家庭住址。”
三四十岁的驴友最爱冒险 南京人户外探险多选择浙江、安徽
尽管如此,很多玩户外探险的人还乐此不疲。
“外界对驴友争议很多,但户外探险一玩进去,很容易上瘾。”森伯说,一般三四十岁的人在户外探险时“玩”的风险可能大一些,而这部分人群所占比重也较大。
“与旅行社不同,我们喜欢的路线他们不去,他们规划的景点我们也没兴趣。”森伯说,户外探险者会更喜欢自然景观,徒步走到大山内部,欣赏自然风光。“现代社会,人们的压力很大;而在深山里面,手机没有信号,排除外界干扰,人会相对轻松些。”
“江苏因为山比较少,不太适合户外探险,所以我们一般要走到山里面去都会选择浙江、安徽一带。”森伯告诉扬子晚报记者。 扬子晚报记者 李冲
南京一位“户外”版主说:
规避风险,领队和组织者是关键
“户外探险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在规避风险方面,领队、组织者是关键。”昨天,西祠胡同网逐鹿户外俱乐部的版主袁阳对扬子晚报记者说,现在参加户外探险的人跟十年前不一样了,稍微吃一点苦就慌乱,经验又不丰富,缺乏救助知识。
袁阳玩户外探险已经有二十多年了,积累了大量经验,“现在我们俱乐部成立了公司。”袁阳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在每一次出行前,组织者必须要将可能会出现、发生的危险考虑清楚,尽量把风险降到最低。而此前有报道称,北京灵山探险的组织者是个新手,去年才拿到资格证。
“我们一般在网上发帖召集参与者,大家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报名。”费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采取AA制,另一种则是将策划出来的线路进行明码标价,一口价,参与者直接交钱。“户外探险类的旅游与一般的旅游不同,我们在驴友报名后,还会与他们私下沟通,了解对方的探险经验以及身体体能后,告诉他可否参加。”袁阳说。
“也可能会遇到风险,比如迷路、闪电、泥石流、受伤等,但是有经验的组织者和领队是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袁阳表示,“天冷时,一般不组织外出,危险系数太大。”
“户外探险,一般不签订合同,但是会强制所有人都买保险。”袁阳说。扬子晚报记者 李冲
“免责声明”有用吗?律师:告知风险可免责
针对网帖上发出“免责声明”,昨天,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的周友权律师。
周律师表示,户外探险是有风险的,在意外发生时,追究责任要看组织者有无过错:在风险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发生意外,则组织者是过错方,要承担责任;如果告知过,则免责。另外,如果组织者以营利为目的,则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要承担责任。
“户外探险不属于登山运动,也不属于旅游,相当于钻了管理的空子。”周律师并不提倡大家参与此种户外探险的行为。 扬子晚报记者 李冲
旅行社为什么不搞户外探险游呢?
“景点太常规”、“统一行动不自由”……在很多驴友眼里,跟团游太不过瘾了,不会选择跟着旅行社走。那么,旅行社为什么不开发一些户外探险的线路呢?
“从旅行社的角度,安全最重要。”南京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顾震说,“偏远、设施不齐全的地方肯定不适合带团队去,责任太大。”顾总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比如去长城,跟着旅行社肯定是老老实实去爬台阶,然后坐大巴去吃饭、回酒店,行程都定好了。如果是驴友,肯定要走人迹罕至的野道,干粮随身带,住宿可能就是扎个帐篷这种行程对自身野外生存力要求很高,来的人员可能参差不齐,无法预料的情况太多,旅行社“想都不敢想”。
如果就爱当“驴友” 该注意哪些呢?
职业的特殊性让顾震也是一个专业“驴友”。他建议说,如果想跟着去探险,一定要注意几个方面:

首先,出游的领头人非常重要,“经验要丰富。光有组织能力,能聚集很多人一起去是不够的。”顾震说,如果领头人自己去了十几次,对当地各种情况了如指掌,可以考虑;要是他自己只去过一两次,甚至没去过,即使有完备的攻略也不行,也还是“菜鸟”,因为网络上很多信息不一定会及时更新。
其次,要看自己是否能吃得了野外生存的辛苦,是否具备急救知识等。
第三,如果同去的“菜鸟”太多,也不建议去。
第四,功课要做足,要重视当地人的劝诫。如果当地人认为你的目的地很危险不能去,最好放弃。
扬子晚报记者 杨娟
作者:李冲 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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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12-27 10: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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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05: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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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5:09 | 只看该作者
驴行有风险,前行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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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7 16:58 | 只看该作者
透心凉 发表于 2012-12-27 15:09
驴行有风险,前行需谨慎。

这是一次户外意外,是一幕不该发生的悲剧。登山有时就像开车,都有一定危险。开车的危险大家都能意识到,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安全保障措施。但户外活动兴起的时间还不长,大家的安全意识还不够,缺乏必要的危险预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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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2-27 23:02 | 只看该作者
迎冬 发表于 2012-12-27 10:16
每一次噩耗传来,公众都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但不幸一再发生。
自愿参加、费用AA、存在风险等户外探险的特点 ...

