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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人,你所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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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1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看见美,认识美,欣赏美,保护美

    美——,什么是美?
    简单地说来,美是大自然的一种和谐状态,和谐即美。美可以是对称的,也可以是不对称的,只要它展现出的状态是和谐的、自然的,那么,它就可称作美。而作为自然界中美之最大成者,你可能没意识到,那是我们人,——尤其是女人。
    这么说让你感到诧异?或许你会说,“是,漂亮MM是很美,可一个大肥妞或一个干瘪的老妪也能称作美?”那么请想像一下如下情景,这个你认为不美的老妪正牵着自己长大成人的子女,望着他们开心地干瘪地笑着,你还会不会认为她不美?是不是会蓦地生出这种感觉:那张干瘪的脸上的每一条深凹进去的笑纹都透露出浓浓的幸福,都透露出美?
    是的,这就是美!至于前一种情况,我后面会着重提到。暂时我想先说说如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对美的忽视和曲解,甚至——作贱。
    我们身边总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看见了美,这美触动了他们;于是,他们会想方设法“认识”这美的主人。为了得到这美,他们不惜干出一切违背人性的勾当。当他们罪行得逞,自以为得到时,还会扬扬自得地同同类炫耀,“我又怎样怎样”。他们以为那是一种了不起的能耐。
    可这真是得到吗?发现美,欣赏美,都能给人带来心身的巨大愉悦。可问问这些“人”,从你们自认为值得炫耀的成就中,你们真得到了愉悦了?
    是的,这不是什么真正的看见和认识,而是一种低级的卑贱的厚颜无耻的作贱。作贱自己,作贱她人,作践一切为人的尊严。
    人何以为人,是由于人懂得美,能够欣赏美。自然界的动物也很美,但它们何以未能进化为更高智能的物种?是因为它们不懂得美,不知道审美。猎豹扑向瞪羚的一霎,它意识不到瞪羚一家在草原吃草是怎样美的一幅图画,否则它是舍不得伸出利爪的;同样,瞪羚悠然自得地咀着青青嫩茎时,也意识不到那是怎样的一种剔透。当然,因为它们只是瞪羚猎豹,只是不知道审美的野兽。
    如果人也堕落到要以摧残以作贱为审美的途径,那么和这些野兽又有什么区别呢?难道仅仅因为脸上没长毛就敢恬着它称自己是人?
    还有另一些人,他们虽不像上面的那类“人”那样去摧残去作贱美,可他们却忽视了美。他们的眼睛盯着浮华的现代生活,却没注意到卫生间里母亲正在为他浣洗衣袜。这类人往往是自以为懂得审美的,也愿意追求美;他们会在屋里摆满维纳斯的石膏像,会津津有味地对电视里的模特品头论足,会买一张女歌星的演唱会,可就是看不见在他眼皮底下,正日复一日地上演着最质朴最本真的美。那么,那种高雅的“审美情趣”要来又有何用?
    更有一些人,成日叫嚣“审美疲劳”,加之媒体的推波助澜,一时间似乎竟成了整个时代的通病。可实际情况真是这样的吗?
    要知道:美是禁得住时间考验的,她不会因为你把她摆在家里搁上十年二十年就产生变质。这听上去似乎疯狂,可看看前提——美是禁得住时间考验的!是的,只要她是美,时间一定击不倒她;相反,会为她披上各个时期应有的最迷人的面纱。只是要看,你是否具备欣赏其的能力。
    某种层面上,时间就是达芬奇,他会为每一个蒙娜丽莎渲染上迷人的光华,且永不用担心她会褪色。是啊,即便是能摧毁一切人类文明的战争也不能摧去这光华。战时希特勒不还特地去卢浮宫欣赏了山林女神的侧卧雕像吗?
    一部红楼何以成就了中华文学最瑰丽最伟大的一笔?难道不是因为它宣扬了美吗?试想:倘曹先圣写的不是金陵十二钗,而是十二虎十二豹,那么它还会在今天仍引起反响?
