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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创历史上第一个无溺水死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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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 20: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笑看人生 于 2010-9-1 20:18 编辑



2010年初,锦州市政府投资在东湖公园为锦州冬泳人兴建的“冬泳之家”(预计将更名为“冬泳岛”)耸立在锦州的两条母亲河---小凌河和女儿河的交汇处,并成为全市游泳爱好者和全市市民夏季游泳纳凉的最佳去处。

“冬泳之家”的建立不仅是市政府为冬泳人办的一件大好事,更是市政府为全市人民造福的一件大好事。因为 2010年的“冬泳之家”建立后,开创了锦州市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夏季无市民溺水死亡年,这是常人所难以想象到的一项锦州历史记录。

由于锦州市依山傍水,小凌河和女儿河横贯锦州市区东西,夏季有许多市民或外来的游人都喜欢去河里游泳或去河边嬉戏,因此造成市民溺水死亡的事故年年都有发生,人们对此早以司空见惯。

锦州“冬泳之家”的建立,吸引了全市游泳爱好者,今年夏天,广大游泳爱好者几乎都集中到“冬泳之家”,成千上万的市民都来到“冬泳之家”避暑纳凉,同时有锦州市冬泳协会精心组织会员认真做好义务防护和搜救工作,确保了市民夏季来“冬泳之家”游泳的安全无恙。

锦州市冬泳协会宣传部在夏季到来前就在“冬泳之家”的墙壁上张贴了关于安全游泳的八条禁令,加强对市民安全游泳的教育,提醒市民在下水游泳前要做好身体检查,要了解水域情况,要保证有充沛体力,同时监督并严格制止酒后游泳等不安全行为,使市民游泳有了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锦州市冬泳协会安全部要多次组织会员在水中设置安全救生的浮标,不仅为游泳爱好者提供方向标志,以防迷失方向,发生危险,同时有效地起到安全防护的保障作用,经常有游泳爱好者抱着浮标临时休息,以节省体力,保证游泳安全。


锦州市冬泳协会领导还针对历年小凌河和女儿河屡有溺水身亡事故出现的实际情况,专门成立了水上义务搜救大队,并利用休息时间多次举行搜救演练活动,提高搜救队员的搜救本领,以适应水上搜救的需要,确保遇到险情行动迅速,组织施救措施得当,安全防护万无一失,后勤保障及时到位,使水上搜救的效果十分显著。

今年7月23日一位王女士来到“冬泳之家”的小凌河里游泳,当游到河中间时,体力不支,十分危险。 冬泳队员王东来和王书升不顾个安危,在岸边的冬泳人迅速送来救生圈的配合下,成功将这位王女士救助上岸。

今年8月还先后发生了多起市民在“冬泳之家”的小凌河里游泳时呛水紧张、头晕迷糊、体乏无力等各种险情,都是在锦州冬泳协会搜救队员的帮助下成功脱险,避免了市民溺水事故的发生。

“冬泳之家”建立后,锦州市冬泳协会的会员迅速增加,水上搜救大队的队员也新近补充进20多人,使搜救队伍更加壮大,同时通过经常组织搜救队员开展水上演练活动,不断提高队员们的搜救本领,为保护市民的生命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全社会的一致好评。
2#
发表于 2010-9-1 20:46 | 只看该作者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创举!
锦州市政府为全国树立了榜样!


锦州冬泳人不负政府期望,不负全市人民希望,
成为“全民健身,冬泳先行”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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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9-2 04:27 | 只看该作者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创举!
锦州市政府为全国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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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9-2 04:42 | 只看该作者
锦州冬泳人不负政府期望,不负全市人民希望,
成为“全民健身,冬泳先行”的排头兵!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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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9-2 05:15 | 只看该作者
锦州冬泳人不负政府期望,不负全市人民希望,5 i1 ]6 `+ s& A* p+ C
成为“全民健身,冬泳先行”的排头兵!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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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9-2 07:59 | 只看该作者
锦州“全民健身,冬泳先行”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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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9-2 08:16 | 只看该作者
“锦州市创历史上第一个无溺水死亡年”可喜可贺!祝所有冬泳人成为“全民健身,冬泳先行”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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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9-2 08:39 | 只看该作者
   “锦州市创历史上第一个无溺水死亡年”可喜可贺!
     锦州冬泳人成为“全民健身,冬泳先行”的排头兵!

     向锦州的朋友们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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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9-2 12: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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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9-2 12:17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报道已被下列网站审定刊发----

人民日报官方网站人民网、人民网“人民微博”、新华社官方网站新华网、中国奥委会官方网站华奥星空、 新浪网、腾讯论坛、网易论坛中国雅虎网、百度网《中国冬泳》、搜狐网、凤凰网、天涯社区 网站、中华网、好思好网站、辽宁日报报业集团官方网站北国网、沈阳日报报业集团官方网站沈阳网

请点击下面网址查阅----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aee57a0100lr2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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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9-2 13:49 | 只看该作者
零溺水死亡年
全国也很少见
安全措施齐全
锦州和谐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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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9-2 15: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inzhen 于 2010-9-2 15:19 编辑

2010年初,锦州市政府投资在东湖公园为锦州冬泳人兴建的“冬泳之家”(预计将更名为“冬泳岛”)耸立在 ...
笑看人生 发表于 2010-9-1 20:11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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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9-3 09:44 | 只看该作者
锦州市政府建立冬泳之家,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光学范例,是全国各地政府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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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9-3 11:10 | 只看该作者
锦州市政府建立冬泳之家,不仅为冬泳创造了良好条件,更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典范。向锦州市政府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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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9-3 12:15 | 只看该作者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创举!
锦州市政府为全国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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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0-9-4 10:11 | 只看该作者
建设冬泳岛,实现了第一个无溺水身亡年,这是锦州市政府一大功劳和业绩。
相信有市政府的大力支持,锦州市的冬泳运动一定会更加朝气蓬勃,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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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9-4 10:26 | 只看该作者
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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