我们身边的人也曾经发生过危险,只是侥幸没有出事。希望多一些科学,少一些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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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09:53 | 只看该作者
北京驴友登山遇难续:无法查证领队户外履历
12月23日灵山事件后,质疑与批评的炮火集中在绿野INFO这个户外门户网站。作为绿野户外网的创建者和所有者,北京绿野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肖金戈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对种种质疑公开回应。对话中,他完全否认网站与领队有关系,网站没任何责任。
  目前,网络中比较客观的说法是,驴友自身能力和对天气的判断不足、领队缺乏责任心和救援经验,而网站――绿野INFO则存在对领队的监管不力等责任,三者均负有责任。国内的法律界人士也给驴友们提醒,户外事故的官司不好打,所以自身安全意识一定要加强。
  关于领队
  “绿野与注册领队无关系”
  本报调查(以下简称调查):灵山事件,有很多质疑的声音,有的是说绿野对领队审查不严格,绿野对活动管理不严格,这个是主要的声音。你怎么看?
  肖金戈(以下简称肖):绿野户外网是公共活动平台,是允许网友在网上发起活动的,绿野网站和绿野公司是没有活动的。有一支叫天行队的队伍在绿野上发了帖子,在活动中出了事故,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同样的帖子还在“8264”和“517”两个户外网上,三家网站上都有人报名。
  调查:那天行队为何打出“绿野天行队”的称号,而不提其它两个网站的名字?这支队伍是属于绿野的还是领队是绿野的呢?
  肖:在绿野户外网上可以发活动帖子的领队,必须是在绿野有实名认证的,登记真实姓名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备案,这些完全是不收费的,绿野与领队间没有雇佣关系,也没有合作关系,也没有领队,备案的目的是出了安全事故后,为了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我们可以找到领队本人。
  从绿野户外网上报名的网友,每周大概有2000人左右。在网上发起活动的领队为了规避风险,将领队改成了发起人,只是叫法不一样而已。我们只在给领队备案时,与他们签一份承诺书,内容大意是,所有领队在绿野户外网发布的活动与绿野公司无关,所有责任由自己承担,以此证明领队与绿野公司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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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09:54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资质   “无法查证领队户外履历”
  调查:目前在绿野户外网实名注册的领队有多少?他们是否经过专业的技能培训?
  肖:对于备案的领队,有为期9堂课的培训,是北京市体育局下属的体育休闲产业协会组织的培训,是自愿参加的,培训领队的技能等户外的知识。每月也都有一期绿野户外安全讲座。
  现在在绿野户外网实名注册的领队有2000多人,只要想在绿野户外网上发活动,必须需要实名注册。但是登记备案后,并不是每个实名注册的领队都参加培训活动。因为培训是今年开始的,每次培训只能培训20多人,培训后会得到由北京市休闲产业协会发的户外领队证,目前通过考试的领队不到300人,大概占注册领队数量的十分之一。
  调查:虽然绿野对领队进行了实名认证,但是如何保证领队的专业技能能够胜任?是没有经验的人也可以在绿野认证当领队吗?还是必须要有一定的经验和资质的人才可以注册成为领队?绿野关于领队认证的门槛到底在哪里?
  肖:坦白讲,绿野认为领队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他们做事情前应该考虑到风险,绿野做得更多的是提示的工作。这种管教的行为不应该由商业性的公司来承担。现在在绿野备案的领队可以查到他们的相关资料,也就是户外履历,说明他在户外到底做了哪些活动。
  调查:怎么保证每个领队所填写的户外履历是真实的?
  肖:有那么多的领队,要去一个一个核实,这几乎是一个无法查证的事情。也就是说会有领队所写的履历不是真实的,绿野所做的工作是要督促领队填写真实的履历,因为如果是假的信息,自己要承担责任。举例说,就算一个领队去过灵山,但是他下次去的时候不意味着还记得那条路,这是无法标准化的。
  调查:如果作为实名认证的领队,作为提供平台的绿野户外网是否应该有一个限定的门槛,以免让缺乏经验的领队带队进山?