    再想想:人类的文学史上,古今中外,任何一部能影响大众的传世之作,为何大都以女性为其主人翁呢?
    难道因为写书的、看书的(过往尤如是)大都是男人?
    显然,赞颂美,推崇美,是人类的天性。
    可遗憾的是,从古至今,往往只有极少的人注意到了这一点。不仅仅只在男性,很多女性也很容易就步入了忽视的盲区。不是,曹先圣又怎会一再假贾宝玉的口感叹:女人怎么一结了婚就成了死鱼眼珠子?
    看看我们今天,这句话不是同样适用,而且范围只会扩得更大。大多女人并没意识到自己是什么,有一些甚至从一开始就成了“死鱼眼珠子”。要说明的是,这个比喻无比精当,但这个观点我却不甚同意,结了婚的女人就一定会成为死鱼眼珠子吗?一个女人,为了家庭,为了儿女,变得市侩,变得庸俗,变得蛮不讲理,这种人的确可称作死鱼眼珠子不为过;可只要看到她同家人在一块时的会心笑颜,我仍会由衷觉得——那很美!
    然而有一些女人,她们并没有家庭需要去负担,却也异常奇怪地变成了死鱼眼珠子。这类人和上面提到的那些具有“高雅审美情趣”的男人有异曲同之妙,她们也具备一定的审美能力,一定程度上意识到了自己作为女性所特有的美,但她们把它变成了资本。她们用这种资本在男人那里换取可流通的资本。她们中的一些会耍些小伎俩,再不付出或仅付出极小代价的情况下,用向男人“展示美”的方式收取他们的眼福费;另一些会用恋爱或婚姻为饵,吊取自己想要的稳定舒适生活;更有一些甚至会直接赤裸裸地明码标价出售“肉体美”。
    这是什么?这是活生生的自我作贱,赤裸裸的自我猥亵。
    然而举这三个例子并非要说职业的贵贱是决定美的惟一因素,相反,古今中外的众多大文豪都在妓女身上得到了爱情,得到了灵感。中世纪法国的一位妓女甚至还十分坦荡自信地说出了“我每天都是处女”。这不是鲜活的荒唐吗?
    不!不是!这些女性,——伟大的女性,的确从事着可能是世界上最低贱的职业,可她们的心灵仍保持着一片本真,她们理解美,并期待绽放美,因此美就在她们心中扎下了根,她们就是美!这美遇到真正了解美并渴望欣赏美的人,自然就会绽放出来。所以,那么多睿智的大文豪会做出在世俗眼中不可理喻的愚蠢选择。
    可到了今天,为什么就不再有类似的故事发生?原因很简单!——风流才子常有,可杜十娘不常有。当今的女性,又有几个有底气喊出那句话的?
    在当今,传媒高度发达,流行掌控一切的当今,又有几个人还能真正理解美的含义?美成了什么?成了拿来愚弄大众的工具,成了拿来窃空大众腰包的魔术。在流行、时尚的鼓吹下,如凯特莫斯一样骨瘦如柴的模特成了万人追捧的美的模版,一个真正建康、热爱生活的普通女性却成了耻笑对象,仅仅是因为她不够瘦。——也许说她不如凯特莫斯那样嶙峋更为恰当。
    肥瘦本不过是个概念,可在时尚的法庭上,它被上升到了道德的高度。肥胖成了罪恶,一切肥胖者都应下十八层地狱。这公平吗?
    不错,七原罪中确是有贪食,由此世人往往便把肥胖者视为丑恶。可我认为首先要搞清一点,究竟那肥胖是先天性、病理性还是贪食造成。对于后者,我们当然可以视为丑恶,因为她们暴饮暴食,亵渎了自身的美。她们意识不到美,自然,可以肆意践踏自身所具备的特质。可对于前者,我认为只要她们能够勇敢地面对生活,热爱生活,能开怀地笑出来,那么——那就是美!反而,真正可笑的是对她们进行耻笑的我们。
    看看我们身边的那些时尚女性,她们的确拥有了“看上去很美”的形体,甚至称得上衣架子,可在那背后,难道你看不见一个正日益消陨的灵魂,闻不到萦绕其中的浓烈的呕吐味道吗?
