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769|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天津又出翻版“彭宇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8-19 12: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8月18日讯【记者罗浩】
华生在线 作者 李成辉

天津车主搀扶摔倒老人被判赔偿10万

网友在华生论坛 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报料
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在地的老太
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
法院判决理由之一是
“车主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
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
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
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
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

网贴发出后
引发轩然大波
不少网友直呼
这是翻版的 “彭宇案 ”

主题概述:
【事件回放】

···据许云鹤回忆···
就在我眼前 看着就疼···
怕老太出危险 当时立即下车
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
并拨打120
就在这时 王老太拿起电话
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
“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

【法院判决】
许云鹤承担40%责任 判赔108606元

【最新进展】
···许云鹤立即向天津市人民法院上诉
据悉
上诉案件将于8月22日开庭


8月18日下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突然通知许云鹤
8月19日上午到红桥区法院13厅
且未告知任何原因
记者致电该案件审判长王雷办公室电话
一直无人接听
······

【网友观点】
···比彭宇案更可耻
······
截至记者发稿前
相关微博转发近6万
近2万网友参与讨论
8月17日晚8点
许云鹤开通实名认证的微博

×网友马伯庸:
这件事比彭宇案更可耻
以后看到老太倒地别说扶了
只要看到的 都有罪

×网友杨韬:
这判决如果生效了
以后会不会滋生一个行业:
老太太坐在护栏那等着
看到有车来
就假装摔下来
然后拉住车要索赔
······

以上转抄自【凤凰网】首页
要闻栏目

天津车主搀扶摔倒老人被判赔偿10万元

因不会转载 粘贴
只能抄下来
欲看详情 请去【凤凰网】首页

---非广告 只因气愤---
2#
发表于 2011-8-19 12:50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在发展进步!竟还有这类事情!

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怎么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1-8-19 13:30 | 只看该作者
2011年8月18日讯【记者罗浩】
华生在线 作者 李成辉

天津车主搀扶摔倒老人被判赔偿10万

网友在华生 ...
无名上将 发表于 2011-8-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1-8-19 13:36 | 只看该作者
jinzhen 发表于 2011-8-19 13:30

别难过——向看!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1-8-19 1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无名上将
        这救死扶伤好事以后还有人做吗?
        不要流血,又流泪。让人心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1-8-19 15:20 | 只看该作者

看到此景千万别心痛别怜悯,让老BK 全家死光光!!不遵守交通规则,反而与弱者自居,倒打一耙,盘剥法律。伤害了多少善良人的心呀!谁之悲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1-8-19 15:23 | 只看该作者
让人心寒,太可恶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1-8-19 15:38 | 只看该作者
[quote]让人心寒,太可恶了。
             以后还是少管闲事,给自己带来多大的麻烦呀。没处说理。气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1-8-19 16:03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彭宇案
扭转了众多
人心向善的观念
假若类似的老太
如此层出不穷
恐怕就要颠覆几代人的世界观了

真不知道
这些人是怎么想的
那些人又是如何判的
还是学会怎样保护好自己吧
别给自己找麻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1-8-19 16:09 | 只看该作者
     当今社会什麽都不缺,就缺德。
     你可以不做善事,但你绝不能做缺德事,如果你做了缺德事,早晚都会早报的。在你身上体现不出来,也会在你后代身上体现出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1-8-19 16:42 | 只看该作者

  看了真让人心寒。以后谁还敢扶老携幼?助人为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1-8-19 17:07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扶老应该是“养老院”的事,携幼应该是“保育院”的事;学习雷锋也要先学好“法”,免得好事没做成,惹来“一身病”,法律知识“没学好”,不要“助人为乐”。对于几千年的文明古国,真是悲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1-8-19 1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无名上将
你好,气氛归气氛,还有更新鲜的事,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被警察吓得,逼供信,恐吓,造成了脑干堵塞。失语,不能行走,更不能自理。在这种情况下。还威胁要刑拘,找武长顺去!因为没有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1-8-19 18:12 | 只看该作者
      泼皮无赖,败坏了社会的风气,国民素质有待提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1-8-19 21:28 | 只看该作者
缺德的人,总是有些,但所谓社会主义国家的堂堂法院如此荒唐判法,真是悲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1-8-20 00: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年轻人 于 2011-8-20 00:07 编辑


       助人为乐、救死扶伤永远是主流意识。社会风气不会也不该因为出了几个歹人就坏掉了,好人要携起手来,继续做好人,只是有些情况下要多长个心眼儿。楼主的帖子,网友的回应,都说明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好人多了,歹人的空间就会少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毋庸置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1-8-20 10: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津老黄牛 于 2011-8-20 18:23 编辑

回复 1# 无名上将
      昨天看了凤凰台报道,不敢相信是真的,今天在qq上也看到,才相信是真的,太可气了,冤案还不够多吗,一位农民错判,25年后才给平反无罪,杀人犯判死缓,扶了摔倒的老太太反到索赔——?,现在怎么了?
如果不下车相扶,而是绕着开过去,将会怎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1-8-20 14: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无名上将
不管难受,管了更难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5-1-12 01:04 , Processed in 0.055676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