  肖:我们有一些限制的手段,绿野要求一个领队所带团队不能超过25人,不允许包黑车。但是,对于领队是否具备爬灵山的能力或者是否具备爬某一座山的能力,我也曾经想过定一个标准,但是这个标准非常不好定,就算制定了也很难执行。
  律师
  观点
  抓住提醒责任
  也许
  是一个突破口
  户外活动出现事故后的理赔官司,向来是国内法律界的棘手问题。律师杜福海告诉记者,因为很难拿到经济上的证据,所以受害者一方几乎很难取胜,抓住网站、领队提醒责任的缺失,也许还有胜算。
  在户外活动发生时,领队自己也是AA制的一部分,这种模式,很难界定领队是否获得经济利益。“户外活动的变数很大,费用也存在变数。所以,领队手里的活动费用有结余很正常,收3000块余1000块,这种太难界定是不是盈利了。这些领队没有注册成公司,也没有发票,一点证据也找不到”,杜福海律师说,“网站的责任认定就更难了,网站与领队之间,网站与驴友之间,都没有经济往来,网站靠广告为收入,所以他们责任更小。”
  如果要打官司,也许抓住网站提醒责任不明确这一点,还有些胜算,“网站是否尽到了提醒责任,说明了户外活动的危险,有些气候的变化是否及时提醒等。如果在这方面有缺失,可以尝试进行法律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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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09:54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利益   “未从活动本身挣一分钱”
  调查:质疑声中也包括,比如领队组织某个户外活动,每人的收费是60元,其中绿野要在其中抽头,大约每人抽走10元钱。这种利益关系该如何解释?
  肖:这种说法就完全无厘头了,如果绿野与领队有利益瓜葛,事情的发展就远远不是现在的情况了。我可以说,我们和领队间没有任何的利益关系。这个可以通过法律的调查来澄清。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正当途径来取证,或者是起诉,绿野不怕质疑者调查。与领队间没有隶属关系,没有合作关系,也没有签任何合作合同,也没有收过领队的服务费或者佣金。
  调查:绿野户外网的盈利模式是什么?
  肖:绿野还是属于互联网属性的媒体,有自己的盈利模式,并不是通过办活动或者是抽头来实现盈利模式的。绿野是通过与品牌商合作,为他们做广告,这也是绿野的主要收入来源。坦白地说,绿野希望有大量的领队注册、发帖,会带来更多的点击量,也会带来更多的广告。我们希望绿野是一个很大的活动平台。
  调查:网友评价绿野:虽是一个网站,但是更像一个旅行社。
  肖:旅行社自己是一个组织者,但是绿野不带大家出去玩,我们也没有自己的领队,也没有自己的活动,也不通过活动本身去挣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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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09:55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责任   “参与者应对风险有判断”
  调查:在户外活动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
  肖:这其中更多的是用户对于危险的认识,所以现在绿野正在做的是户外安全知识的推广。也就是说,用户、领队要对自己的安全和所面临的环境有概念。很多户外圈的人也认为,参与者对户外风险的评估很重要。现在许多人对户外的风险和户外的知识很缺乏。
  调查:靠用户个人的判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这难免有绿野推卸责任的感觉。在灵山事件中,绿野是否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肖:我肯定认为绿野是没有责任的。因为绿野户外网仅仅提供的是一个工具,至于这个工具用好了会成为一个很好的载体。好比提供的是一把刀,有人可以拿它杀人,有人可以拿它切菜,绿野提供的仅仅是一个信息发布的平台。
  我认为,绿野能够提供的工具管理是最严格的。如果这件事上升到打官司的层面,归根结底的责任应该交给法院来判断,法院判绿野有责任,我肯定承担。
  调查:灵山事件后,绿野有哪些反省和改变?
  肖:通过灵山事件,我们能够反省到的就是,将来会提供更好的服务。也会经常对网友进行安全讲座。但是灵山事件前,这种涉及每个人的安全提醒确实没有。因为对每一个活动,每一个报名的网友进行提醒的话实际上很难做到。这需要绿野甄别每一个活动,甚至每一个活动所要去的地方,同时还需要考虑那个地方潜在危险,很难做到全面的提醒。
  我们将会派三个经验丰富的户外老玩家,每天都去审查每一个活动,只要他们认为活动有风险,就会发短信给报名的网友进行安全提醒。我最希望通过这件事呼吁正在参加户外活动和想要参加户外活动的人正视户外的风险,提高爱好者户外风险的常识和知识。灵山事件肯定是一件坏事,但是积极的一面,肯定有人会意识到户外活动的风险其实很大。一个血淋淋的教训来得更加深刻,只不过我们这次付出的代价太高了。(赵喜斌 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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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12-28 11:08 | 只看该作者
安全出行,必须要考虑很多的因素,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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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11:42 | 只看该作者
开心点 发表于 2012-12-28 11:08
安全出行,必须要考虑很多的因素,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出行,安全是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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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12-28 18:40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登山还是玩儿水,任何时候都要牢记: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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