    可恨的是,在时尚范畴内,瘦仅仅是入门标准。于是乎,“人造”开始大行其道,整形术以每天一次全面更新的频率在向人们传达:你那张中国人的脸过时了,该开个内眼角垫个欧式鼻了。而它们,在作这一切宣传时,统统都打着“美”的幌子。因为它们说,它们就是美!
    是这样吗?美真就这样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了质?美真就会在某一天变成手术成果的展示?
    当然不是!有一个浅显的道理足以证明这一点。珠子之所以美是因为稀少,是因为周围的死鱼眼珠子繁多,如果都是珠子,又怎能显出珠子的美呢!当然,这个道理或许太浅显了,以至于长久以来一直活在被忽略的命运里。因此,才会繁盛出今天这种怪现状,好端端的珠子不做珠子,偏偏要加工一番把自己变成死鱼眼珠子,然后再去鱼目混珠。
    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啊!
    对这些人你能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不,你什么都不能。因为她们已经迷失了,且乐不思归!要知道在客观世界里,看见美,认识美,欣赏美本就不是一件易情,何况对那些目不能视的死鱼眼珠子。但就这么听之任之,由他们去糟蹋美,吞噬美吗?
    不,我们要行动,去保护她;男人保护美,女人保护自身。我们要尽自己一切力量保护美不被现实的妖风吞没,在妖风中焕发自己,展示自己,去震撼妖风中的每一个鬼怪,让它们看见,让它们自惭形秽。这是我们的光荣,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正是这一光荣使命使得人类自意识到美的那一天起,直到现在,对美的通共认识始终未变的原因所在。因为这是一场贯穿了人类发展史并注定持续下去的战斗,上一辈退出人类的历史舞台之前将这项使命传给了我们,我们接过,再把它传给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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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14:34 | 只看该作者
和谐的、自然的,就可称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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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14:34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要尽自己一切力量保护美不被现实的妖风吞没,在妖风中焕发自己,展示自己,去震撼妖风中的每一个鬼怪,让它们看见,让它们自惭形秽。这是我们的光荣,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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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18:4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启明[/B] 发表: 和谐的、自然的,就可称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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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17:59 | 只看该作者
上苍赋予美丽给女人,只要这种美不被物化,就应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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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21:25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兴安北极熊[/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启明[/B] 发表: 和谐的、自然的,就可称作美.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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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23:39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启明[/B] 发表: 和谐的、自然的,就可称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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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2 08:16 | 只看该作者
看见美,认识美,欣赏美,保护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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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2 08:31 | 只看该作者
哇塞,这么长!!!,等我有时间慢幔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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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2 12:0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天地一沙鸥[/B] 发表: 上苍赋予美丽给女人,只要这种美不被物化,就应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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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2 11:37 | 只看该作者
美是能够使人们感到愉悦的一切事物,审美是人们对一切事物的美丑作出一个评判的过程。人之所以审美,除了愉悦自己的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完善自己。女人之美,首先是“母性之美”。老子曰:“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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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2 15:59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启明[/B] 发表: 和谐的、自然的,就可称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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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2 17:10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天地一沙鸥[/B] 发表: 上苍赋予美丽给女人,只要这种美不被物化,就应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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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2 17:18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风萧萧[/B] 发表: 美是能够使人们感到愉悦的一切事物,审美是人们对一切事物的美丑作出一个评判的过程。人之所以审美,除了愉悦自己的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完善自己。女人之美,首先是“母性之美”。老子曰:“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

简单,明了,这就是美!

15#
发表于 2007-7-12 21:35 | 只看该作者
没必要知道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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